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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节
    “小晞,干娘身子好,每天就做这三顿饭,还是能够应付的。以前的时候,干的活儿比这辛苦多了。”而且还是忍饥挨饿的情况下强撑着干的呢。
    李柳氏其实还是心疼银子,她总觉得孟晞赚钱不容易,即便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能随便乱花。她闲着也是闲着,做饭这活儿还是能干的。
    孟晞当然不会在这事儿上妥协,摇晃着她的胳膊,撒娇道:“干娘啊,你别总是替我省钱啦。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嘛,咱们家现在条件好了,你就只需要在家当个享福的夫人就可以啦。当然啦,后宅的事情还得您多多操心呢,这样我在外面打拼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孟晞的话说的不无道理,所以李柳氏最终也只好无奈地依她了。
    不过她还是伸手在孟晞的鼻尖上轻点了一下,“就你理多!”
    “嘿嘿——”孟晞调皮地笑了两声,然后又问到:“干娘,那王婶子做饭手艺咋样?你说她能愿意来咱家帮忙不?”
    第147章爱屋及乌
    第147章爱屋及乌
    李柳氏听了孟晞的问题,扑哧一声乐了,“小晞啊,你王婶子做的菜你没有尝过,那可是我这辈子吃过的仅次于你的好手艺呢!”
    “哇塞,这么厉害?”孟晞很是意外,看来她的眼光很毒辣呢,一下子就选了个正着。
    “你王婶子的好厨艺在咱这十里八村都是出名的,经常有人家办红白喜事都会特意请她去帮忙。”
    “那太好啦!”孟晞高兴坏了,“那咱就赶紧去和王婶子商量吧,要是她肯来的话,以后大家可就有口福喽。”
    结果毫无疑问,王婶子自然是欣然应允了,不过却在工钱方面提出了反对。
    “小晞,我家铁柱在你家得到的工钱已经够多的了,我不过就是过来搭把手,也不费什么力气,哪用得着给工钱呢。”
    孟晞笑着摇头,“婶子,您就别和我推辞啦。您帮我干活,我给工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用有什么过意不去的。而且我家往后需要用人的地方还多着哪,您有的忙呢。”
    好说歹说了一通,王婶子才最终接受了孟晞的好意,以每个月五百文的工钱接下了这份帮忙料理家中杂事的活计。
    自打此刻起,李柳氏终于不用整天一个人围着锅台转了。多了个帮手的同时,也算是多了个说话的人,两个人每日里忙忙碌碌却也笑语欢声。
    孟晞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她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过敏感了,自从那次意外偷听到了干娘和冯先生的谈话之后,她就总觉得干娘心事重重的,即便是笑也带着一丝勉强。
    这回王婶子来了,她才总算是恢复了正常。孟晞越发地觉得自己的决定真是太英明了,所以她决定做几道好菜犒劳一下自己。
    这天晚上,孟晞和大家从山上回来之后,让春花带着雪花去厂房那边称量山菜的重量,结算工钱,而她则是和历君煜一道拎着一大筐山菜先行回了家。
    这一筐山菜里面有一半是山辣椒秧,孟晞每次上山的时候都会顺手采一些回来。说也奇怪,前世时候漫山遍野多的是的东西,这个时空竟然比较罕见。
    孟晞每天最多才能采回来半筐而已,这些天加一起晒干的估计还不到五斤呢。
    这玩意儿不能吃鲜的,因为味道非常呛辣,但是焯水之后晒干留着冬天蘸酱吃或者拌咸菜吃,倒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而且干的山辣椒秧泡水喝还具有祛风湿,通络止痛的功效。对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手足麻木都有一定疗效。冬天吃这个还能增强抗风寒能力。
    所以孟晞每天都是宝贝一样地采集这山辣椒秧。不过今天她要做的美食里面可没有它的份儿,主角是另外半筐的山胡萝卜、猴腿儿和大叶芹。
    山胡萝卜是一种营养价值极高的顶级野菜,茎叶和根都可以食用,尤其是根部,还被誉为“地下小人参”。不过在这不咸山中它也是比较少见的,比山辣椒秧还难得。
    这几天下来,孟晞统共挖了不到五十棵,叶子陆续地就都焯水拌成了咸菜,今天她打算用山胡萝卜的根做一道美味佳肴。
    至于猴腿儿,这些天他们倒是采了不少,每家每户也都吃过了。不外乎就是像蕨菜那样,焯水浸泡之后拌着吃炒着吃,没什么新鲜的。
    不过由于它味甘性寒,具有清热滑肠、降气化痰、利水安神等作用,非常适合容易上火的春季食用,所以孟晞今晚的菜肴里面有这一道凉拌猴腿儿。
    大叶芹最好吃的做法就是包包子,孟晞自然不会放过。早上出门的时候她就交代了李柳氏发面,准备好肉馅,等到一会儿她筐里的新鲜大叶芹一到家,就可以焯水之后剁馅儿开包了。
    到了家里之后,孟晞挽起袖子就和李柳氏王婶子一起开始忙活。其他的都还好办,就是这山胡萝卜处理起来比较费事儿。
    先要把山胡萝卜扒皮,用清水泡,然后砸扁、撕成丝,再用清水稍泡一泡。之后加少许盐糖等再拌匀。
    其实如果用辣椒酱腌制的话,味道会更好,可惜这里不产这种东西,只能等到秋天的时候,孟晞自己做了再说。
    腌制一会儿之后,锅内放油,把山胡萝卜煎熟,出锅装盘,再撒上一层芝麻就可以了。
    等到孟晞的香煎山胡萝卜做好的时候,大叶芹包子也全部出锅了,在厂房那边忙碌的众人也都踏着夜色回来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大快朵颐,吃的甭提有多香了。
    历君煜觉得自己挑食的毛病都快被治愈了,尤其是吃孟晞做的饭菜,不论重复多少次,他都不会觉得腻烦。
    至于说其他人做的饭菜,比如说李柳氏,比如说王婶子,只要不是重复菜色,他也都能将就,而不会像从前那样,只吃厨艺高超之人做的。
    历君煜觉得除了行军打仗之时以外,自己最不挑食的时候就是在鹿鸣村住的这段日子了。
    先是恋上了孟晞的一手好厨艺,每一次都能吃到新鲜的菜色,让他不自觉地就一再添饭。后来更是干脆连她这个人都成了自己的心头好。
    再然后,爱屋及乌,她周边的人竟然也都成为了自己能够接纳的,这是历君煜从未曾体验过的,甚至是他不敢想象的。
    不过,他倒是非常享受眼下这种感觉。不用时刻提防别人的算计,不用劳心费力地去筹谋。虽然每一天都很忙碌,但是却非常充实,身体上的疲惫更加凸显出了精神上的愉悦。
    历君煜心满意足地吃了这顿丰盛的晚餐,晚上做梦都是甜的。
    第二天由于新厂房那边基本完工了,所以孟晞和历君煜没有上山,而是由大壮带着大家去的。
    正当孟晞忙活着把窑厂前几天送来的那一批腌菜大缸还有特制的酱缸分别安排地方摆放的时候,和大壮一起进山的君一慌忙跑了回来。
    “姑娘,你快回家看看吧,大壮他们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