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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节
    这天槐花婶子过来找林娇杏和四英嫂扯闲篇儿,来的时候,带了几块红薯。
    因为红薯高产耐旱耐贫瘠,既可当菜又可当饭,所以方家屯的村民,基本上家家户户都种,而且基本上都是种在村北。
    以前庆林和庆海还在老院的时候,何氏不给他们饭吃,他俩饿的狠了,就只能吃红薯。
    红薯吃多了烧心,而且俩孩子吃的多了,也吃伤了,看到红薯就恶心想吐,正因为此,林娇杏才没有在北地的地块种红薯,而是种了玉米和大豆。
    槐花婶子家种了不少红薯,她家种的比较早,前两天从地里拔了几棵看看长势,她知道林娇杏家没有种红薯,特意给送来几块让尝尝鲜。
    槐花婶子家的红薯长的还不错,拿来的三个,哪一个都有碗口粗细。
    林娇杏接红薯的时候,随口就问了一句,“咱这儿的人,都咋吃红薯啊?”
    “还能咋吃,就是炒着吃,煮着吃,烧饭的时候放到灶膛里煨熟了吃。这红薯啊,我也是吃够了,也就刚收上来的时候还能吃几块,时间一长,看着也是犯恶心吃不下去。亏得我家还有口饭吃,要不然,叫我天天吃这玩意儿,非把我吃死不可。”
    林娇杏听了,突然心里一动,“咱这儿没有做粉条的?”
    槐花婶子和四英嫂听的一头雾水,“粉条是啥东西?”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有些激动暧昧(四更)
    听槐花婶子和四英嫂这口气,想来这里还真没粉条这种东西。
    不过也可能叫法不一样,明儿个得了闲,还是去镇上转转,看看有没有卖粉条的,若是没有,那她可是找到了一个发家的好门路。
    做粉条的主要原材料就是红薯。
    虽然林娇杏没有亲自动手做过粉条,可她看过这方面的介绍,如果仔细琢磨琢磨,说不定还真能做出来。
    她要真把粉条做出来了,别说整个彰德镇,估计就是整个大楚,她都是独一份。
    而且红薯除了能加工成粉条,还能磨成粉,做成红薯凉粉。
    把红薯煮熟切成条晒干,做成蜜饯也很好吃。
    煮熟的红薯压成泥,加入糯米粉和成面团,团成丸子入油锅炸,就成了又香又糯的红薯丸子。
    也就是说,红薯其实能深加工成很多种吃食,而且工艺也不复杂,吃起来也好吃。
    这么一想,林娇杏还真有些激动。
    不过,眼下这还是一件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林娇杏也不想跟槐花婶子和四英嫂解释太多,所以她含糊地回道,“我也不知道是啥东西,就是在小味轩的时候,听有人随口提了一句,说是挺好吃的,刚才我突然想起来了,所以问问你俩。”
    “你那饭馆里,南来北往的人比较多,想必是在别的地儿吃过,天底下这么大,咱没吃过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前儿个我回娘家,听我娘家嫂子说,她男人去南边做生意,看到那边的人,竟然吃竹子,哎哟我的娘啊,竹子那么硬,可怎么咬的动。”
    林娇杏扑哧一声笑了,心想傻子才去啃老竹子,人家分明吃的是竹笋嘛。
    林娇杏还是很爱吃竹笋的,油焖,红烧,配着肉烧,做是做汤,笋尖做成馄饨,或是把竹笋晒干了,做出来看菜又是另外一道风味。
    看来明儿个得跟莫梓枫商量一下,把笋这道菜添到饭馆的菜式里。
    现在新鲜的笋是没有了,不过应该有晒干的笋干,如果实在没有,那就只能等到明年春天了。
    第二天去饭馆之前,林娇杏先在镇上逛了逛,菜市,卖干货的铺子,甚至一些糕点铺子,蜜饯铺子,她都逛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深加工的红薯制品。
    林娇杏心里那叫一个高兴啊。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她决定还是再问一下莫梓枫。
    莫家的产业铺的大,不光邻镇有,就是县里也有莫家的铺子,这些铺子又都是莫梓枫在经管,他经常要过去巡视,去的地方多,肯定见多识广。
    等到莫梓枫来小味轩的时候,林娇杏就跟他说了竹笋入菜和红薯深加工这两件事。
    竹笋入菜这件事,莫梓枫倒觉得没什么,从彰德镇往南三百里,有一个千灯镇,那里盛产青竹,那边的人就有吃竹笋的习惯。
    只是竹笋入口有些苦涩,很多人接受不了这个味道,所以竹笋也登不了大雅之堂,都是当地农家实在没菜吃了,才拿来当菜吃。
    “要是不处理直接吃的话,当然有涩味,如果吃之前先用水焯一下,就能把涩味去掉了,到时候红烧也好,油焖也好,都很美味。”
    莫梓枫略略思索了一下,然后便目光熠熠地看着林娇杏,“你刚才说的红薯深加工,又是怎么一回事?”
    “主要是我看现在大伙吃红薯,都太单调,而且红薯这种东西吧,吃多了胃里又不舒服,但是红薯有一样好处,就是产量高,收的时候价钱肯定也便宜,但如果把红薯做一下深加工,卖出去的时候价钱就能翻番。
    而且我也想好了,到时候我们不需要另开铺子,只把这些深加工的东西卖到相应的铺子里即可。
    比如粉条可以卖给干货铺子,其他小吃食可以分别卖糕点铺子或是蜜饯铺子,象红薯丸子和红薯凉粉,就是放到我们的小味轩里卖,只要做的好吃了,也肯定不愁销路。”
    “这些你都是从哪儿得来的?”
    林娇杏有些心虚,含糊回道,“来饭馆里吃饭的人多,走南闯北的人也不少,有时候我闲了就听他们闲聊,也是无意中听到的,然后自个儿琢磨了一下,觉得可行,所以就跟你商量这些事。
    当然了,这些也都是我自个儿瞎琢磨出来的,具体行不行,我心里也没个定数,想着做这些也不需要投入多少本钱,不如试一试,万一成了,咱们饭馆不是又多了一项收入吗?”
    林娇杏的话,莫梓枫当然不信。
    他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而且一些杂书野史他也看过不少,林娇杏刚才说的那些,他却闻所未闻。
    不过,虽然他心里有些起疑,但他并没有再追问下去。
    而且,刚才林娇杏最后一句话中,提到“咱们饭馆”,他听了,心里莫名的欢喜,他觉得跟这四个字比起来,其他任何事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莫梓枫强忍住心里泛上来的欢喜,表面上依然风平浪静地点了点头,“你说的这些,我觉得应该可行,明儿个我就亲自去千灯镇看看,若是有笋干的话,我先买回来一些,试着把菜推出来,若是反响好的话,再大批购进。
    至于你说的红薯深加工,等到收红薯的时候,也先购进一些,先把你说的粉条做出来,慢慢的再尝试其他的。”
    莫梓枫说完,又深深地看着林娇杏,“只是你又要受累了。”
    林娇杏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我这人可能是天生的劳碌命,要是叫我一直闲着,我会浑身不自在,要是忙起来,我反倒要舒服些。而且,想必你也发现了,我这人,有点财迷,只要有银子赚,就是累点也没啥,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