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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素来只爱素色衣裙的罗依依也忍不住,拿了一套长安方才试过的红襦裙。见自家兄长还盯着门外瞧,气得直跺脚。
    罗依依订的两套衣裙,此时小二也匆匆取了送来。
    “既然东西取到了,便回去吧。”罗秀放下杯盏,杯里茶水并没有吃多少,“一会儿你先随马车回府,我还有个事儿要办,暂时不回去。”
    罗依依坐这一会儿也乏了,扶着丫鬟的胳膊,乖巧地应下了。
    等罗依依一走,罗秀便打发了一个小厮过来向掌柜的打听长安的消息。只不过掌柜的见长安也是今儿头一回,小厮银子使了也没问出个五六来。
    与此同时,长安与周和以出了定制一条街就马不停蹄地赶去附近的牙行。
    似常松说的,丫鬟什么的就算了。长安不需要身边伺候的,她打算找两能干实事的。最好一个婆子一个小厮,皆身体强壮。婆子就洗洗衣裳,小厮则帮着常松一起日常打打杂。最好两人都会几盘小菜,在她忙的时候能做几盘入口的吃食。
    心里这么打算,长安在挑人的时候还是挑花了眼。
    她虽说开过私厨店,也招过工,但实在不是那等看人齐准擅长御下的管理人才。牙婆舌灿莲花地夸着手下的人,一双双渴望又真诚的眼睛都投向她。长安感觉头皮发麻,她当真是不太会挑下人。
    面相上看半天,她又问了几个问题,最后选六个人出来,三男三女。
    长安扯了扯周和以的袖子:“承礼,你来选。”
    周和以实在不能苟同长安选人的方式,眼前这六个人只有一人可用。其余的五个,以王爷看来,都不堪用。于是他指着看中的团团脸的婆子说要,转头又撩向角落里畏畏缩缩在一处的次品下人。指着其中靠墙壁上发呆的少年,说就要他。
    “你确定?”长安没料到他会这么选。
    周和以目光在少年布满老茧的虎口落了落,点头:“嗯。”
    牙婆急了:“老爷,那是个哑巴啊!”
    “我就要他。”
    长安于是转头又看向哑巴少年。
    那靠着墙壁的哑巴少年微微抬起眼帘,紧抿的嘴角下垂。黑洞洞的眼睛里沉静无光,看得长安心口一跳。这哑巴少年该不会有抑郁症吧?眼神这么沉……
    心里嘀咕,长安还是掏了钱。
    “行吧,”某方面来说,长安是个非常好讲话的人,“就这两个了。”
    牙婆十分遗憾,居然挑了一个次品。
    婆子因身强体壮,会厨艺会刺绣,心细老实,办事稳妥,值个五两纹银。而少年是个次品,虽说四肢健全但不会说话,吃得多却不长肉,只值一两银子。长安听到这个价钱都惊了,这年头,四肢健全的人哪怕是个哑巴,就值这么点儿银子?
    诧异归诧异,长安没傻的非给牙婆加价,干脆地掏银子拿了契书领着走人。
    周和以又瞥了眼少年的手,不仅右手虎口有厚茧,左手食指与中指之间也有厚茧。若是他猜得不错,这少年应当是个习武之人,且至少会两样兵器。
    跟常松约好了在南街碰头,两人带着新买的下人过来,常松已经等候多时了。
    常松一看到这俩新人没有丫鬟,诧异了一下也没说什么。主子自有主子的打算,有个婆子差不多也够了。于是将这段时间打听到的院子的消息说给长安听:“主子,老奴已经打探过了。这个时间段,有三处比较合适又正好在出售的院子。”
    他换了身行头,此时看着人也是干干净净的:“一个是在南街那边的两进的小院子,主人家说是至少要两百六七十两。附近住的都是读书人,环境好,就是地方有点小。一个是在杏花巷子那边,两进两出,只要三百两就够了。地方大是大,院里也有井,但那块儿鱼龙混杂,夜里乱的很。最后一处则是东菜市口那边,三进三出,屋里屋外都不错,环境也算安逸,就是比较贵,主人家少于五百两不出手。”
    长安眉头蹙起来,一时拿不定主意:“客栈可找好了?”
    “安置好了,”常松办事麻利,“悦来客栈。”
    “先住客栈,买屋子的事儿不急一时,得好好考量之后再做决定。”长安有心要离长公主府院一点,将来若她认亲不成,也可避免好多麻烦:“现如今咱们什么情况都没摸清呢,急也急不来。”
    常松就是长安的应声虫,立即点头:“那老奴再多打听打听。”
    “嗯,”等得了空,她摸清楚长公主府的位置再做好打算。捂着微微抽搐的肚子,长安这才恍然自己许久没进食了,“先找个地方用点吃食。哦对了,这两个是我刚带回来的,以后就在家里了。”
    两人闻言立即站出来。
    常松早注意到这俩人,这才笑着问道:“主子可赐名了?”
    “你们可有名字?”长安回头看向两人。
    那团团脸一脸和气的婆子笑着说了自己的名儿,而哑巴少年则沉默地摇头。长安想了想,指着婆子道:“那翠娘便还叫翠娘,你便叫小七吧。”
    被取名叫小七的那名少年闻言没有任何疑问,沉默地接受了。
    既然人买好了,客栈也安置了,干脆就回客栈歇息。长途跋涉了三个月,哪怕大部分功夫在船上,但脚不着地的感觉依旧让人难受得不行。长安撑到现在,虽然体力依旧还剩很多(…),但她的精神上已经累了,她需要歇息。
    周和以惯常不发表意见,于是一行人又赶回客栈。
    不得不说,王爷的嘴是真被长安给养叼了。悦来客栈虽只是京城的一个小客栈,但吃食也比乡下地方好太多。可用惯了长安做出来的简单又不失滋味的吃食,小二将吃食端他面前,他表情里怎么都透露着一股嫌弃劲儿。
    长安虽说惯常宠他,在这方面儿却看自个儿心情居多,此时就只当没看见。
    王爷吃着没滋没味儿的白粥,心里莫名有一点委屈。
    长安没理他,用了些清粥小菜,又吩咐小二提来一大桶热水。结结实实地将自己从头到脚搓洗了一遍,敞开了窗子就坐在窗边晾头发。
    六月的天儿,越是下午越热,此时晾着到丁点儿不担心受凉。
    长安手里拿了根梳子慢吞吞地梳着,就听到隔壁有人在大声地朗诵:“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武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好!当真是好!郡主这首诗咏玄武湖当真是精彩绝伦!这玄武湖,可不就淡妆浓抹总相宜吗!”
    “是啊!是啊!”又有一人附和,“郡主轻易不作诗,一出手定是千古绝唱!这等诗才,当真是我等庸人望尘莫及……”
    “沅萝郡主文采风流,为人却十分谦逊温婉。哪怕腹有诗华,却不爱虚名,做出的诗作甚少为扬名流落市井。就这一首,还是一个月前贵女们出门踏青之时不慎被人当众朗诵流出来。文坛兄花了大价钱抄录下来,咱们才得以欣赏到。”
    “唉……可惜了郡主是女儿身……”
    “可不是嘛……”
    隔壁晾着头发的长安:“……”
    作者有话要说:  长安:这是咏玄武湖吗?我读书少,你特么别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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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安顿下来之后,就剩下些琐事。
    常松日日要出去打听住处,长安就时常带着周和以去京城繁华的地方的酒楼茶楼去坐一坐,为奖励这厮一路上的乖巧听话。更重要的,茶馆酒楼自来是古代信息最流通的场所,长安没门路打听,自然得去这些地方听一听,好了解京城的形势。
    比起原主在十一年后浑浑噩噩被人接进京城,长安来得算很早了。若她没记错的话,此时应当是女主才穿越到大盛三个月,也就是小说的开始。
    这个时候,姜怡宁还没来得及笼络长公主和公主府上下。长公主对姜怡宁虽多有疼爱,却没维护到小说中那般偏颇的程度。盖因长公主虔诚修道,一年之中有大半的日子留在道观。若非姜怡宁刻意讨好亲近,长公主对她是不算亲昵的。
    换句话说,长安在这时候进府,其实优势很大。
    女主姜怡宁如今,正在为能取得长公主的赏心和疼爱而绞尽脑汁。若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时间段,长公主是不在府中的。姜怡宁趁着这三个月调理身子,护肤,纤体,知长公主爱重多才之人,更是铆着一股劲儿把才女这名声给扬出去。
    似前几日长安在客栈听到的什么鬼的咏玄武湖,是姜怡宁扬名的第一步。第二步,自然是几日后的端午。这一天,素有才女之名的宁贵妃会举办一场赏荷宴。
    届时会邀请上到皇子公主下到三品京官嫡女齐聚一堂。
    女主借这一宴,作了一首咏荷花的诗作。因端午是大盛一年一度的龙舟盛会,会有除皇家以外各个京城世家参与竞彩。姜怡宁的这首咏荷诗一经传出,就获得了诸多叫好之声。不仅在赏荷宴上大放异彩,更是传到男宾宴上,得了当朝大儒的连连赞叹。
    姜怡宁便是借此一事,把沅萝郡主大才的名头坐实了。
    长安心中数着端午,也没两日了。
    她倒是想先把姜怡宁的这首咏荷诗给传出去,但一想,又觉得没必要。毕竟姜怡宁剽窃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别人却不知。姜怡宁敢剽,她却不能当面指责。否则歪火烧到自个儿身上,估计谁都别想好过。
    再说,即便她先捅了一首咏荷诗出去,姜怡宁再吟个别的荷花诗,效果也是一样的。毕竟比起人家女主古汉语专业出身语文老师,她就是个私厨老板。脑子里除了各色菜谱和一点点半生不熟的生意经,古诗的储备真只剩小学背诵的那几首。若姜怡宁新换一首高级点儿的,她背不出来,岂不是很尴尬?
    想来想去,别的什么都是空,先进姜府才最重要。
    然而即便安抚住了自己,随着端午的这一日到来,长安整个人还是显而易见的焦躁许多。
    窗外人声鼎沸,锣鼓喧天。
    辰时之前,周和以便起了,此时端坐在窗边吃着长安特意给做的素菜虾仁儿小烧麦。一筷头大小,刚好两笼子,一口一个。
    不得不说,长安的这双巧手,做御膳兴许赶不上御厨,但做起这等精巧的吃食却十足的色香味俱全。王爷一面下筷子,一面眼角余光看她四处转悠。见长安从榻边转悠到桌边,又从桌边回到窗边,来来回回没个消停。
    三日前,她便开始这般转悠了。周和以心知她是在为寻亲的事儿焦虑,但这事儿还真没办法出言提点。
    见长安趴在窗边开始叹气,蹙了蹙眉,他闷声不吭地将一盘子小烧麦吃光。
    这大半年同进同出,夜里同塌而眠,日日还被人宠着哄着的王爷,胸腔里这颗冷硬的心肠终归是软了。不管姜氏与小姜氏之间到底是非曲折如何,上一世小姜氏毕竟没得好果。这一世本不该这么早来京城的小姜氏偏碰到了他,早早进了京,兴许这是一番造化。
    他叹了口气,决定帮长安一回。
    次日一早,周和以便换了长安给他置得新行头,拿了长安身上的玉牌出了客栈。
    常松又出去打听宅子的消息,翠娘和小七在一人跟上周和以,一人留下守着客栈。
    周和以瞥了眼小七,并未拒绝。
    昨日夜里长安有些心绪不宁,睡得不踏实,今儿一大早就没起得来。今儿周和以什么时候摸了她的玉牌,什么时候走的,长安是丁点儿不知。
    ……
    果不其然,昨日姜怡宁的一首咏荷诗,又一次替她扬了名。
    周和以一路往玉器铺子走,一路便听人津津乐道昨日沅萝郡主的咏荷诗。事实上,十多年的一场夫妻缘分。对于姜氏这个妻,周和以为数不多的浅薄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不是姜氏的诗才或者姜氏有多温柔体贴。而是一种对姜氏所表现出的,与诗中所展露出的或大气或豁达或激愤或诡谲的诗句不大匹配的小气量的强烈违和。
    虽然不太愿意承认,但姜氏自在贵女圈子展露诗才起,所做诗作会有人专门搜罗,装订成册,再转呈给他。周和以秉持着欣赏的态度一一品鉴过。
    然而越细致地读过,之后娶姜氏进门后,他才会越来越失望。
    姜氏这个人,与诗作中所表现的豪迈豁达的心胸,仿佛是两个人。周和以没往别人捉刀这方面揣度,但强烈的违和感让他对姜氏的才女之名嗤之以鼻。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王爷冷冷看着书阁里,一堆读书人红光满面地品砸着姜氏的咏荷诗。
    问掌柜的拿一套文房四宝,再拿几张纸,在一旁书桌坐下便开始描画玉牌。
    周和以自幼天资聪颖,书画方面更是一绝。此时一身血红的端坐在书阁的窗边,光映照在他身上,他专注地拓印一枚小小的玉牌,将上头细碎的纹路都勾画出来。陆承礼的这幅皮相生得清雅,兼之王爷本身气质如华。此时端坐在书桌边一张一张勾画玉牌的模样,当真比那如玉公子还叫人心折。
    小七从旁看着,只觉得心中讶异不止。
    没一会儿,这里就引起了旁边一早来书阁看书的书生的注意。其中一个青衫的书生走过来,看了一会儿便搭话。
    周和以笑着,只说是内子寻亲之物。盼着多画几张散去各大玉器铺子能叫人瞧见,好省了内子奔波寻亲之苦。
    那青衫书生听了,当即好心要了一张:“这玉牌的图案当真特别,某家中有几间玉器铺子。若不嫌弃,小生拿一张回去搁在自家铺子里?”
    周和以一口气画了约莫二十来张,给出去一张也无妨,便抽了一张给他。
    剩下多张,周和以吹干了墨汁便是一卷,而后便直奔京城最大的几个玉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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