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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年少见弃,流离颠沛,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啻救赎,如何能不喜欢上、爱上?
    “但,永妱郡主长了傅君集五岁,她大约只将傅君集视作亲弟,虽也悉心教导,无时不刻地不将其带在身边,但傅君集终究无法入她的心。”
    当年那个倔强而高傲,甚至远过于今日霍珩的少年,为了能让心上人高看一眼,得她每日笑靥夸赞,悬梁刺股,发奋苦学。但没有用,回江都之后没过两年,江都王告病,嘱独女奉旨入京,为陛下贺寿。傅永妱点齐人马,单独挑中了文墨已是出众的少年傅君集。
    那年他刚刚抽条的身体,犹如竹节一般虽瘦削而傲岸,双目灼灼,光华夺魄,令人不敢小视。
    陛下将傅永妱留下作为了质子。这是临江王一早便料到的,也是傅永妱跪在他病榻边,以女子柔弱声腔铿锵有力地答应下来的——“女儿绝不辱父王名声。”
    傅永妱沦落为质之后,傅君集被她赶出了门,三年陪伴之义,少年情根深种,而郡主却说赶走便毫无容情处,傅君集惊呆了,他在永妱郡主门前跪着磕头,跪了两天两夜,她狠心不出。
    傅君集死了心,这时,却又被永平侯收作了家中马奴。他也是在那很久之后,才得知,原来傅永妱是故意带他入京,她知道他如今的文墨与武功已经出类拔萃,想给他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跟着一个质子,自然是没有半点前途。她明面是将他逐走了,可暗中却给永平侯写了一封举荐信,永平侯取了信看罢,陪傅永妱演了这么一场。
    得知傅永妱的用心良苦之后,傅君集简直惊讶而狂喜,恨不得立时回去抱住她的双腿,告诉她,他愿意一辈子为她当马奴,一辈子做她裙下脚踏,只求她多看一眼,可是——
    花眠低低说道:“永妱郡主已爱上了别人。”
    她从未对傅君集有过什么心思,也从来不知,他对自己竟有了男女之情。
    “她爱上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花眠语调轻轻的,微微含水的目光,带着缕黯然,“郎君。你瞧瞧,这是不是兜兜转转一出好戏。”
    花昼是太师次子,清华毓秀之门庭养出来的,年轻时已是温文而风流,傅永妱久仰其名,一见如故,再见便已是倾心。
    这样的消息于傅君集而言,锥心泣血,少年才不满弱冠年纪,便呕出了血。
    也不是没问过傅永妱,得到的回答,他被她捡回去时,便被当做了阿弟,这一辈子是绝不可能滋生男女之情的。傅君集伫立原地,指尖掐入掌心,一串血珠不断地滚落。一直到傅永妱的车驾离去,长街落雨,将他浑身打湿透,傅君集才恍然大悟——他这一生,俨然笑话,起落,不过是老天开的玩笑罢了,何曾有过什么眷顾。
    他失魂落魄,那之后,想方设法,但愿忘却了傅永妱,但愿,那个她当年发下誓愿“但为江都终身不嫁”而最终却又食言爱上的男人,能真的给她一辈子荣宠,待她一如自己这般如痴如狂,视若瑰宝。
    傅永妱啊。
    少年作为马奴,睡在破旧的老屋之中,头枕着满天星华,三载梦乡之中,全是那个拉他出泥淖,高贵美丽,如云巅之上一抹雪白的身影。
    放在心上,不敢亵渎,连头发丝都不敢想一下,可有人将她打碎了。
    临江王无子,独有一女傅永妱,及笄之年,退二十九个求婚之人,立誓,一生嫁与江都,为父王分忧。她捡回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其后又蹉跎到十九岁,入西京,与太师之子花昼相恋。
    三年之后,廿二岁,因机杼诗名动长安,被陛下钦点,封为梅妃,入宫陪王伴驾。
    她所爱的男人,没有护住她,终究辜负了她。
    从一个质子变成了皇妃,多少人歆羡傅永妱。而内帷之中,永远只有那么一抹消瘦的身影,对着残烛冷火,一直坐到天明,襟袖上的啼痕远比空旷殿内的烛泪多。
    傅君集最后一次见到傅永妱,他已不再是个马奴,已脱胎换骨,得到了陛下的赏识,猎会之后,傅君集自报家门,是出自江都傅氏,众皆愕然,陛下也是微微惊讶,但念及二人“姐弟”关系,准了他二人的私下会面。
    傅君集便提出,要带她走。
    傅永妱蹙着眉,盯着他,“为何承认你是傅家人?”
    她咄咄逼人,他不肯答,傅永妱恨他不争气,功亏一篑!
    “你可知,陛下留我为质子三年,是因他猜疑傅家,忌惮傅家!如此一来,你是要为自己身上打上一个乱臣贼逆的烙印!你知道么!阿集,你还年轻,你太冲动了!”
    少年这几年来,不知为何,早已变得沉郁无话,垂着一双眼睑,面色淡淡的,谁也看不透他心底的创痕,也瞧不清他的喜怒哀乐,傅永妱顿了顿,感到了一种无法跨越的隔阂,这让她很无力。她知道自己当初拒绝了傅君集,如今没资格过问他的事了。也许他也正是这么想的。
    傅君集轻扯嘴唇,一笑,“永妱,你在我心中一直是聪慧的,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但你看男人的眼光,永远那是么谬之千里。”
    “你……”
    他淡淡地朝她微笑逼近半步,竟让她无论可退。
    他挑着薄唇,“你心爱的男人,他一手将你送入宫闱,可曾敢发出半个不字?他不敢的。永妱,要是当初你择的那个人是我,即便是为你逆了朝廷,占山为贼,通敌叛国,我也无惧。”
    “啪——”一声,手掌掴在傅君集脸上。
    “你疯了。”她咬住红唇盯着他说道,难以置信。
    傅永妱没答应傅君集,她转身便走了,从此之后,无论何种宴会、围猎,但凡要露面人前的,她都不再来,也便再也没见过傅君集,一直到她香消玉殒,尸身被葬入泥里,成为皇权永恒的附庸,二人也再也没见过。
    “傅永妱为什么入宫?”霍珩哑声问道。
    “为了江都。”花眠沉默了片刻,“她至始至终都知道,她和我阿爹是不可能的。陛下封其为妃,我阿爹也想过带她远走高飞,可两人终究都不是无牵无挂,能舍弃责任的人,最终这话谁也没有提出口。我阿爹就那样,送她走入了红颜墓穴,深宫内院,此生再无相见。一直到永妱郡主香消玉殒后几年,我阿爹才娶了我母亲,生了我。”
    那个女子如傅君集一样,是个如流星般短暂而辉煌的人物。
    她在世时,江都摇摇欲坠,终是保住了,她亡故之后,傅氏又得以苟延残喘多年。
    “有人说,永妱郡主是深宫寂寞,生了大病,红颜薄命。其中隐情只有傅君集这个权臣最为清楚吧,当时他已封了承恩侯,是长安第一新贵,私下里不但暗募府兵,更是养了大群眼线,宫中应该也不乏他的暗线。”
    花眠垂眸失笑,“永妱郡主,大魏梅妃,是被先帝陛下以一杯毒酒鸩杀的。”
    帝王心术,神鬼不言,杀人甚至不必原由。只要傅永妱在一日,他便永远没名目对江都王施压。这个聪明的女子,太会于朝局君臣之间斡旋,不动声色,将江都护得无懈可击。皇帝暗中赐死了她,对外则宣称病逝。
    “先帝之心狠,其实尤在今日陛下之上,且出其远矣。傅永妱殁时,腹中还怀着先帝的骨肉。”
    那原本是,那个女子为了江都忍辱的最后一线希望,被帝王一掌掐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傅君集应该还有三,这三章都是以傅君集为主线,霍霍和眠眠算是旁观讲述者,总算将这个人拉扯出来了,算是全文当中从未出场但是存在感极高的人吧,正是因为他的存在,霍珩和花眠这两个本该错过的人,被硬生生绑在了一起。
    第93章
    傅永妱死后, 傅君集俨然变了一个人。
    昔日倔强孤傲的少年, 于他脸上再也看不到半分的痕迹。风刀霜剑,严加催逼,峻峭轮廓一日比一日地柔和下来, 打磨得温润如玉。人再也看不穿他心思, 只有帝王, 在一日复一日地猜忌之中, 对傅君集视若虎狼。
    他也是江都傅氏出身, 不知何故到了永平侯处, 又莫名其妙数次救主,更是为定西南之患,献策有功。一切的一切, 都巧合到让皇帝不能不想。何况这些年傅君集在朝势力范围地不断扩张, 勾结朋党,暗营私利,身为帝王,没法坐视不理。
    又是多年之后,忽然一纸罪状呈递到了皇帝面前。
    原来这么多年,花氏亦与傅君集私交甚密,名下田产茶园, 多半是出自傅君集手底下人的打理。
    花昼私通叛将,与投降西厥的反贼还有书信往来,更是为帝王所无法容忍。
    证据确凿,法条昭昭, 存之不是无用。
    “我家遭了这样的无妄之灾。”
    花眠淡淡一笑,嗤了一声,随即,她又抬起眸子说来:“其实,若不是皇帝生性多疑,信了小人奸佞所言,我们家纵然是落入傅君集苦心经营的危局之下,本也可以得以保全,至少不必——满门男丁被屠,妇女为娼。”
    霍珩不能辩解什么,花眠所说的是事实。
    先帝原本便是喜好猜疑之人。
    傅君集狂妄阴邪,所要复仇之人,一是花氏,一是帝王。他自幼孤苦,骨子里刺着偏激二字,本不怪他,只是当初花昼一人与傅永妱相恋,情迫无奈地分手,纵然是有对不住傅永妱之处,他一人便足可以偿还,傅君集手腕虽厉害,吞声隐忍部署多年,可终究还是牵连了无辜之人枉死。
    那么他对花眠呢?这个花氏存留的唯一一个遗孤,为何要倾其所有,对她这么好?
    “傅永妱死后,傅君集病了。头疼心悸,发作起来狂躁不安,一直到我们家满门罹难之后,更是时常发作,搅得他痛不欲生。他将我接回承恩侯府后,月姬告诉我,他的病情这才有了好转。想必是心魔作祟,他自己也明白自己这些年,枉杀无辜,问心有愧。”
    “他对我很好,视如己出,亲自教我诗书,也让月姬授我女红纺线,只是,我在承恩侯府,没有一日不是揣着仇恨,带着笑容款款的假面隐忍度过的。”
    她本有一家,满门毓华,和睦融融,兄友弟恭,原本是如此幸福,为了一人之仇,她们陷入了无妄之灾,就算傅君集对她再好,难道她真能认贼作父么。
    那人常常将她叫去,如亲父女一般,让她坐在他膝下,他的手掌带着一丝凉意,抚着她修长的坠入腰线以下的漆黑软发,指尖呷着一股幽淡冷梅香,显得高旷而平和,“我有一侄儿,你要见见么。”
    也许傅大佞臣日理万机,他忘了,关于这话他已无数次在她耳边提起。
    花眠心里揣着仇恨,又在胡玉楼待了三年,见过太多蝇营狗苟、背信弃义之徒,对男女之事风花雪月早已看淡,但凡傅君集提起,她都回答得很无心。
    渐渐地傅君集也感到了一丝失望,直至霍珩离京那日,她才终于在傅君集的指引之下,于城垛边,第一次见了他口中念叨不休的少年。从谈月姬嘴里知道,他曾向那少年走近过,可惜被揭穿身份之后,那少年与他划下天堑,与他死不相往来了。
    霍珩终是忍不住问了出来:“那么,他为何会下狱,且就甘心就死?”
    如今见识了傅君集罗网的真正厉害之处,霍珩再也不相信,他是真的就为了花眠一纸罪状和寥寥几个证人,便将一手筑起的隐秘河山完全推覆的人。
    “仍是为了情,”花眠笑容恬淡,仿佛说着一个与自己完全无关的事,“他爱上了另一个人。”
    谈月姬是在傅永妱死后入府的,她通医理,傅君集但有头疼时,都是谈月姬施针为他缓解痛苦,到底还是有些用处的。
    他是奸佞,旁人见了他都怕他,背后都唾骂他,只有月姬不会。她也不会谄谀,故意地逢迎于他,更不会如府上那些不知死活的东西,穿戴成傅永妱的模样,在他酒醉梦魇之后,偷入他的寝屋。
    不能得逞的,被他当场一剑封喉,得逞了的,被他发现,亦是一剑贯胸。久而久之,这种不知死活的奴才少了,侯府中人来来往往,一茬又一茬,唯独谈月姬,始终都在。她是青楼女子,但身上没半点胭脂习气,温柔得像一汪清澈的山涧里冰凉的泉水,潺潺的,汩汩的,能冲刷走人心里的罪恶和苦闷。仿佛只有在她的身旁,傅君集的头不至于那么痛。
    傅君集活了四十岁。一生当中,他有过不少女人,在傅永妱入宫第一日,在她于那恶心的老皇帝身下承欢时,他幸了第一个,此后接二连三,在软塌罗帷里饮鸩止渴,每每御女,都让人用黑布蒙住她们的面目。
    但他爱过的两个女人,他从来都没有碰过。
    傅永妱不提,谈月姬是他府中的奴仆,他要,不过是勾一下手指的事罢了,谈月姬也是愿意的,但是他却从没流露过半点那样的意思。
    “月姬一直以为傅君集不爱她,日日相伴,她眼睁睁看着侯府许多女孩子得到了那样的眷顾,自己却从没有过那样的幸运。她是卑微的,我问过她,她同我说,这大抵是命,所爱之人,心有她人,求不来的。但我后来又在狱中见了傅君集,他所说的,完全不是一样。”
    花眠顿了顿,“他起初是不知,傅永妱是他心中二十多年的执念和伤痛,他每一日都活在过去之中,他起初只是不知自己心中早已有了月姬。十多年细水涓涓的陪伴,终究不是一点地位都没能在他心头烙下。可却晚了。”
    当他猛然回头,惊觉身后之人已是遍体鳞伤时,那个总是温柔如水陪伴在他身侧,与他度过每一个头疾发作孤独痛苦的深夜的女子,为了给他顶罪,成了一缕刀下亡魂。
    “月姬多傻啊,其实那点儿罪证要不了傅君集的性命,不过是有点伤筋动骨,充其量让陛下褫夺爵位罢了,他的地下罗网尚在,别人便也撼动不得他分毫。但月姬却站了出来,她身上流着一半西厥人的血,眸子天生异色,太容易便能取信于人。她挡了傅君集面前的灾祸,于大理寺,却没能挡住酷刑,一夜过去便香消玉殒了,连让傅君集出手的机会都没有。月姬断了五根指头,她的尸体,是连同那五根断指一并送回承恩侯府的。”
    花眠还记得那一日,她几乎不敢走出来,便躲在回廊后探看。
    傅君集俨然如疯了一般,发狂拔剑,杀了侯府不少人,最后她们仓皇逃窜,散如猢狲,一夜之间,偌大侯府空了下来,傅君集也没问这些奴仆奔窜之罪,又数日,月姬的尸首在棺椁之中已经发出了阵阵恶臭,他也不让人盖棺,枯坐守着,直至满七日后,他命人将月姬下葬。
    花眠见到他,他坐在承恩侯府老桑树底下的一派石凳上,披向身后的长发,已是花白如雪。
    他听到动静,低低说道:“来了?过来吧。”
    花眠虽是迟疑,但仍走了过去。
    他道:“眠眠,我这一生实是可笑。”
    父母扔弃他,他将那一双父母乱棍扫出门去,兄长背弃承诺,他来长安之后,从不见他俨如陌生人。
    傅永妱将他拉出深渊,他爱她至深,她为了花昼抛弃他,又为了江都抛弃花昼。他又重从云端跌回泥淖。
    最后,他辜负了月姬。
    他这一生,永远是在往回看,看自己走过的一步一个脚印的路,看自己趟过的刀山,渡过的火海,看辜负自己的那些人一个一个被自己远远甩去,但他心中从未有过一时一刻的痛快。
    二十年前就明白了,他是一个笑话。
    他又用了二十年,不遗余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此生确实,如同玩笑。
    “眠眠,这是能要我性命之物,你好好收着。”
    他取出一沓信纸和票子出来,中间杂着地契文书之物,不知作何用处。但花眠一点没有怀疑这是一个圈套,她走了上去。
    直到她的双手接过那些确凿的罪证,傅君集淡淡说道:“你看我的第一眼,是仇恨的目光,那样的目光我一直记着。从你来承恩侯府起,你没有一日不想杀了我吧?花氏确实忠心耿耿,是被我谗言诛毁,如今冤冤相报也是应该。你拿着这个,向新帝陛下立功去罢。”
    他头疼欲裂,脸孔苍白,说话却仍是淡淡地带着一丝看不透的微笑。
    花眠接过了他手中之物,从承恩侯府里养出来的女孩子,不知不觉那唇边一抹微笑,已是与他如出一辙:“我会的。侯爷放心。”
    她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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