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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
    僧人放下手,站了起来,对阿花说:“不必供奉我,你以后只要积德行善,多做好事,才是对我最好的报答。”
    阿花拼命点头。
    嫂子的生产很顺利。
    阿花疑心这是因为那个僧人在这期间一直在不远处闭目念佛的缘故。
    总之,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嫂子连红糖水和鸡蛋糕都没用,就生下来了一个大胖小子,哭声嘹亮,拳脚有力,一看就知道无比康健。
    新生儿降生的喜悦驱散了些许笼罩在这个小院上空的悲伤,阿花和娘一起抱着孩子,与无尽苦难中也挤出一丝笑意。
    在男孩嘹亮的哭声中,一只巨大的黑犬从墙外跳了进来。
    黑犬浑身浴血,体侧还燃烧着好似来自地狱的黑炎,锐利的犬牙淌着腥臭的黑血。
    但是对上黑犬狰狞的形状,阿花心里却没有一点惧意,反而生出无限亲近与尊重。
    黑犬一阵风般跑到念经僧人身旁,乖巧伏下,从嗓子眼里发出乖巧的好似小狗撒娇般的呜咽声。
    僧人摸了摸他硕大的脑袋,问:“都处理完了?”
    黑犬低吼一声。
    僧人便垂眸浅笑,好似佛祖拈花一笑,眉目澄澈悲悯,双手合十再次颂起了佛号:“我佛慈悲。佛所行处,国邑丘聚,靡不蒙化。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3
    阿花聆听着僧人的教诲,似有若悟。
    她突然发现周围已经没有了哭叫声,只剩一片让人心安的恬静。
    她眨了眨眼睛,模糊间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僧人又摸了摸巨犬的脑袋,然后站了起来,合掌对阿花微微躬身,在阿花的愣神中,僧人和黑犬如泡沫般消失了。
    而后自四面八方传来神圣肃穆的佛音:“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4
    阿花只觉得全身沉静温暖,悲伤,痛苦,愤怒,怨恨等一切负面情绪似乎都离她远去了。在她看不到的世界里,无数浅淡的魂灵自尸体涌出,表情安宁地被度化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娘颤颤巍巍问道:“阿花,他是谁啊?”
    阿花定了定神,笃定回答:“他是菩萨。”
    作者有话要说:
    不,他是送子观音(滑稽.jpg)
    123引用《无量寿经》
    4是往生咒回文。
    第111章 我佛慈悲(19)
    黑云散去, 雨滴越下越小,电闪雷光也渐渐消隐。
    乐景不疾不徐在大街小巷穿行,以往平安祥和,热闹喧沸的县城此时只余一片精疲力尽后的沉默。
    蛮子终究是和给这个平静的小城造成了不可抹去的伤疤。
    他虽然已经尽力赶路, 但终究还是来迟了一步。
    也是多亏了有坤火作为他的护法, 否则他也不能这么快解决此事。
    耳边隐隐约约传来新生儿嘹亮的哭声。
    生死轮回, 生生不息, 不外如是。
    他从未小看过人类这个种族的生命力。
    他一边走一边轻轻念诵往生咒,为那些无辜枉死的冤魂超度。
    虽然看不到,但是冥冥之中他清晰感应到了有什么东西一层又一层缠在她身上, 无形间他的身体似乎沉重许多。
    这是缠上他的因果报应。迟早有一天他会遭受恶果反噬, 报应加身。
    乐景虽然是在净土宗修行, 但是因为他佛子的身份, 所有佛宗的佛经、佛法, 乃至不传之秘他都能学习, 所以乐景这十年来学习的东西很杂。
    他还记得几年前他曾经在金刚宗的一本典籍上读到过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金刚宗的前代长老, 觉悟禅师。
    觉悟禅师的金刚降魔杵下不知道倒下多少妖魔鬼怪、人渣败类的尸体, 虽是为了救人,但是他一生造杀业无数。
    可是他偏偏功德圆满, 立地成佛。
    因为他怀菩萨心, 行阎罗事。
    他杀人是为了度人。
    他是为了让恶人邪魔从恶苦中解脱, 消除他们的业障, 让他们重入轮回洗去罪孽,重塑纯净之身,早登极乐。
    因此被觉悟禅师杀掉的生灵对觉悟禅师都只有感激之心, 而没有怨恨之情。所以觉悟禅师才不沾因果,不造业障, 只有功德。
    可是乐景不是觉悟禅师。
    他也无法怀着慈悲心做事。
    认真说来,他不信佛,不信任何宗教,不信苍生,不信鬼神,只信自己。
    如果傻子没有死,他应该会是佛宗梦寐以求的温雅敦厚、慈悲仁善的佛子。
    可惜,傻子死去后,活过来的是乐景。
    所以他知道,他此举是以杀止杀,不管理由再正当,他也是犯了杀孽,将来必定报应加身,引来恶果。
    只是他不会在乎。
    他连死都不怕,区区报应又算得上什么?
    巨大的黑犬悄无声息的与他并行。
    这十二年来,坤火一直跟着他修行,并在前年,自愿成了他的护法。
    从此以后,他将会守护在他的身旁,降妖除魔,惩恶扬善,就像守护在佛祖身边的十六罗汉一样。
    雨停了,太阳缩在云层里,晕染出层层叠叠绚丽彩霞。空气中漂浮着清凉的水汽。
    乐景走到城门前站定,他短暂的睁开眼,又重新闭上了。
    寒阳县守军望风而逃,城门大开,小路上残留着凌乱的马蹄印和脚印,几具染血的百姓尸体躺在路边。
    乐景默默又念了一段往生经。
    坤火一直安静的侍立在他身侧。在乐景停止拨动念珠后,他歪了歪头,好奇地问道:“乐景,我们接下来要去哪里呀?”
    少年闭目回答:“去找苏简。”
    “好啊!”坤火兴高采烈的俯下身子,“乐景,快上来。”
    乐景侧身在坤火身上坐下,巨大黑犬轻轻一跃,迅速升空,宛如神话故事里的天狗,飞快在云海里穿行。
    坤火双眼弯起,呲牙咧嘴地笑了,“我都好久没见苏简了,乐景现在都长高了好多,苏简应该也长高了吧?”
    “应该吧。”
    “对了,我们要去哪里找苏简啊?去白城吗?”
    “不,我们约好了在北荒城见面。”
    乐景心不在焉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坤火的问题,一边在心里默默思考一些事情。
    他今日杀了来这里抢掠的所有蛮子,也不过是治标不治本罢了。
    草原部族和大梁之间的争斗,其本质是对生存资源的抢夺。此举无关善恶,只关乎种族延续和发展。
    比起贫瘠的草原,自然是肥沃的平原更值得垂涎。
    纵观华夏历史,这样的争斗在历朝历代都会上演。若是华夏王朝兴盛,那么草原部族就会夹紧尾巴俯首称臣,草原就是华夏的牧场,若是华夏王朝衰落,那么草原部族就会亮出獠牙,野心勃勃,意图取而代之,那时候,华夏就是草原的猎场。
    所以草原部族和大梁必有一战。
    虽然大梁人多,草原部族人少,但是清军入关也不过是十几万兵力,其中满军才五六万人。华夏历史上,“三千越甲可吞吴”“蛇吞象”的战争比比皆是。哪怕在抗日战争时期,一个持枪鬼子就可以看住几百个老百姓。
    在中国三千年的王朝更新换代历程中,终归不过是应征了那句话: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乐景知道他现在的行为有多么狂妄。
    以一己之力企图对抗历史大势,这是何等狂妄疯狂的行为!
    很有可能他什么也改变不了。
    但是既然他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且拥有了超人一等的力量,那么试都不试一下就放弃未免太懦弱了。这也是傻子的遗愿。
    而且……他还蛮享受这种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感觉。
    无论过去多少年,他骨子里都流动着少年人的热血。而改变世界,是独属于少年人的终极浪漫。
    当然,他只有一人,他也没有自不量力的认为只凭自己就能轻易扭转历史走向,所以他需要伙伴,也必须做好最坏的打算。
    ……
    北荒城外,人影零落,远远看去整座城都笼罩着一股肃杀的气氛。
    苏简皱了皱眉头,想起他这一路来得知的情报,心中更是涌上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他恨大梁吗?
    他当然恨。
    这些年,他时常在凡间游历,对大梁的现状也了解的越来越深,越是如此,他对大梁的厌恶就越深。
    在他看来,大梁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皇帝横征暴敛,昏庸无道,官员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在加上连年大旱,天灾频发,百姓食不果腹,民不聊生。
    在内,各地时不时有零星的农民起义,只是都不成什么气候,很快就被大梁派兵镇压了。在外,草原部族虎视眈眈,小动作频频。
    此时的大梁看似花团锦簇,实则如履薄冰,危机四伏。在苏简看来,大梁能撑着这幅破破烂烂的身体苟延残喘到现在,已经是天命所顾了。
    想要给目前风雨飘零的大梁续命,只有皇帝暴毙,新君英明果决,并且以大魄力整治吏治,组装军队,宽抚百姓,这样大梁说不定还真的能再和平个几十年。
    可惜,现任皇帝身体康健,精力旺盛,是个长寿的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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