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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4章 告别灵云
    只见黑寡妇腾空而起,从天而降一条柔软而凌厉的黑影,应声变为一条毒蛇劈头盖脸的朝项宇扑了过去,猝然之间,一团银色的光芒起自他袖底,数枚血影针划出道道彩光。
    同时向那黑影最盛处迎去,银光黑影瞬间在空中纠缠在一处,最终项宇的针硬是把那团黑影戳散开来,接着一团混沌的黑烟又向项宇移过来。
    只见项宇手里也运着一团气凌空而起,黑烟扑了个空不说,还被项宇的气大得四分五裂。
    “该不该和我近身一搏?”项宇朝黑寡妇大喊到。
    黑寡妇便顺势而下向项宇冲过来,“为什么不敢?”
    黑寡妇将拳头有力的向项宇砸去,项宇一蹲便躲开了,还在另一边杀了黑寡妇一个措手不及,近身战不过三拳两腿黑寡妇就被打到在地。
    “好,项宇,我们改日再战。”说罢便以极快的速度向前飞去。
    项宇哈哈大笑,“没有下次了,这就是最后一次,你输了。”
    解决完黑寡妇的事情以后,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南门集团没有改姓,南门家别墅也打扫得差不多了,而南门灵云依旧是像从前那样早上要拖很久才能出门,哪怕头天晚上是她自己约的项宇去逛街。
    这天项宇起得很晚,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那么安慰的一觉了,醒来以后再又在床上窝了一中午,连早餐也没有吃,直到南门灵云打电话来他才起床。
    因为今天他要去他家做客,南门清风要感谢这个聪明的小伙子,帮他家守住了公司,而且……南门清风想探探项宇的口风,他看出来了自己女儿的小心思,什么私人管家,都是因为喜欢。
    但是因为女儿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上了项宇,于是他想要帮帮他们。
    在南门家的餐桌上,项宇吃得不亦乐乎,南门灵云一脸嫌弃的看着他,心想这货是想来吃垮我家吗?
    看着两人在餐桌上没有什么交流,南门清风忍不住了“小项啊,这段时间我们家的这些事可是辛苦你了。”
    “他才不辛苦呢,我可能付他钱的。”南门灵云一边夹菜一边说。
    “确实不算辛苦,谢谢南门叔关心。”
    “哎!我知道很多事已经超出了雇佣你的我范围,为什么还做,哈哈。为了给谁看呐?”南门清风一幅我看透了的表情。
    “给谁看?”项宇好像还认真是思考了一下“应该是给大家看吧,毕竟我的心愿是世界和平。”
    南门清风显然没有料到是这么耿直中二的回答。但是他不甘心“那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呀?”
    “爸!”南门灵云即是撒娇又是警告的叫到“你干嘛问人家这种事情呀,你可太八卦了。”
    “哎呀无所谓是嘛,反正都那么熟了有什么我不能问的,人家小项有不介意咯。”
    “你怎么知道人家不介意,万一人家只是不好说呢?”
    项宇趁着南门父女俩斗嘴的时候又夹了几口菜,扒了几口饭。
    “哎呀!反正我是问人家小项又没有问你,你怼个什么劲,是吧小项?”南门清风一脸和蔼的看着项宇。
    虽然项宇没听清他说的是啥,但是嗯总是没错的于是答了一个“嗯。”
    最后东扯西扯的南门清风还是问到了重点上,“你觉得我们云儿怎么样?”
    “漂亮、大方、可爱、认真”项宇很认真的回答,并没有想到这一题的下一题会是什么。
    “那你喜欢她嘛?”南门清风直接说了出来。
    “爸!”南门灵云再一次内涵警告。
    项宇突然被一口饭噎住了,咳咳咳的咳了半天。
    最后脸红筋涨的说“叔你这问得好突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有什么不知道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咯,叔又没有逼你。”南门清风还是不放弃。
    南门灵云撂下筷子就走了。
    “哎……”项宇伸出手想叫住她。
    “没事,女孩子就是不好意思,脸皮薄,你告诉我你究竟喜不喜欢她。”
    “说实话,叔”项宇吞了一口口水,“我是喜欢灵云的……”
    南门清风激动得打断了项宇的话,“喜欢不就成了,反正我也蛮支持的。”
    “叔,你等我说完,我虽然喜欢她,但是我下个星期就要走了。”
    “走?去哪?你回家吗?”南门清风疑惑到
    “不是的,叔,我不是回家,我是我去z市。”
    “去z市干嘛呀?”
    “我也不知道。”
    “那就别去了呗。你是为了躲避我和云儿吗?我只是问问你,不是逼你,不喜欢也没关系的。”
    “叔,我是真心喜欢灵云的,我离开也不是因为你们,是因为我自己,这是我的一种病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就是不能在一座城市待太久。”
    ……
    其实南门灵云就在餐厅的转角处,她什么都听见了,他知道项宇喜欢自己,她也知道了项宇要走。
    自从吃完饭后的连续四天,项宇都联系不上南门灵云,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去她家找她李姨也说不在。
    项宇不知道为什么南门灵云不肯见她,但是他明天就要走了,想再见一面她。但是他见不到,所以坐在自己家的桌前写了一封信:
    蛮狠的小姐,你好!见字如面,遇见你的这段日子虽然坎坷不断但是也因此变得很难忘,我总叫你南门小姐,你总把它看做调侃。
    其实不是的,是我觉得你真的很有气质,那种我这种莽夫配不上的高雅气质,不是金钱堆砌出来的,我相信如果你不是南门家的千金也会有的一种气质,虽然爱拌嘴、有时也和蛮横,但是那都是你的一部分,前几日的饭局上叔叔问我是不是喜欢你,我迟疑了。
    因为以前我也不确定,但是就在迟疑的那一秒钟,我想我确定了,我是喜欢你的,当我说出喜欢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虽然我想叔叔会告诉你的,但是我还是想亲口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明天就要走了,希望你能记得我,但也希望你能忘了我。
    再见,后会有期。
    写完信项宇收拾好行李在去的车站的路上放进了南门家的信箱。然后给南门灵云发了一条短信: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肯见我,也请你原谅我用了很古老的一种方式和你告别,给你留了一封信在你家门口的信箱,记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