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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写书
    期末过后,县一中迎来漫长的暑假。
    离校前,卿欢再三邀请顾铭。他想留顾铭在县里玩一段时间,说是吃喝玩耍的一切开支都由他承担,并且还带顾铭去看美女。
    顾铭错愕,问:“看什么美女?”
    卿欢神秘兮兮地笑了笑,却不解释。
    过了两月之久,顾铭的心绪已经平复很多,他很少突兀想起苏沁或风雪,也很少无端悲伤,似乎他渐渐放下那两个女孩在自己心里留下的印记了。但人心都是肉长的,每个人都有一颗良心,哪怕是无恶不作的山贼土匪,他们内心深处,未尝没有柔软的良知。
    顾铭知道,那件事之后,这世上再难有女孩能入他的眼。哪怕是一个集合世间所有优点、宛如圣洁仙子莅临世间的女孩对他示好,他也不会动心。
    因为他有良心,他知道自己不配去喜欢任何人,也不配被任何人喜欢。与其看着面容姣好的女孩独自悲伤,不如不看。
    顾铭拒绝了卿欢的邀请,也没问他所谓“看美女”是什么意思。
    放假当天,顾铭回了家。
    在四川,七月初,也就是小暑节气前后,气候早已变得火辣,平均每日的最高气温超过35c。
    这样炎热的气候里,哪怕是躲在阴凉的房间里静坐着,不出十分钟,便会全身出汗。
    顾铭不喜欢燥热的感觉,因为身体燥热,心情便会燥热,心绪一乱,便会回忆起许多不好的事情,徒增困扰。
    但他也不喜欢吹空调,他总觉得空调里吹出来的冷风带着异味,闻起来很难受。那感觉就像忽然把一块奶油蛋糕吞肚子里了,胃里翻江倒海,苦不堪言。
    所以,他宁愿汗流浃背地静坐着打发时间,也不愿躺空调屋里哼小曲儿。
    每到晚上,他会去三楼的仓库里取出两个铁架子,以及一卷凉棍,把它们都用冰凉的冷水冲洗一次,再把凉棍摊开,平整地架在铁架子上。
    一床凉棍就铺好了。
    顾铭把凉棍架在院子里,睡觉时便有了奇特的感觉——睁眼能看到明亮活跃的星空,闭眼却只能看到黑暗死寂的星宇。
    他不喜欢死寂,虽然谁都知道,闭上眼便什么都看不到,只有纯粹的黑。所谓“死寂的星宇”,不过是某些伤心之人的臆想罢了。
    顾铭觉得自己早已不那么伤心了,但他仍有这种诡异的遐想。他觉得,自己会如此,可能是因为人性本身向往着美好——如果睁开眼便能看到绚烂多彩的星夜,那仿佛满载童真,憧憬,欢欣,幸福等等等等一切美好心愿的仲夏星夜,谁又愿意沉寂在无穷无尽的黑暗中沉睡呢?
    久而久之,顾铭习惯了数着星星睡眠的夜晚。
    仿佛每一颗星辰都是一个美好的心愿,每数一个星星,便能完成一个心愿。
    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可是,明明是如此美好的夜晚,顾铭仍在不经意间感到悲伤。
    他想起了点点狗,它现在仍躺在自己身边——他身边的柚子树下,埋着点点的尸体。
    无端的,他想起了顾恩曾对自己说过的话,原话是什么,他已经记不清了。大概意思是:终有一天,一个女孩会再牵着点点狗出现在他面前。
    这是何等滑稽的笑话?
    点点狗已经死了啊。人死不能复生,狗死同样不能复生。生命只有一次,在这一点上,人和狗没有丝毫区别。
    顾铭又一次想到《诛仙》中的那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它其实是《道德经》里的句子,作者是老子。因为《诛仙》小说写的太好,太精彩,深受现代人的喜爱,所以老子的句子在现代再一次“蓬荜生辉”了。
    它说:天地无所谓仁与不仁,对待万物生灵都一视同仁。
    多么中肯的道理啊。
    顾铭想着想着,忽然想起数年前,他从风雪手中借过来的那本《诛仙》。他没看完,因为陆思提前透露了小说的结局,导致他没心思继续看了。
    他忽然对那本书好奇起来,他想认认真真再看一遍。不只《诛仙》,他还想看《生死决》《多情剑客无情剑》《悲伤逆流成河》《七夜雪》……所有能想到名字的小说,他都想仔仔细细地看一遍。
    他想起了千云舞,那个深藏不露的可怕女人,却也是至情至性之人。她诡谲,她奸诈,她能在别人无知觉的情况下布下杀局,但她从不伤害与她无仇之人,或者偶尔出现一个对她好的人,她铭记于心,并且能在适当的时机付诸感恩行动。
    她看小说时,那细密睫毛下的认真双眸,任何人看上一眼,都百分之百相信她已沉浸在书中的世界。
    她看书时,表情会变,一会欣喜,一会忧伤,一会恬静,一会激动……因为身临其境,所以会哭会笑,会苦会痛。
    她常无意识间读出小说里的句子。比如“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又比如“一刀挥出,刀锋破空,震动了风铃”。
    从她嘴里呢喃出的句子,往往是裹带强烈的震撼力量的句子。顾铭没看过小说,却能听出那些句子里的冷肃、杀伐、温婉、悲伤。
    ——不知怎样才华横溢的作家,才能写出那样瑰丽而震撼的句子。不知有过怎样人生经历的作家,才能构建出一个个精致而美妙的故事。
    顾铭第一次有了“要写一本小说”的想法。
    他觉得,自己要写,就一定得写自己的故事。而自己的所见所闻里,许成语、万涧、卿欢、陈小帅等人,均可做故事主角。
    他想着,忽然觉得这样有些不对。如果要把这些人分开来写,那岂不是写成好多本书了。
    他只想写一本书,同时把他所见过的那些人,那些“心”都一一写进去。
    很快的,他想到了办法。
    他觉得,所谓小说主角,不一定得超凡出众,也不一定得俊美帅气,他可以平庸,可以低贱,甚至可以为人所不齿。
    只要他是有血有肉的人物,他身上存在着感人的、能让人铭记的故事,他就可以以书中主角的形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