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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生死
    卿欢病了,这样一个原本很健朗的小伙子忽然就病了,发烧,头痛,厌食,恶心,全身乏力。这是很常见的重感冒症状,而感冒病毒的寿命很短,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因此,这种病对身体较好的少年而言,稍微忍几天就好了。
    但一连半个月过去,卿欢没好。这期间,他输过液,打过针,吃过药,也喝过姜汤再把整个人捂被子里流了一晚的汗。他的病情却没有好转,反而每况愈下。
    在他生病的第三天,去了医院。起初对他的病不上心的医生们到后面也变得郑重起来。他们发现这病似乎并不是他们所熟知的感冒病,很可能是一类未知的病毒。
    很早以前,国内闹过非典型肺炎,其症状也和感冒病相似。
    而今卿欢的症状会否是染上未知病毒所致?
    医生把这事上报院长,而院长上报县长,如此层层上报,迟早上报到国家高层机构里。
    卿欢的嗅觉很敏锐,他预感到自己会被隔离,会在一间空荡荡的房间里安静死去。
    他的预感一向很准。
    所以,他心里有了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想逃,却连动都动不了。
    他生病的第十七天,病情却诡异的好转了。他不再头痛,也不再发烧,身子也变得强健有力了。
    遇到此种情况,医生们瞠目结舌,却也如释重负。
    当天,卿欢急不可耐地办理了出院手续,却没回学校,而是回了家。
    其实他没有家,幼年时便失去双亲的他不可能有家。
    他去了一趟孤儿院,却发现这里也没自己的容身之所,便又回到熙攘的闹市,独自彷徨。
    下午,他接到千云舞打来的电话。电话里边,她对他非常关切,去换温暖的同时,却不忘旁敲侧击询问一些敏感问题。
    比如“卿欢,你的病好些了吗”,比如“卿欢,你什么时候出院,我来接你”。
    其实早在一个星期前,顾铭,吴潇,千云舞,陈小帅四人组团去过医院。他们买了鲜花与水果,去探病,却被医生拒之门外。
    医生的原话是“病人的病情很不乐观,还可能具备传染性,暂时不能探望”。
    他们四人,没一个笨人。他们从医生的话中听出了凝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也知道卿欢性命堪忧。
    可他们无能为力,无法陪着他共渡难关,甚至连一句鼓励之语都很难传递过去。
    直到今天,千云舞终于打通卿欢的电话了。
    她的心绪明显非常激动。她不再是那个演技惊人,处变不惊的可怕女人,变成了忧心梦中男孩,夙夜忧叹的少女。
    卿欢道:“云舞,我出院了,现在在城里。”
    千云舞:“那你什么时候回学校?”
    卿欢很平静地说:“我不回学校了。”
    千云舞明显被吓到了,却佯作坚强,问:“你怎么了啊?”
    卿欢:“没什么。不过是厌倦了学校的生活,不想回去罢了。”
    千云舞:“那好,你若不回来,我就去找你。卿欢,你知道吗,我有好多好多话想和你说。”
    卿欢:“你有话想说,现在说给我听就好了,别来找我。”
    千云舞:“你不想见我?”
    卿欢:“不想。”
    听筒里再无话音传来,有的只是小声的哽咽。莫非千云舞哭了?她那么聪明,那么坚强,也那么深藏不露,她怎会哭?
    卿欢挂了电话,再度徘徊在人流熙攘的大街上。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除了漫无目的地走动,再也找不到事做了。
    他走着,每当有人与他擦肩,他便屏住呼吸。
    他避开人流密集的街道,往偏僻的地段走,一走就是两个小时。
    途中,似乎有人对他打过招呼,但他头很晕,身子也乏力,没注意看那人是谁,只下意识点了点头。
    他走到一家门可罗雀的旅馆,写了一间单人间,昏昏沉沉入住,躺床上睡了过去。
    他隐隐记得,在这家旅馆睡一天只需20块,非常非常便宜,比他所去过的任何宾馆都要便宜。
    这家旅馆很脏、很破旧,是一座低矮的土房,甚至都没楼层。
    一条漆黑狭窄,且荡着下水沟气味的长廊两侧,稀疏排了一些陈旧的房间。
    房门已经腐朽,仿佛一拳就能打碎。屋内只有一张床,一张几,再无其他陈设。地面有积尘,床上有霉臭,壁头甚至游走着密密麻麻的蜘蛛网。
    在这样脏而臭的地方,卿欢却睡得很沉,面容恬静,呼吸绵长,仿佛他睡在了绿草林荫的绿野上,花香满溢,蝶飞莺啼,使人心静,使人安详,使人无忧安睡。
    不知过了多久,他沉睡的意识渐渐苏醒,闻到了屋子里的霉臭。
    他的身子再度变得软而发力,脑袋发晕,生疼。
    他听到了门外的敲门声,很轻,且有序,门外大概站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少年郎。
    他问:“谁啊?”
    门外没有回复,只有轻而缓的敲门声。
    卿欢迟疑,忍着头痛起身,扭动早已锈烂了的门把手,看到了门外之人。
    她的确文质彬彬,但她不是少年郎,而是少女。
    千云舞竟找来了,不知她用了何种办法,竟奇迹般地找到这个地方来了。
    她容颜依旧,莹白姣好。发丝依旧,乌黑柔顺。穿着依旧,时髦秀美。身姿依旧,纤长曼妙。
    唯独不依旧的是她的神情。她不那么爱笑了,眸子也不那么灵动了。分明美丽的脸颊却显得呆滞,仿佛疲惫,仿佛悲伤。
    卿欢的呼吸变得沉重,就像胸腔被压了一块石头,连说话也变得困难。
    他对着她几次张嘴,嘴型变了好几次,最终只说了一句“你来了”。
    千云舞点头:“我来了。”
    卿欢不知该不该叫她进来坐。把人拒之门外明显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但这么脏的地方也实在不适合她这么好的女孩子进来坐。
    他呆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千云舞平静道:“卿欢,你准备在这里长住?”
    卿欢不说话。
    千云舞便往前走,把他往旁边推开,走进房间,走到发霉的床铺前,很自然地坐下。
    她的双手搭在床铺边上,手心触觉非常粗糙油腻,不知这被单有几个月没洗过了。
    她却仿若没事一般,就这般端正坐着,忽然抬眼,开眉一笑:“那我也住这里了。”
    她说话时,发现卿欢的站姿不对。她过来时轻推了他一下,他便站立不稳一般,躺在壁头上喘气。
    千云舞大惊:“卿欢,你的病没好?”
    卿欢捂着胸喘息道:“所以你最好出去。我不知道这病会不会传染,也不知道得了这病还能不能活下去。若你还想多活几年,就远离我,再也别来找我。”
    千云舞睁大了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男孩。她忽然发现,顾铭所说的“假戏真做”真的应验了。
    她一直以为自己在逢场作戏,待这场戏演到落幕的那一刻,她就可以头也不回地离开卿欢。
    因为她不喜欢卿欢,她对他只有亏欠,而她亏欠他的东西,她自认已经还清。她用她的身体偿还了她对他的亏欠。
    她对他本该无动于衷的。
    可她看着这个样子的他,她心痛了,宛如万千钢针忽然洞穿心脏那种痛,只有深刻爱过才能体会到的痛。
    ——不知不觉中,我真的爱上这个男孩了吗?
    千云舞一遍又一遍地自问,却问不出答案。或者说,这个问题早就有了答案,只是她一直不愿相信罢了。
    她开始庆幸,那时她为他折了纸鹤,一只红色的纸鹤,一只代表着无穷意义的纸鹤。
    她站起来,慢慢走近卿欢,脑袋微微垂下,贴到他的胸膛,听到他的有力心跳,
    她张开双手,用力环抱住他的腰,就如同环绕大树的藤蔓,坚定不移。
    卿欢的心似被融化了。
    他轻抚她的额头,把掩盖她面容的发丝都挽开,看到她一如既往美丽的脸。
    ——如果这病真的能要人命,那我和他死在一起,未尝不是幸运。这么多年啊,我真的累了,累得独自坠落,累得无力奢望。他就是那一抹光,温暖的光,驱散黑暗,也驱除疲惫的光。
    此时此刻,千云舞的心是如此坚定。她已经下定决心,放下宛如与生俱来的仇恨,一直守在这个男孩身边,长长久久,不离不弃。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这世上事与愿违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她问:“卿欢,你一定要对付唐见虎吗?”
    他回:“一定。”
    她问:“因为一个叫夏书遥的女孩子?”——顾铭曾把夏书遥与卿欢的故事告诉过千云舞。
    他沉默,不愿在自己深爱的女孩面前提及自己曾经深爱的女孩。
    她又问:“你有了我,却还忘不了夏书遥吗?”
    他回:“我早已不去想她,从她与饿狼携手远去的那一刻起,我就断了念想。”
    她不解:“既然你已经放下了她,为什么还要做这么危险的事?你应该知道,就算是她,也绝对不愿你去冒这么大的险。”
    他说:“有的事情,不是单方面放下就能风平浪静的。我得罪了唐见虎,得罪得很死。就算我不想办法去对付他,他也迟早会对我下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
    她不说话了,她知道再说什么都无济于事。
    他又说:“现在说这些却太早了。我都不知道我能不能好好的活下去,何必自找烦恼,去想这些是扰人的事?”
    她自信道:“你一定不会有事的。我清楚地记得,你讲的那个‘燃血’的故事。你不知道火点燃了血,还是血点燃了火。你不知道这火光与血光交织的是希望还是绝望。我却知道,那是希望,承载你父母的爱的希望。你的存在本身就充满了希望,所以你不会有事,等不了多久,你就能恢复过来。”
    往后的三天,他们住在这家肮脏又腐臭的旅馆里,足不出户,每日饭菜都是请店老板从外面点的。
    说来奇怪,一个有病之人,在不吃药,不治疗,还住这种恶劣环境的情况下,他的病却诡异的好转了。
    不再是如同在医院时回光返照般的暂时恢复,这次是完全恢复了。
    这或许算不上医学上的奇迹,毕竟这种病是不是绝症都未可知。但这总归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千云舞对此的解释是:“生命都是坚强的,只要一个人心中有活下去的希望,那他就没那么容易死亡。”
    卿欢想说“因为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希望”,但他没说出来。
    以往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对千云舞说一些软绵绵的情话很浪漫,很多时候不经意就说出来了。
    现在他才发现,一万句情话都不如一个实际的行动有效。
    在他身患重病,看不到前方曙光时,她出现了。
    她的举动才是最浪漫的情话——不需要言语表达的情话。
    所以,他也变得沉稳了,不再将心头的话宣之于口,用行动证明就好了。
    他会证明,他比这世间的任何人都要爱她。
    因为她陪他穿越了一次生死。
    第四天,他们退了房,走在阳光普照的大街上。
    他们的衣着已经油腻褶皱,且沾染脏污,他们的面容与发丝也都变得脏乱邋遢,他们走着,与往来熙攘的人群格格不入。
    他们像是侥幸摆脱死神,从地狱回归人间的幸运者。
    千云舞拉着卿欢一直往前跑,连续跑过好几条街,她再也跑不动了,停下来大口喘气。
    她喘息着,却能大笑,大笑着却能高呼。
    她像个神经病一样,在大街上放声大吼,分明好听的声线变得尖锐刺耳。
    周围行人都对她投去异样的目光,大概是感慨“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竟是个疯子”。
    她不在意别人的目光,把手做成喇叭状捂在嘴边,大吼道:“卿欢!我一定陪你一辈子!”
    有的话无需言语传递,有的话却只能用言语表达。
    特别是回复某个对自己很重要的人时,绝不能不动声色。
    卿欢按捺不住了,他也变成了疯子,完全无视路人们的目光,对着千云舞大吼道:“云舞!我也一定一定陪你!”
    少年少女的宣誓荡在天地间,像空谷传来的惊响,绕梁不散。
    而这次深情宣言,在不久的未来,成了他们心中的魔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