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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约战
    千云舞回归学校了,经历过残酷打击的她,却没有表现出任何身理或心理变化。她还是她,听课时专心致志,课余时间便翻看小说。偶有时候,她还会往顾铭这边探过头来,甜笑着聊一些稀奇古怪的话题。
    顾铭不再给她脸色看,无论她说什么,无论他能否听懂,他都认真听,认真回复,实在不能回答的话,就保持微笑。
    某一天,千云舞忽然偏过头来,笑容可掬地问:“顾铭,你看过《猫和老鼠》吗?”
    顾铭点头:“《猫和老鼠》可是我的童年之一。”
    千云舞便问:“那你知道《猫和老鼠》的结局吗?”
    顾铭皱着眉思考,片刻摇头:“这部动画每一集都是独立的故事,并没有连贯的剧情,也就没有结局的说法吧。”
    千云舞甜笑着附和:“对的,《猫和老鼠》的主题便是无尽的奔跑与追逐,它实在没有明确的结局。虽然网上也流传了一些关于《猫和老鼠》的结局的说法,但都是空穴来风,属于看客们的想象,并不可靠。”
    顾铭便问:“既然你也这样觉得,为什么还问《猫和老鼠》的结局啊。”
    千云舞道:“你有没有发现《猫和老鼠》中,汤姆赢的次数少之又少,几乎每一集都是以杰瑞的胜利而告终。”
    顾铭点头。
    千云舞惆怅道:“虽然杰瑞也曾带给我许多欢乐,但我更希望汤姆能多赢几次。这世上,从来没有能欺负猫的老鼠,汤姆老是输给杰瑞,兴许是它本就不想赢吧。”
    顾铭道:“这只是动画,何必较真?”
    千云舞莞尔道:“你有没有看过汤姆和杰瑞一起失恋,一起卧轨自杀那一集?”
    顾铭闻言,心脏微微一紧,有了不好的预感。诚然,《猫和老鼠》这部动画能带给许多人欢乐,但其中也不缺乏令人深思的片段。
    顾铭看过千云舞说的那一集。汤姆为了一只可爱的白猫,花光自己所有的积蓄,甚至不惜签卖身契,只为讨白猫的欢心。可它能拿出的东西,黑猫都能拿出来,而且比它的更好,所以白猫理所当然地乘上了黑猫的加长林肯。
    杰瑞为汤姆的遭遇难过,庆幸自己能有一个爱自己的女朋友之时,却看到它的女朋友,也就是一只可爱的小白鼠乘上了另一只老鼠的豪车,车后贴着“justmarried”的纸条。
    原来杰瑞的女朋友也背叛了它。
    这一集的最后一幕是汤姆和杰瑞垂头丧气并排坐在铁轨上面等待火车碾过。
    ——《猫和老鼠》带给人的不仅仅是欢乐,也有悲伤啊。
    顾铭盯着她,看到她洁净的两颊与低郁的眉梢,强笑道:“莫非你觉得从那一集开始,汤姆和杰瑞就已经死了?”
    千云舞却摇头,她轻叹着,眸子里满是悲伤,低语道:“我只是忽然想起了汤姆和杰瑞,所以和你聊了聊,并没有其他意思。”
    ——我也如此希望着。
    顾铭保持微笑,当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时,就只好保持微笑。
    谷雨过后,县一中迎来久违的五一长假。
    卿欢拉着千云舞一起去玩了,他们牵着手走在校园里,所有人都识趣地站远一分。他们看着两人的目光尤为古怪,仿佛看到了一对奇葩又肮脏的组合。
    卿欢不以为意,千云舞也无视那些人的目光。
    他们总归不怕舆论,可以相视而笑。如风雪所说的,相看两不厌,便是世间最美妙的浪漫。
    可他们浪漫吗?
    顾铭能看出,他们仿佛没有变化,一如既往深爱着对方。可他们却变了,变化不在脸上,而在心里。
    ——他们能保持如此不协调的交往关系,度过漫长的高中时代吗?
    顾铭想着,心里升起无限的忧愁。
    ***
    滕富强看中了一把刀,一把很短、很细、却很利的水果刀。
    他把刀子抽出鞘,往空中胡乱挥舞两下,似乎能划动出尖锐的破风声。
    他满意地点头,把刀子收到兜里,付完钱准备离开。
    卖刀的店员和滕富强年纪相仿,是个相貌爽朗、很爱笑的帅气青年。
    他疑惑地盯着滕富强,提醒道:“这刀子虽小,却是很厉害的东西。你用它削水果时,可不能那样用力挥动。”
    滕富强道:“有的水果不必削,直接劈成两半就可以吃了。”
    店员摇头:“若你是要买切水果的刀,那这把就太短了一点。切切苹果、橘子倒没什么问题,但要切柚子或西瓜,就太勉强了。”
    滕富强笑了笑,淡淡说道:“我喜欢劈水果,而非切水果。刀子短一点也没关系,一刀劈不断,再补一刀就行了。”
    店员愣了一下,好心劝道:“可你这样劈水果太危险。若不小心劈到手,或者劈到旁人,可麻烦了。”
    滕富强问:“那你觉得这刀能劈断手指或劈死人吗?”
    店员干笑道:“那倒不至于。”
    滕富强摇头,淡淡说道:“若想淹死一个人,不用三丈深水,一碗汤就够了。若要劈死一个人,也不需要宽厚锋锐的大砍刀,一支削铅笔的刀片就够了。”
    店员说不出话来。他感觉眼前这个帅气男子的表情很瘆人,哪怕他不相信滕富强真的敢杀人,也下意识远离这人了。
    滕富强回到家里,第一时间试刀。他把冰箱里一块冻得结了冰发了硬的猪肉拿出来磕菜板上,用刚买回来的小刀子瞄准猪肉,对着肉中段狠狠一劈。
    菜板“啪”的一声弹动两下,板上的猪肉却没有多大变化,只是掉了一层厚厚的冰。
    他的手背反弹力震得发疼,手心有了刀柄的印记,手背发白,指节发白,似乎整只手一下就脱力了。
    他摆了摆手,再度皱起眉头。他也发现物理原理与生活息息相关。若要有足够的劈力,就需要足够大、足够利的刀,可这样的刀带在身上太不方便。可若带随身可藏的轻便小刀,在关键时刻又很难发挥足够的力量。
    此长彼短,此起彼伏,此利彼钝,似乎这个世界一直都是这个样子,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
    滕富强冷笑着,忽然用手按住冰冷、僵硬的猪肉,把刀口抵在肉的侧面,对着它狠狠一捅。
    猪肉被刺穿了,似乎溅出的冰渣子里还夹渣些许颗粒状的血渣子。
    ——如果不能劈的话,用捅的就行了。
    滕富强捏了捏手,两手都已发白,森森的白,宛如死人的白。
    他把猪肉丢进垃圾桶里,用温水泡了泡手,感觉手灵便了,便摸出手机,面无表情拨通罗不遇的电话。
    他一直认识罗不遇,而且两人的关系很不错,罗不遇对他很尊敬,很多时候称他为“强哥”。
    滕富强:“不遇,五一假你会回来吗?”
    罗不遇:“呃……应该不会吧。你也知道我那麻子爹,成天没事找事给我弄些麻烦。我现在对他避之不及,能不回家就不回家。”
    滕富强:“不遇,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请你务必答应。”
    罗不遇:“强哥,你说这话就见外了。我们两家是世交,虽然伯父伯母过世得早,但我麻子爹也把你当干儿子看,所以你就是我哥。你要找我帮忙的话,尽管说就好。”
    滕富强:“你和唐见虎关系怎样?”
    罗不遇:“唐见虎?那王八蛋,老子看他早不顺眼了,若不是他家大业大后台硬,老子早冲上去扇他两巴掌了。”
    滕富强:“听说你去年去他的酒吧闹过事,差点和他打起来?”
    罗不遇:“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不过那都是我那不争气的小舅子惹出来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也不太想和唐见虎抬杠。”
    滕富强:“你和他的事情善了了?”
    罗不遇:“唐见虎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我和他的事情没那么容易解决。他迟早会来找我麻烦,我若抓到他的把柄,也铁定不会放过他。”
    滕富强:“既然你和他迟早要解决这事,那择日不如撞日,就这个五一假吧。”
    罗不遇:“强哥,听的你语气,似乎你也想收拾唐见虎那王八蛋了?”
    滕富强:“对的,我很早以前就想收拾他了。不过我不想给罗叔惹麻烦,就一直忍着。”
    罗不遇:“强哥,其实你高中时发生的事,我爸大致与我说过。你……是想替那个女孩复仇吧?”
    滕富强:“是的。”
    罗不遇:“那你准备怎么处理唐见虎?”
    滕富强:“捅他两刀。”
    罗不遇:“捅死他?”
    滕富强:“我说过,我不想给罗叔惹麻烦,我也不想坐牢,所以我不会弄死他。”
    罗不遇:“如果只是捅他两刀的话,事后叫我爸出面,或许可以解决。但若把他弄死了,那事情就大了,不仅姓唐那一伙王八蛋不会放过你,警方也不会姑息你,可能连我爸也没办法了。”
    滕富强:“我知道轻重。另外,我还知道唐见虎想玩你的女朋友,就是那个叫‘陶杳杳’的女孩。”
    罗不遇:“你怎么知道的?”
    滕富强:“你莫要忘了,我和唐见虎没撕破脸面之前,总归算是老同学。他的事情,我多少知道一些。”
    罗不遇:“虽然我不怕他抢走我的杳杳。但我挺好奇,以他的能力,要什么女人没有,非得和我抢。”
    滕富强:“陶杳杳和那个女孩很像。”
    罗不遇:“这世上还能有和杳杳相像的女孩?”
    滕富强:“不是长得像,而是他们的手劲一样强。”
    罗不遇:“原来如此。好吧,强哥,我现在就去取车,下午五点前能回来。”
    滕富强:“在这之前,你可以给唐见虎打电话了。”
    罗不遇:“找他约战?”
    滕富强:“对的。”
    罗不遇:“强哥,我挺好奇,如果要找唐见虎约战的话,你直接打电话约他就行了,为什么非得我来啊?”
    滕富强:“现在张安把唐见虎盯得很紧,而张安也曾是我的同学。唐见虎不可能随便和我会面。”
    罗不遇:“既然张安盯着他,那他也不敢随便和我约战吧。”
    滕富强:“你只管给他打电话就好,他一定会答应和你约战。不过他可能会加上一些附加条件。比如,你输了就离开陶杳杳之类的。”
    罗不遇:“你这么一说,我反而有些害怕了。”
    滕富强:“有我在,你输不了。”
    罗不遇:“那好,我先挂了,待会给你回电话。”
    挂了电话,滕富强盯着手机发起呆来,他又想起了洛英的笑,又想喝酒了。
    他把酒柜里的白酒取了出来,直接拧开瓶盖,捧着酒瓶喝了起来。
    火辣的白酒入喉,的确没有享受的感觉,反而胃里翻滚,想吐。
    ——不会喝酒的人,哪怕是品到千金佳酿,也不会觉得好喝。
    滕富强会兑酒,知道高浓度的白酒要兑多少红牛或雪碧才好喝。可他没兑酒,因为他知道,酒并非百害无一利,它虽麻醉人的神经,却也能在特定的时候替人壮胆。
    此刻的滕富强需要胆气,他怕自己临阵退缩,做一个连自己也不耻的懦夫。可若人本身的胆气不够时,便需要外力加持。高浓度的白酒,无疑是最能壮胆的酒。
    酒瓶容量是500ml,也就是一斤左右,滕富强喝了三分之一,大概三两酒。
    这已是他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若再喝下去,他会全身乏力,神志不清,再难完成接下来的事情。
    他把酒瓶往地上砸了,静躺在沙发上休整起来。
    此刻的他不仅需要胆气,还需要体力——对付唐见虎这样的人,在与他碰面之前,必须保存全部力量。
    他静躺了数分钟,罗不遇的电话打回来了。
    如滕富强所说,唐见虎果然没有拒绝罗不遇的约战。
    他们决战的时间与地点都定下来了。时间在傍晚十点,地点竟在广安城南出去那条路边上的田野里。便是前段时间余骁绑架千云舞的地方,也是夏书遥曾住过的地方。
    ——那里四野荒凉,杳无人烟,果然是个犯案的好地方。就是不知,为何夏书遥能在哪里相安无事地住上数年。
    下午五点,滕富强与罗不遇会面。罗不遇提议先大餐一顿,滕富强却拒绝了。
    他怕下肚饭菜会压下潜藏在自己血液里的胆气。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今晚决战的主角不是罗不遇与唐见虎,而是他与唐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