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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改造
    谭红尘说这段话时,斩钉截铁,非常坚定。因为他心里一万个笃定,他的确爱上了与众不同的王乐乐。
    他不愿再像上次一样,因愚昧的腼腆与羞涩,放任心仪的女孩在眼前溜走。他犹记遥远的初中时代,那个笑靥如花的小女孩对自己伸出的手。那种无孔不入的懊悔与遗憾,只有亲身经历过,方才懂得。
    因而,这一次他变得大胆了,不再掩藏自己,毫无忌讳地把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纵然他知道现在说这些还太早太早,他还是说了出来。因为他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是个胆子非常小的人,现在敢说的话,以后未必敢说。趁自己敢说的时候,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某种意义上而言,的确算是明智抉择。
    可是他的明智抉择并未起到很好的效果。一个女孩,尤其是生而惊艳的女孩,从来不缺深情告白的男生。
    在绵长的时间河流上游,王乐乐不止一次听过这样坚定而果决的表白。她也曾深信着,那个男孩所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他们真的可以长长久久,不离不弃。
    可结果并不是这个样子,那个人终究是无情抛弃了她。而他抛弃她的理由却简单到令人懊恼——
    她很伤心地说:“我考不上本科,不能和你读同一所大学了。”
    他没有安慰她,只是邪魅一笑:“那我们分手吧!”
    曾经海枯石烂,矢志不渝的誓言,就在这样简短的对话里结束了。
    ——对的,“分手”这两个字对男生来说太过简单。因为男女交往中,比较吃亏的总归是女孩子吧。男生可以只图一时爽快,吃干抹净便翻脸不认账,女孩子却有苦难言。
    在这一点上,世间的好多男生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都是穷凶极恶的封豕长蛇。
    所以,王乐乐听到谭红尘的话,她的眼里没有感动,只有淡漠与悲伤。纵然她已经下意识相信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她仍点不了头。
    她深吸一口气,非常平静地说:“红尘,我记住你说的话了。”说完,她大步往宿舍里跑,行色匆匆,仿佛怕多待一秒,便会心软妥协。
    ——这是一个非常狡猾的回答,模棱两可,不置可否。大概她现在也不知该如何取舍,所以决定用时间来慢慢检验吧。
    谭红尘盯着静默的宿舍楼,脸上有了期待,虽然他没得到想要的答案,却也没被直截了当地拒绝。
    他有耐心,可以慢慢等。当一个男孩真切地喜欢上某个女孩时,就算他是天生的急性子,也将变得无比耐心与慢性。
    王乐乐回寝室放置电脑,往返一趟只需几分钟,但她一去近半个小时,未曾出现。
    谭红尘却不急,并不打电话催促,就站在宿舍楼前静等着。
    一个小时过去,金色太阳高悬,大地被染上一层炫金,空气变得干燥火热。
    谭红尘立在火辣辣的阳光下,汗流浃背,却不动分毫。他一直盯着宿舍楼的大门,仿佛只要王乐乐不出来,他就算被晒成人干,也不会移动半分。
    某一刻,王乐乐终于出来了。
    她的心情似乎很好,走动时带着蹦跳的欢快感,嘴里还轻哼着清越的小曲儿。
    她看到了太阳下的谭红尘,欢跃的两颊忽然变得凝重。她掩嘴惊呼道:“谭红尘,你怎么这么笨啊!这么大的太阳,你不知道躲阴凉的地方等我吗?”
    谭红尘笑了笑,抬手拂去额上的汗珠,随口道:“二栋刚好朝阳,楼前没有阴凉地,我又想在楼前等你,干脆就不躲太阳了。”
    王乐乐的两颊轻轻僵了一下,懊恼道:“早知道你这么呆,我就早点下来了。”——她回到寝室,便迫不及待地试了一下电脑性能,接连玩了两局《英雄联盟》才出来。
    她说着,摸了摸兜里,摸出一只手绢,白色的底子,上边绣着清凉的栀子花树。
    她用手绢替谭红尘擦汗,又抬手捏住他的手,两只手就这般自然地握在了一起。
    谭红尘闻到了她身上传来的浅淡薄荷清香,似乎整个人也凉快了许多,忽然觉得神清气爽,非常有活力地说:“走吧,我们去春熙路买衣服。”
    王乐乐咬咬嘴道:“不是我们,而是你!”
    两人说话时,便已携手往校外走去。
    谭红尘疑惑道:“你不买吗?”
    王乐乐道:“我的衣服多得衣柜都装不下了,还买什么啊?”
    谭红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忽然看向她手头的手绢,问:“这只手绢是你绣的?”
    王乐乐眨巴几下大眼,点点头,便又迟疑道:“你怎么知道的?”
    谭红尘笑道:“因为这只手绢的做工太过简洁。一般来说,店里卖的手绢,大多都绣满了龙飞凤舞的图案。而你这张绢,除了中心位置的一簇栀子花,其余地方都是白的,太过单调,不像是店里买的成品,更像是你自己绣的。”
    王乐乐哑然道:“想不到你也有聪明的时候,一眼就看出这是我绣的了。”
    她说话时,把整张手绢摊开来,上边的确只有一簇栀子花树,而且针线纹路相对粗糙,算不得好看。
    谭红尘却由衷赞叹道:“绣的很好。”
    王乐乐嫣然道:“那我抽时间给你绣一个好看的。”
    谭红尘欣喜道:“期待不已。”
    两人已经走出校门口,在大道边的公交车站台候车。
    从交职院到春熙路很远很远,其距离远超过一般小镇到县里的距离。毕竟成都是一个非常大的城市,其繁华程度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大城市,在二线城市里,成都绝对是名列前茅。
    成都分三环,一共十一个区,而温江是三环外的一个边缘城市,属于郊区。而春熙路在一环内的市中心。
    两者相距非常远,乘公交车得转车好几次,耗时一般在两个小时上下。(那时候温江还没通地铁,要前往春熙路非常麻烦)
    两人抵达春熙路时,时间已经到了正午,太阳高悬,一天最热的时段到了。
    长时间的乘车使他们渐渐疲累,到站的第一时间,他们心照不宣,决定先找个馆子坐着。都想着先吃饱了、休息好了,再去逛街买衣服。
    他们进了一家冒菜店,随便捡了一些菜,凑合着吃了一顿。
    值得一提的是,王乐乐其实是非常有涵养的女孩子。尤其是在饭桌前,她的坐姿以及吃相都非常优雅,并无半点粗鲁之感。
    想来,昨晚她故作豪迈,其实是别有用心。
    谭红尘忽然想到这个问题,忍不住笑道:“乐乐,你昨天是不是故意的?”
    王乐乐脑袋一歪,假装没听懂他的意思,问:“什么故意的?”
    谭红尘微笑着摇头:“没什么。”
    ——再笨的人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都会变得稍微聪明一点,因为面对她时,他的脑细胞会一刻也不停息地运转起来。他知道,有的时候,话说一半,比之全部说出来更有味道。
    王乐乐昨晚的确是故意的,她是故作傲慢以此挑衅蓝晨雨。而她挑衅蓝晨雨的原因在于,她发现谭红尘非常在意蓝晨雨。
    虽然她心里还没把谭红尘当成男朋友,但名义上,两人的确是交往关系,他的确是她的男朋友。
    既如此,她又怎可能放任他去关注其他女孩子?
    ——不管怎样阔达的女孩,肚子里也都装着一坛醋。当这坛醋酸起来时,她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两人吃饱了,又在店子里多坐了一会,眼见着外边阳光似乎温和一些了,便都出来了。
    传闻中,成都的春熙路是个非常绚烂多彩的地方。这里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应有尽有。
    青城山、都江堰、峨眉乐山、街子古镇、上里古镇、碧峰峡、平乐古镇等闻名遐迩之地都在这里。
    不仅如此,这里还有武侯祠、文殊院、熊猫基地、塔子山等等旅游景点。
    除此之外,小吃街,酒吧街,商业街,横穿竖过,热闹非凡。
    两人虽然不是来观光或旅游的,却也一睹了真正闹市的美丽与繁华。
    他们走在步行街上,一路建筑美轮美奂,光怪陆离,目不暇接。
    他们走着,渐渐忘了最初的目的,陶醉在繁华之中,不觉间便过去一个多小时。
    “好了好了,这么走下去,走到天黑也走不到尽头,我还得帮你挑衣服呢!”
    王乐乐走得有些累了,摸出手绢擦了擦额上的汗,忽然提醒一句。
    谭红尘笑道:“我们路过了至少二十家服装店,要不慢慢走回去看看?”
    王乐乐点头。
    两人折转回去,挨着服装店慢慢看,慢慢挑。
    王乐乐的原话是:“你是我的男朋友,穿着形象上一定要有个性,有气质,不能比其他男生差,不然我会丢面子的!”
    于是,她很认真地为谈红车挑选衣服,俨然是下定决心要为这位“男朋友”从头到底改造一番。
    不得不说,王乐乐的审美标准非常不错。她为谭红尘挑的衣服一般都与他本人非常搭配,不管是颜色款式上,还是体型身高上,都显得相得益彰。
    他们连续走了五家服装店,一共买了两件衬衫,一件外套,一条休闲裤,一双鞋,都是叫得出牌子名的品牌货,总计消费一千五百七。
    谭红尘是个不讲究穿着的男生,虽然他爸妈对他很好,常给他买华贵的衣物,但他本人却从未如此消费过。
    今天是第一次,却没有丝毫肉痛感,反而异常激动。
    大概是因为他身边有个她吧。
    不过有一点他不能理解,便是那件阿迪达斯的暖橙色衬衫,售价三百五十九,看上去非常薄,颜色上也过于鲜艳,不知王乐乐为何要挑这件。
    王乐乐的解释是:“红尘,你的脸型非常温和,再配上这个暖橙系的名牌衬衫,能给人一种温暖可亲的感觉。”
    谭红尘道:“可是我总觉得颜色过于妖异,不太适合我。”
    王乐乐甜笑道:“这不叫妖异,而叫时髦。我敢保证,等你回了学校,换上我给你挑的这一身衣服,定有不少女孩偷偷注视你。”
    谭红尘哑然失笑:“我不要其他女孩注视,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王乐乐也笑出声来,非常开心。
    两人又继续走了一段,逛了好几家服装店。王乐乐看到几件和谭红尘非常搭配的衣服,但价格高得过分,她便没出声。
    反倒谭红尘看到一件略带古典意味的白色连衣褶裙,纯白美丽,宛如白天鹅身上的层层羽毛。
    这件连衣裙很贵,售价高达六百七。
    谭红尘动了心思,忽然沉声道:“乐乐,你试一下这件裙子。”
    王乐乐一惊,忙摇头:“这样的裙子我多的是,就不买了。”
    谭红尘盯着她看了一会,又偏头看向货柜上挂着的连衣裙,暗自估量,觉得她穿着应该很合身,便转身对服务员说:“麻烦把这件裙子装一下。”
    王乐乐僵在原地,不知所措。
    直到服务员把裙子装好递到她的手里,她还有种恍惚醉梦的感觉。
    她忽然发现她的确捡到宝贝了,谭红尘就是时间不可多得的宝贝——这世上哪有这么傻的男生啊!?
    王乐乐有了一种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幸福感觉,她非常感激地盯着谭红尘,抿嘴道:“谢谢你,谭红尘。”
    谭红尘微笑道:“一件裙子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那个人连十几块钱的礼物都舍不得给我买一个啊。
    王乐乐又想到了那个人,心中有了一抹刺痛,轻声道:“红尘,我……”
    她的话没说完,谭红尘忽然抓住她的手,脸上笑容依旧:“走吧,我们再看看鞋子与帽子,我想给你配齐一套。”
    王乐乐脸一红,咬牙道:“红尘,你听我说……”
    谭红尘点头,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准备听她接下来要说的话。
    王乐乐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正要大声说出那三个字时,她却咬了舌头。
    这一咬,舌头出血了,她疼得不轻,眼泪在眼眶里直窜。
    谭红尘忙关切道:“乐乐,你没事吧。”
    王乐乐缓了一会,忽然苦笑出声:“我没事。现在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学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