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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5.可笑的守护神
    “可你们都成功了。”诺琳耷拉着脑袋,显然卢平的话没有对她起到任何的安慰作用。
    “也许你可以再试一次?”卢平向女孩提议道,“今天你还没有尝试过守护神咒。”
    可惜这个提议并没有引起诺琳的兴趣,她瘪瘪嘴,无精打采地说:“今天的确没有,但是我已经试了小半年了,这起不到任何作用。”
    “这种想法不可取。”卢平摇了摇头,试图开解女孩,“很多事情都是有了量变才有质变,你也知道,压死骆驼的并不是最后那一根稻草。”
    “莱姆斯说得很对。”莉莉赞同了卢平的观点,“琳,你要相信,在黑魔法防御术上你不会输给任何人。”
    “好吧,也许我的确应该再试试。”
    在莉莉鼓励的目光注视下,诺琳妥协了。她掏出魔杖,轻轻闭上了眼睛,尽量让自己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愉快的回忆上面。
    关于莉莉的…关于雷尔的…关于父亲的…她皱着眉头把有关这三个人的记忆全部排除掉,因为她早已经把这些记忆挨个试过了——无论愉快与否。
    她其余的记忆在脑海中闪过,最终停留在了那个一脸阴郁的黑发男孩身上。鬼使神差的,她回想起了二年级的万圣节晚宴,想起了那个旖旎至极的夜晚——还有那满是红酒香甜的吻。
    思及至此,诺琳的脑中似乎有什么突然连接上了,就好像她生来就明白这应该怎么做。
    事实上,这简直太容易了,她抓住脑海中乍现的灵感,随着直觉脱口而出——
    “呼神护卫!”
    这次,从她的杖尖挣脱出的不再是不成形的云雾,而是一只灿烂夺目的银色动物——银色的鸟儿猛地飞上高空,又闪电般地俯冲下来,在接近女孩的一刹那,突然像羽毛一样轻盈地飘落在她的肩头。
    可诺琳的心中却没有丝毫的欣喜,无论是对守护神的向往,还是终于成功的喜悦,这些本该有的情绪通通都没有出现。
    看到那只鸟的第一眼,她的脑子就直接轰地一声炸开了,然后整个人就那样呆在了原地。
    这是……这……怎么会是……
    “琳!我就知道你可以的!”在诺琳成功的那一瞬间,莉莉显得高兴极了,甚至想要冲过去抱住她,可是又怕惊扰到女孩肩膀上的守护神,最终还是没有把想法付诸行动。
    “嘿,斯布尼克,你的守护神居然是只麻雀。”小天狼星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他咧嘴笑着说,“看看它那弱不禁风的样子,估计摄魂怪来了还得你去保护它。”
    “麻雀可没有这么卓越的飞行能力,”莉莉反驳了小天狼星的嘲讽,她仔细地盯着那只鸟儿,“我觉得它更像是鸽子。”
    “不,我想它应该是海鸥。”一直在旁边认真观察的卢平突然开口说道,他指着那只站在诺琳肩头左顾右盼的小鸟,“你们看,它的喙和腿都比鸽子要细长,而且刚才飞行时翅膀的状态也和鸽子完全不同。”
    听着卢平的解说,众人都围过来想仔细看看,可是它像是不喜欢被别人围观一样,突然扇动翅膀飞了起来。
    “它果然是海鸥!快看,它的脚是向后的!”莉莉指着在空中盘旋的鸟儿,示意众人去观察它的脚,“而鸽子的腿是向前的,飞行的姿势也不一样。”
    是的,卢平和莉莉说得没错,它的确是海鸥。虽然诺琳很不想承认,但是看到它的第一眼女孩就认出来了。
    毕竟小时候父亲给她看麻瓜的动物图鉴时,她最喜欢的总是暹罗猫,但是最在意的却是海鸥。因为海鸥和她,或者说和整个斯布尼克,都是多么相似啊——
    书上说,海鸥是一种非常痴情的动物,它们一辈子只跟一个伴侣在一起。如果一只海鸥不幸先死去,另一只则会不停地盘旋在大海的上空呼唤伴侣的归来,直至用尽力气掉进海里而死。
    这段话对年幼无知的诺琳有着非常强的冲击力,从此以后,她就没办法不去在意海鸥这种生物,甚至央求父亲专门带她去海边玩,就是为了亲眼看看这种神奇的鸟类。
    当时她经常在海边呆着看海鸥,看着它们成双成对、也看着它们单打独斗。
    年幼的诺琳也总会天真地想着,自己以后也会像这些海鸥一样,找到一个唯一的伴侣,和他共度一生,至死不渝。
    可是,现在的局面是多么的讽刺啊——她用别的回忆怎么也无法成功召唤的守护神,想着那个男孩就成功了,而且出现的守护神偏偏是海鸥,这让她觉得自己简直像个笑话。
    最快乐、最有力量的回忆,最终居然来自最深的伤痕?
    明明对方是那样坚定不移地推开了她,然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其他人。她为什么还要去在意他?斯布尼克是痴情没错,但她还不至于痴情到完全迷失自我。
    诺琳甚至觉得,这所谓痴情根本不是斯布尼克的特性,而是一种诅咒。
    一种比任何惩罚都更加折磨人的诅咒。
    而她就深陷在这种诅咒之中——爱上了一个并不爱她的人,并且在对方口出恶言后还是无可救药地留有依恋。
    周围的一切都在淡化……莉莉的笑容、众人的讨论声、其余人练习魔咒的声响……都逐渐变得模糊——这些都不重要,现在她只想把自己的情感扼杀掉——那些愚蠢的、顽固的、所谓痴情的情感。
    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对他有所依恋——对那个亲口说她还不如鼻涕虫的男孩?这是多么的卑微和可笑啊,女孩对自己这些残存的情感只觉得不屑和厌恶。
    她明明已经拼尽全力向男孩跑了九十九步了,就在她要迈出那最后一步的时候,对方却毫不留情地把她推得比之前还远,然后又主动向后退了无数步。
    既然已经被人狠狠地打了左脸,那她自然不会上赶着再把右脸凑上去。现在的她依然在努力前行,而她走的每一步可以是走向任何人的。
    除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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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琳: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