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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合神离_251
    奇怪的是温长荣已经很久没这样为他剥虾壳剪蟹腿了,不奇怪的是,他们在A县短暂生活的那段日子,温长荣一直如此。
    两人相识在那家已经倒闭的欣悦酒店,说干了一炮温长荣就被乔幸傻白甜的样子击中从而包养他,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就是在乔幸夸完男人读研究生好厉害之后,男人用一种‘这哪里来的乡巴佬’看了他,然后穿好衣服就要走,乔幸当时心里那叫一个着急,只能急匆匆地找话题问温长荣打算在A县停留多久,温长荣顺口回答大概一个多月,他又赶忙说自己从小在这个地方长大,问温长荣需不需要个导游。
    A县这么小的城市哪儿需要什么导游,不过大概是当时温长荣的确是第一次来A县,对环境不熟悉,又大概是在A县这样的小地方太无聊,如果有人陪着会有趣很多,而乔幸的单纯正好合适,男人想了一会儿,最后同意了。
    说是导游,实际上是干嘛的两人都清楚。
    乔幸以家里姑姑得重病要死了强行请了一个月假,每天就是陪着温长荣没羞没臊。
    乔幸虽然高中就看着螃蟹店流口水,但其实一次都没吃过,故而他第一次把温长荣拐到螃蟹店的时候还有点儿小紧张,因为他压根没来过,也压根不会吃。
    A县属于内陆小城,原先父母还在的时候A县交通不方便,虾蟹之类的水产在乔幸小时候很难见到,专门卖虾蟹的店更是压根没有,后来父母去世,A县陆陆续续开始有水产店,可他已经成为颗小白菜,手里紧巴巴的,一块钱恨不得掰成八份来花,一顿最少一张毛爷爷的水产,对他来说是奢侈品。
    两人第一次到螃蟹店的时候,恰好店里没什么人,乔幸也没有其他人可以参照,等虾蟹上来了他眼巴巴地等着温长荣先吃,好让他学习学习,可菜都上来几分钟了温长荣连看都不看,只低头吃面。
    乔幸忍不住了,他夹起那个还没半个掌心大、虽然被切开但怎么看都没肉的小河蟹,嗷唔一口——差点没把他牙给磕掉。
    温长荣被他这鲁莽的吃法吓了一跳,看了他一眼,说:“……吃壳里面的肉就好,还有腿也有点肉,但不多,慢慢吃。”
    “……哦。”乔幸脸红了红,为了掩饰自己不会吃螃蟹的尴尬,他夹起了被煮得透红的盐水虾,连头带壳嗷唔一口——差点儿没被壳给噎死。
    温长荣:“壳剥了,头最好不要吃。”
    “哦!”
    男人吃完面,才拿起虾来,掐头剥壳,温长荣看着肉下那一根黑色的东西,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虾肠自己去一下。”
    “?”
    ……
    后来他们又去了第二次第三次……乔幸去虾肠总是笨了吧唧的,有时候去烦了还会看也不看就直接塞嘴里。
    温长荣说了他几次,可乔幸偶尔还是会吃嗨了就忘记,两人又来了第四次第五次……温长荣捋袖子拿牙签,亲自剔了虾肠才给他吃。
    乔幸受宠若惊:“干嘛这样……这这这……”
    温长荣冷着脸回答:“我不想和吃过脏东西的人接吻。”
    这话一出,隔壁桌的人都顿住了,乔幸当场脸就是一个爆红,小声又磕磕巴巴地说:“我只是有时候忘记了,而且每次吃完都漱口的……”
    “行了,吃你的就行了。”温长荣没好气地把剥好的虾仁放到他碗里。
    后来再到店里,剥虾这件事就成温长荣的专项了。
    再后来,他们第一次到当地的‘豪华饭店’吃大螃蟹,他第一次剪蟹腿笨手笨脚差点划了手,温长荣顿时就冷着脸,抢过腿帮他剪好,再之后,剪螃蟹腿也成为一个美好传统。
    温长荣是真的嫌他脏嫌他笨吗?当然不是。
    有时候乔幸吃完东西还没来得及漱口,温长荣也会冷不丁地亲他一下,乔幸玩跳舞机也笨了吧唧的,可只要他不伤到自己,温长荣就会很有耐心的站在旁边看他,教他该怎么玩怎么发力。
    如此想着,乔幸忽然想起来自己当初是为什么爱上温长荣了。
    他当初虽然年纪小,但其实也是个比较理智的人,一开始把温长荣错认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不假,但绝对没一心一意地栽进去,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与温长荣的天差地别,温长荣是凤凰枝不假,但他却不一定是小麻雀,很大概率只是一只小山鸡,山鸡走上枝头,恐怕还没站稳就先摔得血肉模糊了。
    后来为什么爱上温长荣呢?
    大抵就是因为——他是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
    温长荣总是冷着脸,脾气也臭,但很多的好,却藏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
    男人嘴巴上不说,做的却很多,比如说连续吃半个多月的螃蟹,温长荣看都要看吐了,却还是在每次乔幸提出要吃时带他去吃,比如说看乔幸不愿提起自己的家人,温长荣便没再问过,只在乔幸姑姑来的时候多给乔幸一些钱,让乔幸把人打发走,比如说乔幸跟着男人第一次到A市,他被摩天大楼和汹涌人群吓到,温长荣攥紧了他的手让他别走丢,再来便是那时候还冒着村土气的自己,被温长荣拉着手到朋友面前介绍……比如说,他们吵得再凶,他也帮他照顾着他的弟弟,更没用他弟弟威胁过他分毫。
    类似的细节实在太多,多到让乔幸有一种自己是被温长荣爱着的错觉。
    他以为自己当真是那只被埋在遥远县城的小麻雀、那些包养文里万里挑一的男/女主角,他要攀上他的凤凰枝了,他的霸道总裁已经对他说‘男人,你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然后他就这样幸福快乐的过上一生。
    所以他飞蛾扑火,所以他毫无保留,所以他——实在是蠢得要命。
    等闲变却故人心,是世间常态,更是太多身份相差悬殊的人们最终的归宿,这人爱他的时候是那样动人,不爱他的时候,也是那般干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