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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出逃 中
    ※正文3229字。
    看见有书友问为什么范朝晖的师父或者无涯子不算一算范朝风的死活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在翠微山人眼里,除了则哥儿,所有其他的人,包括范朝晖、范朝风和安解语在内,都是路人甲。翠微山只关心则哥儿的生死,别人的生死,在他们眼里,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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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冬日的清晨,非常的寒冷。
    程氏穿了两件大袄,也抵不住刺骨的北风,就有些怀念她那些还留在朝阳山上的皮袍子。
    傅老三听程氏一个劲儿地嘀咕,说不想出去,担心见人,便笑得合不拢嘴,又对程氏道:“婆娘你放心,如今是没有法子。等七郎的腿好了,你就再不用跟我出去了。”
    程氏做出欣喜的样子,道:“你可别哄我?”
    傅老三担着一个沉重的担子,走得十分沉稳,又转身对程氏道:“当然不会哄你。只一会儿到了镇上,你要记得算清楚帐目。若是错的太多,我们可就不够钱给七郎买药。——七郎若是好不了,你以后,少不得还得经常跟我出来,却是太委屈你了。”
    程氏便做出一脸贤惠的样子,低声道:“都是为了这个家。——就算是我心里不愿,也不会推脱的。”
    傅老三就觉得脚下的步子分外轻快些。便担着担子,在前面走得飞快。
    程氏稍稍落后几步,在后面跟随,一面行路,一面留心察看那些七弯八拐的小路,到底都通向何方。
    傅老三是走惯了的,倒不觉得。只程氏在后面慢慢腾腾地,傅老三只当她是不惯行路,也不怪她,便往前行几步路,就停下来等程氏。
    有几次傅老三见程氏在路上东张西望,有些诧异。
    程氏忙掩饰道:“我不惯走这山路,总觉得有野兽在四围。”
    傅老三听了,便笑道:“这条路走得人多,很少有野兽会过来。若是走了那边的小路,”便指了那边稍远处的一个地方,“虽说近一些,却是更危险一些。”
    程氏点头,赶紧快步跟上。
    两人走到快中午,才到了山那边的镇子上。
    傅老三便带了程氏,去了他们通常摆摊的地方。
    程氏帮着他将货品都摆放好了,又等着人过来。
    傅老三在集市上还是有口碑的。他家的东西好,价格又公道,以前的傅七郎口齿又伶俐,一向卖的比别人快些。
    如今那些老主顾见傅七郎没有来,反而是一个看上去微微含笑的妇人陪着傅老三在一起,就过来寒暄。
    傅老三便笑着跟人说,这是他婆娘。七郎病了,等着他从镇上买药回去呢。
    那些老主顾听了,便纷纷解囊,将他的东西都包圆了。
    程氏算帐,比傅七郎还要快几分,就将那些老主顾都震住了。傅老三也高兴得合不拢嘴。
    两人东西卖的快,不到一个时辰就都卖光了。
    傅老三让程氏将收到的钱数了数,却是比以往带傅七郎过来,还要多卖出许多。就对程氏刮目相看。
    程氏便道:“还是赶紧去给七郎买药要紧。”
    傅老三忙答应了,收拾了摊子,放在已经空了的箩筐里,担着和程氏一起,一前一后的出了集市,去到对面街上去了。
    那边街上有一处专门看跌打的医馆。傅老三以前也来过这里。这次更是熟门熟路,便过来对那坐诊的大夫说了自己儿子的伤势。
    那大夫听说红肿一直不消,就开了膏药。说是在上好的草药里浸泡了七七四十九日,将那草药药汁完全吸收在膏药里面,效验不凡,只是价格稍微贵些。
    傅老三听了,咬咬牙,给七郎一气买了十帖膏药,一心希望能让七郎快些好起来。
    那大夫见傅老三给面子,就免费送了他一些草药,又仔细给他说了哪一些需要煎药内服,哪一些需要捣碎了配合膏药,敷在伤口上。
    傅老三都用心记住了。
    程氏却在一旁心不在焉的四处看着。只见这个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如今在这里一直走来走去,大概类似于旧都附近的小镇,都是普通百姓来来往往,倒是没有见到高门显宦的人家出行。
    这份傅老三给傅七郎买了伤药,下剩的钱,又去买了一大罐桐油。这两样一去,便所剩无几了。
    傅老三就有些歉意,对程氏道:“今年不能给你扯布做衣裳了。”
    程氏笑眯眯地道:“我的衣裳尽够穿的。还是留着钱,给小含霜买个周岁的贺礼吧。”
    傅老三也甚是疼爱含霜,便连连答应。
    两人就去了一个卖各种玩物首饰的地摊,挑拣了半日。
    程氏当然不将这些首饰放在眼里,便随意拣了一个看着顺眼的铜器脚环,问了问价。
    那摊主也还老实,便只要了三十个铜钱。
    傅老三还想还价,程氏已是将那三十个铜钱给了过去,拿了脚环便走。
    傅老三无奈,只好跟上前去,又好一顿埋怨程氏大手大脚。
    程氏只笑道:“给含霜的贺礼还要还价,你这做祖父的,也好意思?”
    傅老三这才罢了,却总是心疼那有可能多花出去的十个铜钱。
    两人在集市上将该买的东西都买了,便要赶着回家。
    程氏也不断催促。
    她先前来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天都是黑着,记得路也有限。现在天还亮着,要趁亮回去,再将来时的路再记一遍。
    傅老三见程氏并不恋栈镇上,反而急着要回家,便彻底对程氏放下戒心,再不担心她会跑了。
    这一路回去,傅老三心疼程氏没有走过这么远的山路,就有意放慢了脚步,一边跟她闲聊,一边给她指引山上的各种树木草石。
    程氏都一一记在心里。
    这段路出来的时候不觉得累,可是回去的时候,却是觉得比出去时候还要漫长。
    程氏的脚都起了泡,只强忍着一瘸一拐地跟着傅老三进了傅家村。
    傅老娘驻着拐杖一直站在村口等着他们。
    见他们一前一后进了村,傅老娘脸上笑开了花。看见程氏的脚似乎行走不便,傅老娘甚至将自己的拐杖给了程氏驻着。
    程氏从未从傅老娘那里得到过如许待遇,便有些不敢置信。
    傅老娘见程氏呆愣的样子,更是得意,就从程氏手里接过包袱,和傅老三一起先回了家。
    程氏驻着拐杖,低着头,跟在他们身后,也回了家。
    如今傅家村的人,也都熟识了程氏,便有人一路跟她打招呼。
    程氏也笑着跟人一一回礼。
    等到了家,傅老娘已经将那膏药拿了出来,亲自在灯火上烤好了,给傅七郎敷了上去。
    傅七郎只觉得伤口处火烫一片,却立时止了那种钝痛去,便连声赞好。
    傅老三见儿子夸膏药好,也笑道:“一钱银子一帖,要是还不好,我们去把那医馆拆了去!”
    傅老娘听说要十钱银子一帖,又见买了数帖,不由肉疼得紧。就担心绘懿年轻不知事,弄坏了这些贵重的膏药,便都拿到自己屋里。每过五日,就按医嘱,亲自帮傅七郎将旧的膏药换下,换上新的。
    绘懿再不能在伤药上做手脚,一时也无法,只好走一步,看一步。
    如此数日,傅七郎的腿伤终于有了伤药医治,总算消了红肿。只是到底之前拖过太长时间,伤了元气。就算腿上的外伤看上去大好了,里面的骨头到底是没有长拢,每到阴雨天气,便会酸疼得紧。这是后话不提。
    只是傅老三跟程氏去过一次镇上之后,见程氏对那里并无留恋,已是彻底放下心来。且傅七郎腿伤甫好,整个人都瘦了一大截,便嘱他在家里尽心休养,不要操心外务。从此程氏便取代了傅七郎的位置,经常跟着傅老三去了镇上。
    半年过去,程氏已是将出傅家村的山路,走得烂熟。如今,她是闭着眼睛都能走出这傅家村。
    只是她们若是贸贸然出去,谁知又会遇到什么事情?——程氏经了上次乘船遇险,又在傅家村第一次出逃被抓之后,就小心谨慎了许多。不求得万全之策,绝不轻举妄动。
    而这边呼拉儿国里,范朝晖派去的幕僚,已经跻身为禁卫军大将军的主要手下,经常给大将军出谋划策,同摄政长公主对抗,倒是有胜有败,势均力敌。
    丽萨公主那边,范朝风因为几次试图逃脱,惹怒了她,被她关进了天牢。先前日日派人拷打,后来又忙着和前未婚夫——禁卫军大将军打擂台,就忙得顾不上天牢那边。
    又加上先前本是范朝风建言,让她同禁卫军大将军订婚,来笼络军中人物,从而登上摄政长公主之位。谁知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禁卫军大将军同丽萨公主订婚,同时也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就水涨船高,心气也高了许多。
    最终丽萨公主养虎遗患,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对手。丽萨公主一直后悔不该听了范朝风的话,便有些迁怒于他。后来又听说范朝风的眼睛是好不了了,便将范朝风彻底忘到一边去,再不去理他。
    范朝风如今在这天牢,也快有两年半了。而他到这呼拉儿国,总共也有四年多了。
    他的眼睛,如今终于能够在白日里正常视物。虽到夜间,还是经常会模糊看不清,可是白日里,已是完全无碍了。
    虽是在狭小脏乱的天牢里,范朝风看着四围这几年来都未曾看清的景物,心里越发喜上了。就连那经常克扣他们伙事的狱卒,看上去都亲切了几分。
    那狱卒过来给他送午饭的时候,范朝风忍不住对他笑了一下,将那狱卒吓了一大跳。就去范朝风面前用手招了招,范朝风装作仍是视物不见的样子,那狱卒这才放了心:刚才那笑,多半是个巧合。便转身自出去了。
    等狱卒走了之后,范朝风就摸了摸自己的脸上,已是长了一部毛茸茸的大胡子。便在脑海里设想起安解语见到自己的夫君死而复生,又长着一脸大胡子,惊喜交集的样子,范朝风就忍俊不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