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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只可惜,钟策报的军校,是提前批次录取,浪费了。
    钟策微笑着在电话里安慰江翠柳,看起来十分的淡定从容,有一种成人都不一定具备的气度,直把齐湘崇拜得两眼冒红心:钟家哥哥真是从小帅到大啊!
    中午,齐安贤回来,知道了这个好消息,连连点头说好。
    他现在看这个小子,简直顺眼到天上去了。
    他既为老钟家有这么一个优秀上进的儿子感到高兴,又不免想到邓秀某天跟他的私房话。
    有天中午在客房午休时,两人说起钟策,邓秀说这孩子这么好,整个云山镇街上看不到第二个。
    还把以前在部队时江翠柳跟她商量,让两个孩子结娃娃亲的事拿出来说。
    当时他还批评邓秀满脑子封建思想,又说齐湘还小,她这个当妈的一天尽想些不靠谱的事,别把孩子带坏了。
    邓秀当时撇着嘴,好半天才忍不住呛他:我小你5岁,你没满18岁就去当兵,几年没见我,第一次回来探亲就托人来说亲,想跟我订婚,你怎么不说我那时候小啊?
    齐安贤心虚,没吭声。
    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跟邓秀家就隔了一条河,两家人就住在对面的山脚。
    他跟邓秀的五哥玩得好,心里喜欢邓家这个最小的姑娘。
    刚去部队的那几年,他特别能吃苦,机灵勤奋,还一直很努力很上进,希望自己能提干,一辈子离开农村那个艰难的环境。
    当时他想的是,自己努力奋斗,能拼出一个未来。
    这样等邓秀长大点,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提亲了。
    提亲的时候,邓秀已经17、8岁了,可是他喜欢上邓秀的时候,邓秀才12、3岁,这样一想,确实没脸回嘴。
    现在,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他已经把钟策当成半个儿子来疼,加上齐湘那次差点出事,多亏得钟策机敏勇敢、身手不凡,才让齐湘逃过了一劫。
    这孩子,品行好、上进优秀,现在报了军校,以后就是一名军人了。
    在他心目中,好男儿就应该从军一次,报效国家。
    只是自己没有儿子缘,不能再培养一个军人出来。
    齐湘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老实绵软,不吭不哈。
    他虽然不管她的教育,但是总担心这孩子长大了会被人欺负。
    这些天,钟策对齐湘的好,齐家人有目共睹,比起齐宁这个亲姐姐对妹妹的爱护,那是天差地别的。
    钟策这孩子,身上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齐湘非常的巴着他,一天到晚都是他的小尾巴。
    在他的带动下,短短的二十来天,往天过得稀里糊涂的齐湘,突然知道努力向上,知道为未来奋斗了,简直是脱胎换骨啊。
    如果,他是说如果,等齐湘长大成人、要成家立业时,他希望,她未来的人生伴侣,是钟策这样的孩子。
    午饭非常的丰盛,为了给钟策庆祝,邓秀使出浑身解数,要大展身手,让大家好好的吃上一顿。
    对于齐家来说,有个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儿,一般来说,就是大吃一顿。
    可能小时候缺吃少穿,又是从灾荒年月过来的,邓秀虽然节俭,但是对于吃,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
    对于她来说,有得卖,买得起,那就够了。
    小时候想吃还没得吃,吃不饱,连甜点的草根都能扒出来啃半天的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
    齐安贤虽然威严,但是骨子里还是很疼老婆的。既然家里的内务交给了邓秀管理,日常生活开销,他就不会去插手。
    每个月他近200元的工资,除了留下20元应急,其他的全数上缴给邓秀安排。
    齐家的厨房客厅里,各种上市的新鲜水果、干果不断,而且一买就是一大堆,简直能媲美北方人家冬日买菜的豪气。
    遇上喜欢的零嘴,那也是能整上一大堆。
    比如说前几年兴起的自带材料去制作的无水蜂蜜蛋糕,邓秀一筐子鸡蛋、一袋子面粉拿过去,拖着两个闺女,就端回了几百个,也不怕它坏掉。
    钟策这段时间的日子是非常幸福的,除了各种吃的,每次做饭的时候,齐湘都喜欢在炭渣灶灰里埋点红薯啊、土豆啊、玉米棒子之类的。
    等闻到香气,从柴灰堆里拔拉出来时,她每次都先拿给自己。
    从柴火灰堆里烤出来的这些东西,特别的好吃。
    尤其是云山镇的特产红心红薯,一掰开呀,那冒着香甜热气的松软橙黄心子,简直是令人垂涎欲滴。
    不过,他更喜欢的,是这种氛围和感觉。
    每次看着少女明亮欢快的双眼,期盼的看着他吃时,他沧桑的老灵魂都会升腾起一股老夫少女心,就跟那红薯心子一样,又甜又软。
    今天,邓秀要做个不一样的农家小食。
    燃烧的柴火之上,那口油黑发亮的大铁锅子里,是一锅地道的本地农家菜:五花肉烧豇豆和嫩南瓜。
    “滋滋”冒泡的汤菜上方,邓秀正将手里的玉米面做成一张张的团形薄饼子,一个个的往锅边贴上。
    这个玉米饼可不是拿玉米粉做的,而是她买的村民们拿新鲜玉米磨的浆汁,和上灰面,加上白糖揉出来的。
    贴锅的时候,也不计较样子好不好看,团成一张,贴上去,木头锅盖一盖,等菜烧熟了,这锅边馍馍,也可以吃了。
    齐湘早拿了一摞子碗在桌子上,等邓秀揭开锅盖,在升腾的热气烟雾中,菜香和馍香扑面而来。
    邓秀拿筷子戳了戳菜和馍,说声“好了”,齐湘赶紧把碗端过去。
    一会,每个碗里就装了半碗五花肉烧豇豆南瓜,上面放了个金黄酥脆的玉米锅边馍馍。
    齐湘先端了一碗给齐安贤,第二碗就是给钟策,齐湘看着他,催道:“快尝尝看,好不好吃。”
    钟策一口咬下去,香甜鲜脆,边缘还有着一圈焦香味,还隐隐有些烧菜浸上来的油气气,那滋味,真是土味好吃到要咬舌头。
    吃几口锅边馍馍,夹几口碗里的豇豆南瓜,他一张馍馍转眼就吃得干干净净。
    齐湘见状,又铲了两个馍馍到他碗里,自己也端起碗,开开心心的吃起来。
    大家或站、或坐,很快就将大铁锅子里,那一圈锅边馍馍全都消灭干净了。
    吃了锅边馍馍,邓秀将菜舀到大海碗里,拿盘子扣上,开始烧酸菜鱼。
    酸菜是她从两个大泡菜坛子捞出的陈年酸菜,拿猪油在锅子里化开,丢几样调料,酸菜下锅,翻几锅铲,然后倒上两瓢甜井水,“呲啦”一声,锅子冒烟,盖上锅盖,就开始码鱼。
    鱼是一条肥大的花鲢鱼,鱼头被剖成两半,鱼身被宰成大坨坨肉。
    等水烧开,码好味的鱼下锅,再丢几片仔姜,一把泡红椒,锅子里立刻五颜六色的,看起来非常有食欲。
    柴火旺,酸菜鱼很快就煮好了,舀在大瓷盆里,端上桌,午饭就正式开始了。
    今天的菜,丰盛程度不亚于钟策刚来那天,所以就在客厅那张可以坐十人的大圆桌子边就餐。
    圆大的桌子上,摆得满满当当、琳琅满目。
    热菜有一海碗五花肉烧豇豆南瓜,一盆酸菜鱼,一盘酸炝莲白,一盘蒜泥菜心。
    凉菜是一份香油豌豆凉粉,一碟子凉拌黄瓜。
    卤菜是齐安贤买回来的卤兔子、卤鸡爪鸡翅,还有一盘冒着油香气的齐家自己做的香肠老腊肉。
    厨房的红泥炭炉上,还吊着一罐银耳冰糖羹。
    饭桌子上,大家先是纷纷祝贺钟策考了理想的分数,随后,邓秀就发出了跟江翠柳一样的感叹,可惜他这么高的分数,先报了提前批次录取的军校。
    不然随便上个北大、清华啥的,那不得上天了。
    齐安贤一听,不乐意了。
    他批评邓秀这种想法要不得。
    军校怎么啦,军校就不能招钟策这样优秀的生源苗子啦?
    照他的看法,不但要招,还要多多的招。
    北大清华是牛逼,培养出来的人才,不管是在各行各业,都佼佼者辈出。
    但是一个国家,除了发展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综合实力,但是也不能缺少军队的建设。
    国家的实力强大了,军队强大了,国防稳固,整个社会才能平稳顺利的继续发展,不然就是被别人欺负的份。
    在他看来,热血青年、大好男儿,就应该参军当兵、保家卫国、报效祖国。
    邓秀被他激昂的情绪和说辞搞得一愣一愣的。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按照普通人的想法,天然的对北大清华这种顶尖学府有着一种迷之崇拜,老齐犯得着这么慷慨激昂一大堆吗?
    齐宁和齐湘夹菜埋头猛吃,默不作声。
    齐安贤在兴头上的时候,可千万别插嘴打断他的兴致。
    钟策微笑着边吃边观察,等齐安贤的长篇大论告一段落时,他赶紧插嘴:“齐叔叔说得对,所以我这两天就得回学校,处理报考的事情。”
    听他这样一说,大家都愣了一下,吃菜的动作也停了停。
    “钟策哥哥,你就要走了呀……”
    她光为着替钟策高兴,还没想到钟策马上就要离开他们家的事儿,心里顿时失落起来。
    她多希望这一个暑假都跟钟家哥哥在一起啊……
    “对哦,你这事可不能耽搁,打算哪天走呢?”齐安贤也点头说道。
    “军校提前单独录取,我要尽早赶回去,所以我打算明天走。” 钟策说道。
    “哎呀,那以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钟弟弟了呢。”齐宁也叹口气,觉得很遗憾。
    “小策要想过来玩,以后放假也还可以来嘛,我们随时都欢迎你。”邓秀说道。
    “你比别人先录取,拿到通知书的时候,一定要给我们报个喜。”齐安贤也道。
    “嗯,我会的。”钟策点头,他也舍不得离开这里,离开齐湘。不过有舍才有得,今天的分离,是为了以后美好的未来日子。
    齐湘扒饭,默默的不作声,她现在的心情已经跌落到了谷底。
    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就算他下个暑假再过来,也要等一年。
    要是他到时候有其它安排,也许以后都不会再来云山了。
    “欸,军校提前录取,那你回去处理完报考的事儿,就可以到处玩了呀,真羡慕。”齐宁说道。
    她也喜欢到处玩,可是好歹还有个班要上,也不可能说走就走。
    “嗯,等学校的事儿处理完了,我打算去我们小时候呆的部队去看看,故地重游。” 钟策说道,这是他早就有的打算。
    他重生回来,也才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加上上辈子,他离开小时候的部队,已经30多年了。
    现在机会难得,他想好好感受一下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