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古研究所出来,行驶了大约半个小时,沈兆墨和穆恒驾车来到一处小区前。
高大的树木傲然耸立,如绿绒一般的草坪平坦的展开,几个孩子正在上边玩着你追我跑的游戏。不远处靠近街道的地方,一个男人正一手掐着腰,一只手牵着狗链,一脸无可奈何的看着自己的爱犬四肢朝上躺在草坪上幸福的直哼哼。不远树下的座椅上,一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借着变成金黄色的阳光津津有味的品读着捧在手里的小说。微风轻拂,树叶婆娑,沙沙的叶片摩擦声伴着鸟儿清脆的鸣叫,几片树叶随风打了个旋儿,缓缓落在泥土上。
穆恒把车停在了公寓前,两个人踩在用石板精心铺成的小路上,穿过黑色的铁栅栏,走进了被竹林环抱中的公寓。
十二楼只有刁艳玲一家,穆恒毫不犹豫的按响了门铃。只听“咣”的一声,巨大的锣鼓声震耳欲聋,他立刻呲牙捂着耳朵,瞬间感到锣声正在脑中不断回荡。
很快,一位系着围裙的中年女人打开了房门,看这打扮,应该是家里的保姆。沈兆墨与穆恒向她出示了警官证并讲明了来意,中年妇女却还是将信将疑上下打量了好久才把二人让进了屋。
这里,装潢独特的可怕。墙壁上东一块西一块贴满了不同颜色的装饰板,周围一圈画着犹如麦田怪圈般奇特的几何图案,花里胡哨,颜色冲突的刺眼。又厚又硬的仿兽皮地毯,踏在上面连拖鞋说不定都能被刺穿,如同走在了一群豪猪的身上。一只吐着舌头、长相怪异龌龊、皮肤上流乳白色的液体的绿色青蛙摆在一进门的方向。影视墙的隔壁,是一排非洲黑陶人偶,一张张又黑又大、五官夸张的人脸,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在屋角的桌上摆着几个点燃的香薰蜡烛,不断向空气中飘散出犹如水果熟过了般甜腻的气味,
“什么品味!”穆恒使劲揉搓着酸疼的眼睛,眉头皱成一团。
“超现实主义和野兽派的完美结合。”沈兆墨无力的打趣道。
“我要吐了!”
他们坐在了一张黑色沙发上,那些来自非洲的怪异面具正好在他们右侧,不一会两人就感觉脖颈处一阵冰凉。
“请稍等一下。”中年保姆倒了两杯水,转身走向里屋,顺手将过道里掉落的垃圾捡了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奇怪的房子!奇怪的摆设!不做噩梦吗?”穆恒不由得抱怨道。
“少管闲事,问完了我们就走。”沈兆墨摸着脖子说。
不久,远处传来吧嗒吧嗒的声响,刁艳玲像只猫一样扭捏的走过来。
她年龄不大,沈兆墨他们拿到的资料上写着她今年27岁。妍姿妖艳,身段诱人,性感异常。亮眼的酒红色头发披散开来,身上穿着包身的粉红色连衣裙,一串亮眼的珍珠项链环在颈下。她斜眼相望,似乎是在观察着什么,狐狸一般上挑的眼睛中透出一份媚态与挑逗。
“你们好,让二位久等了!”她的声音好像在撒娇,桃红色的嘴唇上下抿了一下。
沈兆墨努力忽视她扎眼的打扮,尴尬的回了一句,“我们是来询问汪祯的事,能和您谈一谈吗?”
“当然可以。哎,自从他出事后啊,我痛苦不已,我们虽然不是夫妻但胜似夫妻,他的死伤心的我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没有他,我今后该怎么办……”说着,刁艳玲煞有介事的擦着压根没有留下来的眼泪。她手指很白,指甲上涂着跟头发一样的酒红色。右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个戒指,巨大的红宝石在华丽的金色镶嵌底座上闪闪发光。穆恒甚至怀疑她晚上睡觉时都会不摘下来,在睡梦中也要不断欣赏这颗耀眼的戒指。
“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沈兆墨继续问。
“三年前,我在杂志社拍封面时认识他的,我是模特,身边经常有很多不怀好意的人,他们都想让我变成他们的,汪祯知道后,好心的每天送我回家,久而久之,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
“为什么不结婚?”
“是我不愿意啊,我不喜欢被婚姻束缚住。”刁艳玲扭了扭比例失衡的身体,明显是整形过的。
“你最后一次见到汪祯是什么时候?”
“是……四天前,他来我这儿拿忘记的东西。”
“他有说什么吗?”
“没说什么,来这儿几分钟就走了,为此我还生气了呢,我抱怨他刚来就要走,根本不疼我!”
“案发前呢?来找过你吗?”
“当然没有了!我一直担心,担心他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他是个喜新厌旧的花花公子,会不会已经腻了我了。”
“既然交往三年,为什么不住在一起?”
“我不知道提过多少次,可是汪祯始终不愿意,说什么要以工作为重,在这里无法集中工作。呵呵呵,想想也是,有我在怎么可能集中的了呢!”刁艳玲扯着嗓子笑了几声,又抬起眼观察着对面二人的反应。
穆恒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爬满了全身。
“他多久来一次?”
“嗯……以前,几乎每天都来,工作忙时大概一周两三次吧。”
“你知道他要做专访的事吗?”
“专访?没听说过,他从来不跟我谈工作,说我不懂。”
“那他有没有仇人或是记恨他的人?”
“那个人啊……”刁艳玲眯着眼笑嘻嘻的说道:“脾气不好又强势。口才出众,这是他成功的关键,好多看似不可能的合作方案和访谈,也因他的能言善辩达成的,这方面他的确是个天才。但是那个人表现欲极强,总是想方设法让旁人意识到自己的与众不同,也就树立了不少敌人。再加上他自己……应该是以他人痛苦为乐吧,这种兴趣,你要说仇人我想还是蛮多的。”
“你认识汪祯的时候他就是这种性格吗?”
“是啊。”
“从未改过?”
“恐怕没有,他才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呢。”
“你难道不介意?”
“有什么好介意的,他又不会对我发火,他很会哄我的,甜言蜜语对他来说举手拈来,男人嘛……还是嘴甜点的好!”刁艳玲的眼睛游走在沈兆墨和穆恒之间,雪白色的牙齿轻轻咬住下唇。
“这个月的8号,你在哪儿?”
“我?在家。”
“一个人?”
“一个……等等!我可没杀他!”
“有谁可以证明你在家?”
“这……哪有人证明啊,不过,我确实在家,真的!”
从谈话开始时,刁艳玲就不停的摆弄自己性感的身体。她故意交换着盘起腿,让短裙下白皙的大腿尽可能的裸露在他们面前,身体则一点一点的靠近两人坐的位置。
沈兆墨和穆恒逐渐意识到这样的谈话再进行下去也是毫无意义,两人站起身,准备告辞回去。不料,下一秒,两人的胳膊却都被抓住了。
“诶?不在这吃饭吗?”
刁艳玲一晃一晃的摇着沈兆墨和穆恒的胳膊,嘴撅的高高的,用她自我感觉最甜蜜、最性感的嗓音撒起娇来。
“人家这两天一直是孤零零的,好不容易有人陪我,所以别走了,跟我一起吃饭吧!”
“请您放尊重些,我们在工作,放手!”穆恒使劲的甩着胳膊,无奈刁艳玲抓的死死的,甩都甩不掉。
“工作也需要吃饭啊,拜托了!”
沈兆墨沉默了几秒,果断的拨开她的手,用种平静或可以说极为冷漠的声音对她说道:“请恕我们拒绝,再见。”
“别这样说……”
刁艳玲想再次去拽他,可沈兆墨迅速移开了胳膊,丝毫不给她机会。
他们迅速走过了客厅,走出了门口,大门“砰”的一声在脸色逐渐变黑,嘴还撅的高高的女主人的鼻子前关上了。
坐上车,穆恒解脱般的长呼一口气。他解开领口的扣子,刁艳玲谄媚的模样还在他眼前打转,不由得又是一哆嗦。
“我怎么觉得我们是在出卖色相啊。”
“她应该是竭力想表现出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让我们觉得她很可爱吧。”
“那她算是演砸了。”
“下次让老周来。”
听到沈兆墨如此轻巧的就把这烫手的山芋扔给了无法立刻拒绝的周延的身上,穆恒立刻露出一脸坏笑,撇了撇嘴说“没错,让老周来,他可是严格按照生物演变规律在变化,那脸上的褶子跟梯田似的,啤酒肚也出来了。”
沈兆墨刚想发动车子,大衣口袋里的手机传来受到信息的铃声。他拿出手机,点开方才谈话中下一次“美男计”的实施者周延的名字。
汪祯位于奥湖小镇的家用一句话总结就是——奢华。欧式的客厅里,有四扇涂有金色边框的窗户,窗户的最上方镶嵌着华丽的彩绘玻璃,营造出宛如置身于巴黎圣母院般的奇妙美感。画着精细条纹的天花板上,悬挂着一盏葡萄形的艺术灯。前后左右四个角分别雕刻着一位美丽的少女,少女双眼微闭,鼻梁挺拔,曼妙的身体被雕刻的栩栩如生,四段蔷薇花底纹石膏线连接着四位美丽的少女。家具全是巴洛克风格的古典家具,柔顺的线条与精致的雕刻互相配合,自然的使家具跟墙壁、地面融合为一体。整个屋子,就如同一件巨大精美的艺术品,艳丽无比。
如同身在《蝴蝶梦》中的庄园,秦壬和周延被这满眼的富丽堂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连同跟来的其他警员一起足足站了好几分钟才能缓过劲开始在各处搜索。
经过一番查找,他们在汪祯的家里的保险箱中找到了许多文件和照片,上面都是许许多多人物们的一些见不得光的肮脏违法勾当的记录。在一张密密麻麻写满了姓名的纸上,有些打了对钩,有些画了x。周延大胆猜想,打勾的或许是已经付了封口费的人,而画x的则是拒绝付钱的人。他大略计算了一下,打勾的要更多些。另外,他们还找到了许多汪祯跟各种女性在各种场合下的照片,看来这个汪祯不但是个卑鄙的敲诈者,还是个好色之徒。
周延和秦壬心中不禁产生了为凶手叫好的这样有失身份的想法,杀死他真算是替天行道了。
虽然秦壬在汪祯书桌上的电脑里没有查到他被害当天的专访对象,但查到了他两周前的——riposo酒店的总经理卢睿。
“老周他们从汪祯家里回来了,带回了不少东西。”沈兆墨放下手机,说道。
“那我们回警局?”
“不,今天回家,我也告诉了他们几个回警局放下东西后直接回家,明天再继续。”
************************************************
沈兆墨的家,位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从案子发生开始,这还是他第一次走进家门。
门一开,一股饭菜的馊味和水果腐烂的味道迎面扑来,熏得他咳嗽了两声,双手在空中一边挥舞一边走了进去。
几天前吃剩的饭菜在霉菌的作用下演变出诡异的鲜绿色,像是一团毛毛虫在盘子里来回蠕动且发出一阵恶臭,熏的他快要吐了。他打开料理台的油烟机,掀开垃圾箱盖将发臭的食物和盘子一起扔进去,反正就算是洗估计也洗不干净,还不如一起扔了,省着麻烦。随后,敞开所有的窗户,打开所有房间的门,当屋内的温度变得同外面一般寒冷时,恶心的味道才逐渐变淡了些。
冰箱里几乎没剩下多少食物,只有些还没来得及腐烂的西红柿、卷心菜和仿佛是现从母鸡窝里掏出的一样还带着鸡毛的鸡蛋。
沈兆墨拿出几瓶啤酒走到了客厅,放在了一张玻璃与大理石相结合的圆形桌子上,屋中的所有家具里,也就这张桌子是除了白和黑以外的颜色。
当准备一个人居住时,沈兆墨果断的选择了设计公司来帮忙设计,于是就变成了现如今这样黑白相间虽然色调冷却时尚又简约的风格。白色墙壁上是波浪花纹的镂空黑色图案,地上铺满白色的瓷砖,沙发的一旁放了一株黑色花盆的多肉植物,连天花板上的吸顶灯都是白底带有黑色边框。
瘫坐在黑白组合的米格沙发上,沈兆墨感到浑身上下的肌肉僵硬酸疼。他努力的撑起身,喝了几口金属罐中黄金色的液体,试图麻痹一下自己的神经。他本人并不擅长喝酒,因此不到一会儿,在酒精的作用下,原本疲惫的表情变得开始恍惚,慢慢的失去了知觉。
将近凌晨两点,沈兆墨迷迷糊糊的微微动了一下,嘴唇与喉咙的干涩逼着他从沙发上爬起来。他感到很不舒服,便抓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几口冷水,接着费力爬起身,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卧室。
卧室的色调相对温暖一些,这也许要归功于房顶上方洒下的奶黄色灯光。拥有金属质感的深灰色墙壁上挂着一副线条简单的抽象派油画,沈兆墨很喜欢这幅画。半圆的床头橱上倒着一个表盘朝下的老式闹钟。
他拖着步子一头栽倒在床上,柔软的黑色绸缎发出与皮肤摩擦的响声。
沈兆墨深陷进永无止尽的噩梦中,浑身的肌肉和关节传来阵阵剧痛,他蜷起身保持着婴儿在母体内的姿势,昏睡下去。冥冥之中,他感到床在空中移动,下一秒,被子被整个掀翻,自己则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之中,这里很冷,冻得他瑟瑟发抖。
为什么会这样?
我在哪里?
他尽力睁开眼去看,但眼皮的沉重程度却超乎了他的想象,完全不听他的使唤。
一个巨大的黑影如藤蔓般缠绕在沈兆墨的身上,他闭着眼使劲挣脱,黑色烟雾幻化成黑色的人形,在它巨大的力量下将他拖进了黑暗的最深处。
“为什么要抛下我?”一个微弱的声音说,弱的宛如蚊蝇振翅。
沈兆墨浑身戒备,黑暗中他终于睁开了眼睛。他正站在一个潮湿阴冷的房间,里面空空如也,四面墙上没有一扇窗户。隐约中,他听到前方有人呼唤,声音犀利恐怖,他不想到那声音发出的地方去,可脚却擅自向前迈进,任凭他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他就像个提线木偶,被操纵着来到一个巨大的黑影面前。
“你是谁?”他壮起胆子质问黑影。
黑影没有回答,它抓起他的胳膊用惊人的速度穿破空间在黑色的仿佛是虫洞一般的隧道中穿梭。
“你要带我去哪儿?”沈兆墨抗议道。
随着视线的不断开阔,眼前的天空中骤然出现一团团黑色的浓烟,浓烟与浓烟之间一条条回廊正在慢慢形成。
回廊的下方是一片暗绿色的大地,虽然树木浓密,却看不出任何生命的跃动,是一片毫无疑问的悲凉之地。
望着这凄凉之景,沈兆墨没有任何选择权的跟着那团黑影向前方走去。路面非常的滑,在泥泞的沼泽地里他像刚出生的婴儿一般颤颤巍巍的前行……
突然,远方传来撕心裂肺的叫声,等黑影拽着他来到叫声的源头时,他惊恐的看着眼前的光景。两三个人平身躺在乌黑的泥水里,水中隐隐约约一些类似植物般的东西缓缓向他们靠近。他们费力的往上爬,可为时已晚。这些人的腿上,青绿色苔藓一样的菌子开始疯了般生长,从小腿渐渐扩散到全身。他们惨叫着、扭动着,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绝望无助的可怜表情,疼痛使面部肌肉开始抽搐,五官不可思议的扭曲着。不久,叫声突然停止了,那些人的表情也随之缓和。正当沈兆墨要上去一查究竟时,从这些人的脚底传来肌肉撕裂的声音,一根长长的犹如蛇一般绿色发黑的藤蔓,它从人的肉体里伸了出来。藤蔓在空中不和旋律的舞动了一会儿,接着向身体上方伸去,一直到达动也不动的人头。它绕过脖子紧紧的勒住往上一提,头立刻和身体分离,黑色液体从脖子的断面流出,发出阵阵腐臭,而头上的眼睛始终是睁着,却毫无生气,凄惨悲凉。
“哈哈哈哈!”黑影大笑,它以嘲笑般的口气随后说道,“看看那里,那是谁?”
顺着它指的方向,沈兆墨望见一张脸,一张他始终念念不忘的面容。清秀并夹带着一股忧伤,圆圆的脸,不算太大的眼睛,小小的鼻子,薄薄的嘴唇,即使单看每一个部位都不算是美丽,但合在那张面庞上他却越看越爱。他看了她三年,念了她三年,也爱了她三年。初恋的感觉甜中带有微苦,即使得不到,他也愿意就这样默默守护着,痴情的使人发笑。可是,最后却连如此简单的愿望也无法实现,失去她的痛苦,只要动动念想就会使他疼的快要窒息。
而现在,他又看见了那张脸,却是埋在污浊的恶心的绿色中。这里的生物绝不会怜惜这条早早逝世的美丽生命,藤蔓残忍的爬遍了她瘦小的身体,缠绕在她的脖子,最终将它扯断。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所爱的人被植物吞噬,无能为力,悔恨充斥着他的内心,快要爆炸了。
“你帮不了她!”黑影开口。
沈兆墨愤怒的回望着黑影,黑影却捧腹大笑,笑声刺耳,连植物都停止了动作。
“你的力量不值一提!”
沈兆墨没有反驳,依旧怒视着。
“看看你的样子,多么可悲,你想要帮她,可你永远也做不到!”
“你到底是谁?”
“我?你说我是谁呢?”
“你是……”
恶心、眩晕、恐怖、疼痛,一起涌上的感觉迫使沈兆墨睁开眼睛。他抬起半个身子,一摸脸,湿湿的。
是汗……还是泪……
天依旧很黑,沈兆墨伸手拿起床头的闹钟,时间显示在五点二十分。他意识到自己无法再入睡,特别是胃中的翻涌使他难受的无法忍受。
他脱下衣服,走进浴室冲了澡,随后换上了件干净睡衣。因为屋里冷,他便在外面披了套了件毛衣。
沈兆墨戴上眼镜,既然睡不着了,他打算工作。他并不近视,这是他的习惯。当需要精神高度集中时眼镜往往成为辅助的工具,好像鼻梁两边的有某种压力就能保持大脑运动似的。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没事的,刚才的噩梦,只是噩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