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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真的只是指路吗?不是要他们带着冲锋枪麻袋水泥块,过来打死我然后沉尸海底吗?白言飞心中充满惶恐,他听得出来温庭裕的声音跟刚才被套上裤衩之前相比,至少低了八度,整个都冷冰冰的。
    房间里的冷气打得很足,白言飞又冻又惶恐,生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坐到床尾,忐忑不安的,想来想去,鬼使神差地拿起那条大花裤衩举到温庭裕面前,解释道:“这是刚洗好的裤衩,我还没穿过,很干净的。”
    他一边说,一边还捏着裤腰松紧带的两侧,用力绷了几下。
    温庭裕:“……别再提这东西了好吗。”
    白言飞立刻乖乖不提,抱着裤衩垂下头。
    墙上的时钟在滴答作响,时间开始过的有点慢了。白言飞和温庭裕本来就不认识,又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聊完了夜袭事件,急救的事情也折腾完了,接下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默默地大眼瞪小眼。
    白言飞憋得有些难受,没话找话:“那个,温先生,你要吃冰西瓜吗?冰箱里还有半个。”
    温庭裕看都不看他:“我不喜欢有籽的水果,只喝西瓜汁。”
    白言飞被碰了一鼻子灰,沮丧道:“那……换件衣服?你的西装都弄得稀烂了,被刀砍坏又沾了很多血,肯定不能穿了吧?我去给你拿一件干净的衬衫换上?”
    温庭裕看看他怀里的那条大花裤衩:“不麻烦你了,我凑合一下就好。”
    白言飞怀疑他是不是在脑内幻想了一下自己穿上这条花裤衩的样子,然后得出结论:还是继续穿自己的名牌破烂西装比较好,至少衣服的层次和价格摆在那里,不至于太丢脸。
    不过……穿着花裤衩的总裁大人,还真想看看啊,再加一件水果图案的夏威夷衬衫……
    快停止!
    白言飞赶紧把这罪恶的幻想从脑袋里驱赶出去,继续对温庭裕没话找话:“不吃西瓜也不换衣服的话,你要不要喝点冰水?刚才我们一直在聊天,口渴吧?”
    温庭裕不冷不热的:“冰水伤声带,常温就可以了,你自己也不要整天吃冰。”
    白言飞这次不仅又被碰了一鼻子灰,还莫名其妙被训了一顿,郁闷的很。更郁闷的是,他还只能乖乖挨训,同时老老实实去给温庭裕找常温的水。温庭裕毕竟是伤者,他总不能跟伤者顶嘴。
    家里只有两个人,生活简单,连一只像样的杯子都没有,白言飞找了一个饭碗,倒了半碗热水,再掺上半碗冰水,诚惶诚恐地献给温庭裕。
    温庭裕这次终于没说什么,发出一声轻不可闻的叹息,接过了那只碗。他活到这么大估计还没用饭碗喝过水,这也算是一种奇葩的人生体验了。
    伺候大总裁喝过了水,两人又开始大眼瞪小眼。白言飞身为主人,接待客人自然要有始有终,必须得陪着温庭裕等他的手下到来为止,所以这个时候他既不能去上网看电视,也不能扔下温庭裕一个人去玩儿,挺无聊的。
    刚才的一阵混乱,从超市里买来的烟和胶布早就不知道被扔到哪儿去了。没有胶布,草席上的破洞就不能补,白言飞坐在破洞旁边,百无聊赖地用手指抠着那个洞,那条扎眼的大花裤衩就躺在他的手边。
    裤衩的裤裆里有个洞,白言飞想起来是上次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勾坏了。既然现在没事干,就趁这个机会把洞补好吧,穷酸如他,破了洞的裤衩才舍不得扔掉。
    他起身去抽屉里拿针线盒,温庭裕躺在床上似乎也挺无聊,视线一直追随着白言飞。他看着白言飞拿着针线盒回到床尾,用非常娴熟的动作穿针引线,然后拿起裤衩开始忙活起来。
    温庭裕难以置信:“你在……绣花?”
    白言飞吐出一口老血,差点把针头扎在手指上:“你……难道以为这裤衩上的花样是我自己绣的吗?”
    温庭裕有些狐疑:“难道不是吗?”
    白言飞真想把他举起来摔在地上,咬牙道:“我又不是东方不败!大男人绣个屁的花啊!是这条裤衩的裤裆坏了,我在给它打补丁!”
    温庭裕不说话了,以他的知识领域,肯定不理解为什么坏掉的裤衩还要这么费劲的打补丁,直接扔掉就行了嘛。
    但他毕竟是颇有风度的牛掰总裁,对于不理解的事情也不会随随便便看不起。因此,他没有质疑白言飞的行为,只是略带疑惑的一直看着他做针线活,像是在看什么新奇的东西。
    白言飞被他看得怪不好意思的,陌生人围观他做针线活,一种奇怪的羞耻感油然而生。他缝着缝着裤衩,终于忍不住说:“你……稍微看一下别处好吗?一直盯着我看,我会觉得很紧张。”
    温庭裕也是实在没事干,这间屋子简直家徒四壁,连一点观赏的价值和引发观赏兴趣的特色都没有。但既然白言飞这么说了,他也只能勉为其难的转过头,十分无聊地四下环顾了一圈。
    书桌上扔着吃完的零食包装袋,电脑屏幕晃动着默认屏保动画,一切都平淡无奇。只有靠窗的一侧摆着一套金属装饰品,似乎挺有趣的。
    那是一件黄铜雕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雕塑一共有四个人物,分别是主唱,贝斯,架子鼓和电子琴,每个人物都摇头晃脑的像是在嘶吼,动态栩栩如生,制作的非常精致。
    这是一支乐队的雕塑。
    温庭裕看着那套雕塑,问:“你玩过乐队?那个黄铜雕塑是什么?”
    白言飞头也不抬:“你说桌子上的那个?那是念书的时候,我跟我哥还有几个同学组乐队去参加校际歌唱比赛,结果拿了一个纪念奖。”
    “你是哪个位置?”
    “我是主唱,我哥是贝斯手。”
    “后来为什么不唱了?”
    “随便玩玩而已,哪能当真,”白言飞笑笑,“玩音乐多花钱呀,而且我们玩的是摇滚,最没出息的那种,除了烧钱还能干什么?很快就不玩了。”
    听到摇滚两个字,温庭裕皱了皱眉。
    白言飞注意到了他的表情变化,又笑笑:“你也看不起摇滚是吧?我知道很多科班出身的音乐人都看不起摇滚。摇滚早就被小孩子们玩坏了,留一头长发,扛一个贝斯随便喊两声就算是摇滚,是把音乐看的有多不值钱啊。”
    温庭裕没搭他话,沉默了一会儿,问:“你现在在做什么?”
    白言飞一愣,老实回答:“我现在在缝裤衩。”
    温庭裕很无语:“……我是问你现在靠什么谋生。”
    白言飞“哦”了一声:“谋生啊,我也没什么正经工作,就随便打打零工,现在在给暑托班的孩子们教唱歌。你也看见了,我带着悠悠,很多事情不方便做,所以就……嗯。”
    他没打算坦白自己做水军的事情,毕竟那说出来挺丢人。在大多数人眼里,水军就是一群拿着低薪在网络里上蹿下跳抹黑传谣搅混水的跳梁小丑,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投机倒把分子。白言飞自己也承认,如果没有水军,网络氛围肯定会干净很多,也不会有这么多的虚假宣传和大范围流言传播,所以,他一直没觉得这份兼职有多光荣。
    虽然他一直走的是炒红路线,坚持只伪装成脑残粉,从来不说明星的坏话,但温庭裕未必弄得清楚水军这一行的职业分工。说不定他挺讨厌这群蹦跶小人的,在他面前还是老实一点吧。
    听他这样把自己说的一无是处,从头到脚都显得很没出息,温庭裕有些不满的皱起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