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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
    “干嘛!”李貅没点好声气。
    “我和你认识十九年了吧。”郑敖的声音里带着疲倦,大概是宿醉了头痛,整个人恹恹的。
    “切,你生下来就记事了?”李貅泼冷水:“别想骗我放开你,我爸说让我锁着你,怕你做傻逼事,管家也赞同的。”
    郑敖不以为意,而是抬起眼睛看着他。明明是相同的年纪,他眼里却似乎比李貅多了点什么东西。
    “李貅,你是真的不知道许朗在哪吗?”
    李貅被看得心虚起来,凶巴巴地:“干嘛,怀疑我啊!我要知道许朗在哪我还在这?早就去找他了。”
    郑敖轻笑了一声,不再说话了。他这笑里没有一丝温度,只让人觉得冷。
    也许是宿醉之后头太痛,也许是觉得冷,他把自己缩成了一团,蜷在被子里,连头也埋了进去,他的头发有点长了,挡住了脸,李貅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小阎王打架厉害,做亏心事却不太擅长,看郑敖露出这副样子,越发色厉内荏起来,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你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放你走的,许朗我们在找,等找到了也会告诉你的,我又不会骗你……”
    郑敖没有说话。
    这些天,他一直避免去想一件事,就是许朗对自己的态度。他以为,只要找到了许朗,被冷落也好,不搭理也好,他都可以呆在许朗身边。天长日久,总会好起来的。
    他没想过,许朗就算留下来,也一辈子都不愿意见到自己。
    更没想过,许朗会死。
    -
    那辆车是在下午找到的。
    当时郑敖今天第一次吃东西,管家简直感激涕零,毕竟郑家如今就剩两个人,还一起绝食,对他来说简直是世界末日。郑敖盘坐在床上,用没有被铐住的右手在喝粥,李貅抱着手在旁边看着。
    郑偃闯了进来。
    “找到了一辆车,”他是跟李貅说的,从昨晚开始,就是李貅在指挥他们找人,看见郑敖醒了,还愣了一愣,也在管家旁边找了个位置站了,低声跟李貅说着情况。
    郑敖连眼睛都没抬,仍然在不紧不慢地搅着碗里的粥。
    “郑偃,”他的眼睛垂着,语气里却带着寒意:“你这认主的速度也挺快的啊。”
    郑偃当即噤声了,朝他的方向弯了弯腰:“先生,我是看你身体不好……”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郑敖没戴手铐的那只手一扬,那一碗热粥直接泼在了他身上,管家吓了一跳,拿着手帕要给郑偃擦,郑偃躲开了,一言不发地抿着唇,站得如同钢铁铸成的一般,似乎毫无感觉。
    李貅看不下去了。
    “你又发什么疯?”他脾气燥得很,一上来就是直接开骂:“是我让郑偃他们有事都跟我报告的。你这副疯疯癫癫的样子,我怕你听了之后又受什么刺激!”
    “到底是怕我受刺激!还是压根不想让我找到许朗!”郑敖昂起头来,眼神锋利地反问道。
    他这些天都是玩世不恭的狐狸样,让人快忘了他当初也是和李貅一样的混世魔王,光是眼神里的戾气,就足以让人胆寒。
    但李貅显然是不怕的。
    “好,你要听就听吧!”他朝郑偃抬了抬下巴:“把我们找到的东西说给他听。”
    就算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撞在了郑敖发飙的枪口上,但是这一碗粥,对于向来以军人般的自律要求自己的郑偃,也是极大的侮辱了。
    但他对郑家的忠诚是刻在骨子里的,他没保持沉默,也没说任何其他的话,而是低着头把找到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对郑敖报告。
    “我们从叶家一路调监控过去,最终在城郊找到了那辆劫走许先生的黑色本田,”郑偃似乎迟疑了一下。
    “车里有什么?”郑敖轻声问道,李貅说他疯疯癫癫,其实他的情绪确实起伏有点大,这么轻的声音,仿佛前一秒那个泼郑敖的人不是他一样。
    郑偃抬头询问地看了李貅一眼,一脸的不爽的李貅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车里没有人,”郑偃斟酌着词句:“不过车外的地上,有很多血。”
    “很多?”郑敖似乎没听懂,重复了一句。
    “是的,已经提取了十多处血样去化验了,李家提供了收养许朗时的dna样本。”郑偃说道:“我可以让守在那里的人传照片过来。”
    “不用了,”郑敖阻止了他:“我自己去现场看。”
    -
    虽然态度坚决,但等到真看到现场那一片惨状时,郑敖的脸色还是比昨晚更难看了。
    现场已经被李貅派人接管了,郑敖第一个跳下车,撩起封锁现场的蓝白胶带,这地方很偏,都是大片的麦田,又下起雨,更显得凄惶起来。李貅还是很卖力的,找了一帮人在现场查。
    郑敖的鞋子踩在泥水里,大踏步找到了遮雨棚内,为了保护证据,轿车和血迹上都支起了遮雨棚。
    他先看到的是那片血迹。
    暗红色的血迹,大多沁进了泥土里,但仍然触目惊心,几个人穿着鞋套在查看现场,李貅在后面介绍:“这是我从军区带过来的痕检专家。”
    “多久能拿到dna检测结果?”郑敖盯着地上的血迹问。
    “已经送过去了,下午就能拿到结果。”一个戴着口罩正在取样的痕检人员回答他:“我们总共提取了二十五份血迹去化验,其中有三份是车内提取的。但初步分析,这里才是凶案第一现场。”
    郑敖似乎被那个词刺到了:“凶案?”
    痕检人员显然是李貅不知道从哪个实验室里拖出来的,丝毫不知道眼前这位发起飙来可能要了自己的命,还在很有专业精神地跟郑敖解释。
    “犯罪现场的血迹大部分是雾状的,显然是枪击留下的,我们计算过血迹的形状和角度,应该是从这个角度中枪的,”他比了比郑敖耳朵的位置:“一般人这个位置都是头部。而且现场也找到了弹壳。”
    郑敖抿紧了唇,他的唇上没有一丝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