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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余情坐在床边, 地龙里炭火旺盛,屋里暖的和春天一样,用梳子轻轻给儿子通着头发:“娶媳妇的钱就叫做聘礼,没聘礼人家姑娘不愿意嫁给你。”
    小西北翻个身, 眼睛还是亮晶晶的:“为什么要聘礼呢?”
    余情梳着的头发细密而且柔软:“小伙子对心上人表示尊重和喜欢用的。”
    小西北摇摇头:“可是我干爹说了,大帅娶你的时候, 根本没花聘礼。”
    “谁说没花?当时钗环首饰绫罗绸缎无数呢。”
    “那是皇舅舅帮着置备的,干爹说里外里还是算自家哥哥给的嫁妆。”小家伙越来越不好糊弄了。
    “呼, ”余情吐了一口气, 她总觉得自己夫君的胸襟有天那么浩瀚:“你为什么叫舅舅做皇舅舅?”
    小西北:“他是皇帝陛下天皇老子呗。”
    余情给儿子掖被角:“他江山是怎么来的?”
    “这个天下人全知道,”小西北根本盖不住被子,一脚又踢开了:“是大帅拥立他, 将他送上了皇位!”
    余情:“要是没有皇舅舅的江山呢?”
    小西北歪着头仔细思考:“国子监的师傅说,覆巢之下没有完卵,我们就全死了呗,呀,这么说大帅打下来江山也算是对我们的救命之恩呢。不对,娘亲死了我就不能出生了,是大帅对你们的救命之恩。”
    余情有时候不敢想,这世上没有凌安之是什么样的,她冲儿子甜甜地笑了:“那,你觉得大帅,算不算是江山为聘呢?”
    “江山为聘?”小西北重复了一遍,像是仔细思考了半晌似的,突然就在床上坐起来了,带的挂在床头的风铃叮当乱响:“娘,我越来越觉得大帅厉害,其实那时候有钱也没用了,因为自己没本事的话,有钱也保护不了。”
    余情和儿子击了一个掌:“聪明的小西北,以后余家,全靠你了!”
    小西北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看来男人还是要有一门手艺才能少花聘礼。”
    余情一脸期待,她没凌安之那么坚定,比如目的就是想让小西北承接凌霄的本事,承接不成就直接长成一个纨绔,原话就是:凌霄什么不会?小西北什么用学?一副能者就要多老,怕儿子累着的样。
    余情还是想着无论有没有凌霄,小西北能自己长成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小西北,说说你想学的本事。”
    凌安之的金戈铁马、气吞山河对小西北来说,除了是吹牛和别人崇拜的资本,全太遥远了,他就是一个温柔富贵乡里的小少爷,小西北抿着唇线目光坚韧:“也不用打天下了,我只要有招女孩子喜欢,哄得姑娘高兴的本事,不就可以少花聘礼了吗?”
    “…”真是…纨绔端倪已见,凌霄那么仁义内敛的底子,也能被凌安之给教成这样,余情咽了一口口水,一伸手就把小西北按倒在了床上:“小东西,我终于看到你哪里像你爹了。”
    小西北栽在了锦被堆里,陷进去一半,脸朝下还不忘闷声问道:“哪里像?所有人全说我们连长的都不像?”
    余情朝掌心呵气,直接挠儿子痒痒,逗得小西北左支右绌咯咯大笑:“邪性,好色,骨子里带着那么些歪门邪道。”
    小西北现在也是小马屁精,捂着腰徒劳的四处躲避余情的魔爪:“大帅好色还娶了娘亲,不是正说明娘亲国色天香吗?”
    ******
    小西北越来越大,把心思全放在了读书习武和做生意——以及四处撩拨姑娘上。
    凌安之多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他最担心小西北也和上辈子那位一个嗜好——比如从来不正眼看天下女子。
    长到了十几岁,哪里遗传了亲爹凌安之就越来越明显了,父子性格上最大的共同之处是——喜欢撩拨女子。
    不仅京城世家小姐,连外地一些大族姑娘,小西北全都认识,姐姐长妹妹短的,对家里伺候他的丫鬟婆子也全是亲热尊敬有加。
    这一年小西北已经十七岁,凌安之人到中年,年前的时候已经上缴了兵符,向朝廷挂印辞官。
    许康轶在位十七年,世间河清海晏,丝路畅通,万国来朝,大楚中兴,已然万象更新。
    凌安之挂印三个月后,许康轶将皇位传给太子许渡,出宫后带着花折直接住进了翼王府,有时间便出入安国公府——反正只隔了一堵暗墙。
    小西北鬼鬼祟祟在外边晃了一圈,今天在裴星元伯伯家吃饭,觉得他们家一个打过几次交道的小丫头很可爱,本来趁着四下无人抱着啃了一会,想由着性子做点别的。但是本性还是老实仁义的孩子,想想还是没敢,打算回家和父亲商量一下。
    凌安之模样多年来没有太大变化,依旧是瘦削身材,腰梁挺直,墨发如缎,看来这些年过的应该是省心省力,着实不错,晚上刚和花折、许康轶胡乱饮完酒,看到出去玩的儿子探头探脑的回来了,挥手让他进来:“小西北,找你家大帅有事?”
    小西北将凌安之领到自己房中,拉着父亲落座后红着一张脸:“大帅,是这么回事…”
    凌安之低头听完,心中窃喜,最怕孩子是个死心眼的,能四处拈花惹草他就放心了,他不动声色的问道:“小西北,那你心里喜欢人家吗?”
    小西北自小被父辈们保护太过,虽然文章写的文采飞扬,但为人心思单纯,脑子里的弯弯绕和同年龄段时的父亲凌安之不知道差了多少倍:“大帅,我也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就是感觉她挺好玩的。”
    凌安之引导儿子:“那你不见她的时候想不想?”
    小西北摇头,羞的脖子都红了:“不见面的时候想不起来她,可是今天见到她…就想和她…那个…,大帅,我这么做是不是不对啊?”
    凌安之当即反对:“有什么不对,你要是觉得她能哄着你开心,随心所欲便是,真要闹起来,正好纳个妾回家,反正你也不小了。”
    余情见他们父子进屋,本来给凌安之端了点醒酒的汤水,却不想隔着翠绿珠帘就听到了凌安之的这个论调,她将茶盘放下,打算听一听夫君从未开启的关于男女关系的内心世界——
    小西北觉得父亲言行不统一:“大帅,我知道京城世家,确实大多数有妾,可咱们家你不也只是仅我娘一个吗?”
    凌安之循循善诱:“你娘和我是故交,关系和世间大多数男女不同,属于特殊情况,你不能学我,还是要家里姹紫嫣红开遍才好。”
    小西北似懂非懂,棕色的大眼睛贲亮:“那大帅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情况合适,看到顺眼的姑娘,人家愿意的话,我可以…嘿嘿。”
    凌安之当即点头:“当然可以,少年不风流更待何时,只要不闯祸,应该及时行乐才是。”
    小西北触类旁通,开始联想:“大帅,其实我看宇文伯父家的妹妹柔媚可爱,老早就想摸摸她的手,可是没敢,听您这么说,我是不是也可以…占点便宜?”
    凌安之当即语塞,开始教起儿子要学会见人下菜碟,兔子不能啃窝边草来。
    尤其是兔子不啃窝边草这个事,当年他不分对象的发骚犯贱,结果给自己找了多少事——
    “小西北,这个窝边草吧特别危险,身为男子,要是不想被过早的困住,或者给自己沾染上麻烦,千万不能对身边这些平起平坐的姑娘随便下手,比如说你家大帅吧,当年就是处理不好和窝边草的关系,导致一辈子连追求个漂亮姑娘的机会都没用上…”
    余情忍不住点了点头,果然是如此,凌安之二十多岁就被她和梅绛雪搅的心神不宁,后来不知道算不算被她嫖了。
    小西北眼睛乱转:“大帅,听你这么说,我纳妾是不是就算是娶亲了?”
    凌安之觉得性质还真不好说,小西北在他眼中还是小孩,只不过他想儿子怎么更高兴点罢了。
    可惜小西北好像没想的那么单纯,问他爹道:“大帅,这样的话,你是不是要给我准备单独的宅院了?”
    凌安之有点心下发慌:“给你准备宅院做什么?”
    小西北一派理所当然:“大帅,我都能娶媳妇了当然就是我长大了啊,总不能永远和父母住在一起吧?那太不自由了。”
    “…”儿大不由爷啊,凌安之跟吃了一口黄莲似的,张口结舌道:“不是,那个,小西北,平时你不是挺喜欢和你爹在一起的吗?”怎么还想着娶了媳妇就搬走呢。
    小西北看自己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他心地善良,有点不忍心了,可转念一下,觉得自己爹当年也没和爷爷住在一起啊:“大帅,我会经常回来看你和俺娘的。”
    “你还太小,至少最近五年,别五年,是二十五岁之前别想着娶亲了,”
    凌安之又想到了那个窝边草的理论,决定敲打敲打心这么大的儿子:“小西北,有的时候,男人就是容易被身边的声色迷惑,其实凡事目光要看长远,牡丹高贵,芍药妖娆,月季安静,连你娘书房的天仙卉都静美,各花入各眼,千万不能一叶障目,你还稚嫩,以后需要慢慢参破。”
    小西北好像没认真听他爹说话,向他爹身后望去——
    本能的感觉到危险,凌安之一回头,也不知道余情悄无声息的在身后站了多久,当即丢下儿子,回头涎皮赖脸:“今晚月色不错,情儿,我陪你出去走走?”
    小西北回过神来,问道:“大帅,那照你这么说,身边喜欢你的姑娘还不少?”
    凌安之不敢说话,余情倒是点头了:“嗯,你爹就喜欢啃窝边草。”
    凌安之心道怎么了解不是窝边草的姑娘?万一娶了个凌合燕那样的母夜叉不是惨了。
    ——凌合燕圣上特许开了一个冠英将军府,逍遥自在了这么多年。
    小西北平生最崇拜他的父亲,尤其是听别人说起父亲平西扫北、匡扶社稷的千古功业来,更是恨自己没早点生出来去亲眼目睹一番,听到这么一说,两眼冒光道:“娘,你真有眼光,我们家大帅能让身边那么多人喜欢,说明他出众嘛。”
    “…”大帅没词了。
    余情多年来对凌安之的看重爱恋之情不减,伸手按了按夫君的肩膀也教导儿子,防止儿子吃亏:“只有眼光可不行,值得的时候还是要争取才行。”
    小西北挠了挠头,想到干爹花折的话来了:“娘,干爹说过,做人要含蓄一些才好,什么事让别人主动提起来才对。”
    余情毕生和含蓄二字无缘,看准了为什么要放手?和凌安之耍心眼有用吗?不过好似确实要像他爹凌安之那样会吊别人胃口好些,她冲夫君莞尔一笑:“含蓄嘛,这个还是要我们家大帅教你。”
    余情打扰夫君和儿子说话,确实有事:“孩子舅舅和花折刚离开回翼王府,离开之前说他们临时起意,下两个月想去安西和北疆走一圈,问我们愿意不愿意同行?同行的还有裴星元将军。”
    看余情那两眼冒光的样子,凌安之就知道她非常想去:“情儿决定,我们爷俩个服从。”
    第321章 朱颜不改常依旧
    而今的北疆都护府依旧是田长峰和楚玉丰轮流镇守, 后来也全封了国公,这两位老将本来也要告老还乡了,后来听说许康轶要提前传位, 为了保证边疆的稳定, 就多坚持半年。
    ——其实殊途同归,凌安之兵符帅印在手,全天下只有许康轶能制衡他,他不交出兵权, 是对太子的不稳定;而田长峰和楚玉丰维护北疆建制, 防止番俄和其他部落趁机生事,才是对朝堂的负责。
    在北疆白茫茫天苍苍的浩瀚中,北疆曾经的泽亲王府依旧雕梁画柱, 庭院大气,此时是春四月,北疆虽依旧昼短夜长, 可已经南风拂面了。
    见到故人自远方来,田长峰和楚玉丰带着许康轶、凌安之、裴星元他们打马走了一天,昔日泽亲王开疆辟土打下的千秋基业被守卫的铁桶也似,番俄的北疆变成了大楚的北疆, 泽亲王已然名垂青史,永垂不朽。
    泽亲王的儿子许思瀚仁义果敢, 已经登基并且生子,许康瀚的血脉将沿着他二叔给他开拓的盛世, 继续演奏一曲长歌。
    ——有人千山万水走过, 但是初心不变,许康轶无论世间怎样变迁,他的皇兄许康瀚, 始终是那个把他带在身边长大,他每天等在府门口,皇兄一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抱抱举高高的大哥。
    许康轶走在北疆,每一寸土地全是许康瀚流血争取的,他皇兄均一寸寸、一步步丈量过,他想起往事,睹物思情,察觉到花折用手偷着捏了捏他,向花折有些苦涩笑道:“我好像体会到了,出嫁多年的女儿,回娘家的感觉了。”
    花折不想看许康轶太伤怀:“过去的就过去了,你做了这么多,足以安慰他的在天之灵了,走,马上开晚宴,我们喝酒去。”
    田长峰和楚玉丰已经看到了许康轶这么多年一直和花折在一起,基本形影不离,许康轶连个后妃都没有,花折更不用说了,光棍一条,尤其许康轶一见花折,虽然面色依旧严肃,可了解他的人全能看出许康轶眼角眉梢含着的笑意,什么关系显而易见。
    田长峰当年还两次对花折下过黑手,现在想想,以他的实力,想杀了花折怎么能是布衣书生花折轻易逃得开的?这背后保护花折的势力不是比他还要强吗?除了凌安之,也就是许康轶了。
    ——可惜当年当局者迷,参不破,幸亏许康轶和花折有容人之量,要不是死是活还真难说。
    再看到凌安之带着儿子凌岳,小小年纪身材颀长风度翩翩,和当年第一次来北疆的凌霄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不胜唏嘘。
    楚玉丰鬓发已经斑白了,是风霜岁月锤炼出来的铁打的汉子,他见凌岳心思仁善,想到他们戎马并肩心肠百转的岁月,可能也是年纪大了,有老泪将要纵横之意:“早岁知道世事艰辛,方能早熟,之前大帅和小将军那样早慧,不知道是吃了多少苦;而今看侄子凌岳,才是个温柔富贵乡里少年郎该有的样子。”
    许康轶篝火晚宴之前带着花折来到当年都护府的后山,在雪夜下停停走走。
    许康轶可能是年轻的时候被药腌入了味直接防腐了,多年来基本没什么变化,凤眼唇珠,眼角连一丝皱纹也不长。
    半瞎听着风仪雅致的花折比比划划的给他挨样介绍如今北疆和多年前的区别:“康轶,还记得在后山,我缠着你帮我抓过兔子叉过鱼吗?现在那块挡风的大石头还在原处。”
    ——当时的许康轶确实为人冷硬无趣,不过仔细想想,貌似也没拒绝过花折什么。
    许康轶背着手,当年他腰间缠着秋风落叶扫,连喝一口酒也要先看看花折的脸色,他趁着没人看他,偷偷勾了一下花折的小指:“今天晚上已经安排了篝火晚宴,等到明天中午,我和凌帅再去打点兔子小鹿,我们来一个白日放歌须纵酒。”
    裴星元多年来依旧儒雅,鬓角微灰,和余情边走边聊起年轻时候的事,尤其说到余情把她和凌安之的关系遮遮掩掩的,编了无数个瞎话骗他,不由得抚掌而笑:“情儿,你当年可是反应很快,越编瞎话的时候说的就越认真。”
    余情穿着玉色衣裙,轻盈窈窕依旧,用手摸着额头也觉得自己那时候荒唐了些:“可能糊涂事全是年轻的时候做下的吧,现在想想还不可思议。”
    ——确实有些对不住她的星元哥哥。
    后山松柏森森,直冲云霄,缓坡上盈盈白雪,月光流泻照下来,显得安静清冽,远处一泊湖水,还是当年余情推凌安之下水的地方。
    凌安之带着儿子也在,凌安之一身黑袍,宽宽的腰封,广袖上滚着獭子毛的白边,看着花折和许康轶两个人对外一副人模人样,所有人对他们两个也只能心照不宣硬着头皮装糊涂,再想到他们人后已经携手多年,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凌岳是少年郎,而今身高超过了父亲的耳朵,快和他爹一样高了,白色长袍大氅,看他父亲笑的蹊跷,他打小在许康轶和花折身边长大的,对二人早就已经司空见惯了,问道:“大帅,你笑什么呢?”
    凌安之冲他招招手,示意凌岳附耳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