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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晚上,洛天远到很晚才睡着,很少会做什么梦的他却梦到女儿躺在血泊中,小脸雪白,已经没了生气,他吓得闷哼一声,从梦中醒来时,那股钻心的疼痛,那种好像人都是四分五裂的、了无生趣的感觉席卷而来,他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隔壁看看女儿,来到女儿房间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却不知道要不要推门进去。
    梦中的情景太骇人,他也顾不上能不去女儿卧室就不去的原则,打开了门,走到床边,看女儿睡得正香,他似乎还觉得不保险,甚至探出手放在她的鼻子下面,感觉到温热的气息喷在手上,他的一颗心才终于落地。
    说来也很可笑,书颜还是小婴儿时,他看她小小的,半夜总会惊醒,总会去试探她的鼻息才会安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当了爸爸后,就没睡过整觉,怕她会被什么东西堵住呼吸,又怕她会在梦中学会翻身,然后翻过去后就翻不过来,总之,他无师自通,没当爸时外面打雷下雨再大动静他也睡不醒,当了爸以后会经常惊醒。
    不过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也没想到女儿今年十三岁了,他还要去试探鼻息……
    洛天远从卧室出来,却睡不着了,干脆起来给女儿泡燕窝,他站在厨房流理台前,想到了几年前在深市遇到的一个人。
    那个人跟妻子带着孩子在深市奔波,有一天妻子有事外出,他带着孩子去外面吃饭,就只是那么一会儿的功夫,等他回过头来时,儿子不见了。他找了儿子好几年,精神疲倦,胡子拉渣,他提起儿子时,眼神茫然,只是会一个劲的懊悔,懊悔自己那天为什么要去洗手间,无数个夜晚,怎么也睡不好,害怕儿子生病了没人照顾,害怕儿子受到了伤害,于是,他自责,为什么要去洗手间呢?
    这件事令洛天远感到害怕。
    他怕的是,那一个又一个无心的瞬间,等到以后他回想起来时,他会痛恨这时候的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呢?为什么不能多上点心呢?
    很多案子中,都是熟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这令洛天远很早很早前就知道,人心隔肚皮,也许是他太谨慎了,也许是他太多疑了,可他觉得,无论他跟别人关系有多好,无论那人看起来有多正直靠谱,他更应该相信的都是孩子的直觉。
    还是那句话,不怕多此一举,就怕危险从身边经过,还一无所知,那才是最可怕的。
    比起韦俊,他当然更相信他的孩子。
    洛天远耐着性子等到天边刚露出鱼肚白,便拨通了宋前进的号码。
    宋前进晚上才喝了酒,这会儿还有些不在状态,“这么早,出什么事了?”
    洛天远几乎一夜没睡,语气疲倦低沉,“前进,有件事你帮我留意一下,其他人我都不信任,这件事很重要。”
    宋前进很少会听到洛天远用这样郑重的语气,“你等一下,我去洗个冷水脸清醒一下。”
    过了一会儿后,宋前进意识清醒了许多,“什么事,你说。”
    洛天远站在阳台上,这个时间的西城带着一丝凉爽,周围安静得很,“帮我多留意韦俊,找人盯着他。”
    宋前进大吃一惊,“韦俊?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洛天远当然不会将自己的心里路程说出来,宋前进没有当爸爸,他也没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所以,他不指望任何人来体会他此刻的感觉。他知道,如果他说是因为书颜打从心里害怕韦俊,宋前进一定觉得匪夷所思,说不定在盯梢过程中还会有怠慢的情况,他不愿意这样。
    也许别人会觉得他这当爸爸的已经跟神经质没什么两样了,也许有人会以为他是杞人忧天,想太多。
    可这件事说到底,也还是因为女儿对韦俊的畏惧害怕以及不知道理由,如果知道女儿为什么害怕,那还好说,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害怕。
    他小心谨慎了这么多年,多此一举的事情也做过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具体什么事我不好说。”洛天远声音沉沉,“总之,我觉得他有点问题,你多盯着他,有什么异动就跟我说。”
    宋前进跟韦俊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朋友关系好一点,他跟洛天远关系是最铁的,是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他能为洛天远豁出命,孰轻孰重根本就不用比较,他没有再追问,便应了下来:“你放心,我肯定找人盯着他不让他发现。”
    第68章
    正式进入初三,这是紧张的一年,火箭班的学生们更早一步的迈进了考试的紧张气氛中,课间十分钟要么在补眠要么在背政治历史,实验中学初中还不会分文科理科,中考除了考语数外,物理与化学,还会考政治历史这样的科目,前几年,大家都把主要心思放在了正课上,这最后一年,便开始进入了疯狂背书状态中。
    就是洛书颜这么个爱美的性子,在初三这一年,都由原来的隔一天洗一次头,改成了隔两天洗一次,中间那一天洗刘海敷衍了事。
    其他的学生们只会为来年的中考紧张,洛书颜不同,她感觉自己已经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了。
    在这样的心理压力之下,她没有崩溃,算是素质很过硬,也很乐天派了。
    精神上还在顽强,洛书颜的体重却掉了很多,当然也有抽条的原因。
    她本来就不胖,这些年来一直在坚持学舞蹈。当她这天早上起来站在体重秤上,发现自己去上个月又轻了四斤时,发出了无奈的叹息。
    早上,洛书颜跟沈宴一起去上学,他们这小区附近就有一个派出所,洛书颜在派出所门口停下脚步,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渴望。
    如果接下来一两年里都在派出所呆着,肯定非常安全吧?
    沈宴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疑惑问道:“干嘛?”
    洛书颜摇了摇头,将渴望的视线转移开来,双手拉着书包带子,“我在想一句话,是福是祸躲不过啊。”
    由于洛书颜总是会说这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沈宴早已经习惯,这会儿他哦了一声,还很能跟得上她的思路,就这么一句话展开讨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跟你说的是两码事,你说,人如果知道结果,是不是就不用努力去改变结局了?”
    这话说起来,很有咸鱼风范。
    沈宴:“这么说也不对,每个人生下来都是要死的,既然结局一样,就等死算了,可有的人就能活得痛快,有的人就得过且过。”
    洛书颜摇摇头,“也不是这样,你没理解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很少有人能理解。”沈宴瞥了她一眼,“没有任何人能在结局到来之前提前知晓,任何事都是有变数的,你所知道的结果,不一定就是真的结局,真是疯了,大早上的我跟你讨论这么深做什么……”
    沈宴只是随口一答,洛书颜却听了进去,一路上她反复都在思量这句话。
    的确,没有任何人能在结局到来之前提前知晓。
    实际上,事情已经发生了变数,比如她,已经知道了小说中发生的一些事情,那她凭什么不能改变结局呢?
    她始终相信,老天爷让她梦到那些事情一定是有理由的,从根本上来说,她就是整件事的一个变数。
    如果她小心提防,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逃过原本的结局,那她认了。
    可现在结局还没到来,焉知她会活到九十岁不是真正的结局呢?
    洛书颜算是警惕性特别高的初中生了,她遵守交通规则,走在路上从来不到处东张西望,甚至还会有意的规避不走高楼附近,就怕哪家从楼上扔东西下来或者花盆砸下来……早睡早起,还会偶尔去跑步锻炼身体,因为她不知道原著中的“洛书颜”究竟是死于什么意外,所以能预防得也有限,不去危险的地方,不跟危险的人接触,有时候她的警惕心甚至比沈宴都要高,她就这样一天一天的等着那个意外降临……
    当洛天远的财力又更上一层楼时,他便想着给自己还有给女儿请可信的保镖了。
    他自己倒还好,毕竟是个有自保能力的成年人,主要还是担心女儿,以前没请保镖并不是没有这个意识,是没碰上合适的人,找不到合适的他宁愿不请,不然又怎么知道不是埋了隐患在身边?终于前两年,他无意间救下了一个人,这个人身手了得,如果不是被信任的人坑了,也不至于落得那样的下场,他救下那人以后,也暗自观察了两年,终于决定请那人给女儿当保镖。
    不过这年头,他对外也没露富,不知情者也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公司的小领导,大钱没有,但生活肯定是无忧的,这样贸贸然请个保镖跟在女儿身边,肯定会惹人注目,索性他就跟保镖商量好,让他以开出租车的名义,每天接送女儿上学,对外是出租车司机。
    高业是退役军人,如果不是洛天远救了他,他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在他心里,他这条命是洛天远的,洛天远拜托他当保镖,他自然二话不说就一口答应,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保护好洛天远的女儿,他只能用这个方式来报答洛天远的救命之恩了。
    这天,洛天远送洛书颜还有沈宴到小区门口,高业已经在出租车上等着了。
    洛天远拍了拍女儿的肩膀,温声笑道:“书颜,小宴,我想着初三时间紧,这马上到了秋天就要进入寒冬了,我平常也确实没太多时间接送你们,就跟高司机说好了,他每天来接送你们上学。”
    现在西城也有一些家长会这样做,请出租车司机送孩子上学放学,费用当然要比普通叫车要贵一些,不过这样方便,毕竟等上学高峰期的时候不一定能拦得到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也乐意这样,只要准时准点送上学放学,其他时间也不耽误他们拉活赚钱,多好。
    洛书颜跟沈宴也没想那么多,直到洛书颜上车看到计程车上的司机信息牌上的高业二字时,她愣住了。
    在原著中,高业是“洛天远”的保镖,对“洛天远”忠心耿耿,为人忠诚,身手了得,帮“洛天远”都避过了几次难关。
    可按照原著时间线,高业不是等到下部才出现的吗?怎么现在就出场了,难道这也是一个变数?
    不知是不是剧情里的高业形象深入人心,洛书颜见他就很有安全感,觉得高叔特别的可靠,令她原本偶尔想起原著会心慌意乱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虽然不知道那个意外会不会来,也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到来,但她已经不害怕了。
    ——
    韦俊不是西城人,只是他现在也算是西城一个实业公司的客户,偶尔他会代表公司来西城出差,频率不高,两三个月可能就来一次,每次来最多也就呆两天,洛天远知道女儿害怕韦俊,也就没再跟韦俊约着在家里见面,更不会让女儿再见到韦俊,只是宋前进盯韦俊也盯了几个月了,韦俊并没有奇怪的举动,就是普通的高层领导,每天都很忙,不过洛天远也不敢掉以轻心,让宋前进继续盯着。
    他也知道洛书颜看到自己就害怕,这次过来也是帮苏雪带东西,给洛天远打了电话就只是在小区外面的车上等着,没有要上去打扰的打算。
    就在他等着洛天远百无聊赖时,抬起头来,却看到一个男人提着购物袋正好经过他车前进去小区。
    他不由得愣住。
    等回过神来想再去瞧个仔细时,发现那人已经进去了,只能看到背影。
    他不禁疑惑又迷茫,去年公司派他去京市谈项目,在一个饭局上他见过盛远集团的总经理,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但他记性一向好,刚才那个人好像是那位陆总吧?
    他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应该看错了,盛远的主场在京市,就算有分公司在西城,也不至于让总经理亲自来坐镇,更何况陆总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洛天远从小区里出来,敲了敲车窗户。
    韦俊打开车窗。
    洛天远笑着说:“让你多等了,刚出来时碰到个人聊了两句。”
    韦俊也没在意,他从读书时就是老好人了,在同学之中人缘都很好,他解开安全带下车打开后备箱,“苏雪知道我要过来,让我带了一些燕窝来,对了,这个袋子里的大衣跟毛衣是她出国工作时买的。”
    苏雪算是洛天远谈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女朋友了。
    两人中间也分开过,但又和好了,洛天远还挺喜欢苏雪的,没什么心眼,心思也单纯,性子也善良,再加上两人的工作性质,每个月能聚一次都算多的了,可能正是因为聚少离多,彼此之间的滤镜还没打破,真正在一起的日子不长,苏雪也不是爱吵架爱钻牛角尖的人,因此,他们对彼此目前的印象还处于非常不错的阶段。
    洛天远跟苏雪的感情观也很合拍,洛天远明确说过自己是不会结婚的,苏雪也觉得结婚没什么意思,她又是大荧幕演员,现在还年轻,结婚的话无疑是对事业的一个大打击,两人都说好了,谈就好好谈,要是一方觉得不合适了,也可以随时提出分手,另一方绝不挽留。
    洛天远看着苏雪准备的这些礼物,不禁面色温和,苏雪是个非常体贴的人。
    韦俊将东西都拿出来后,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喝到你们的喜酒,这份子钱我可是准备好了。”
    洛天远笑了笑,他跟苏雪之间的约定还有不结婚的打算,他可以跟宋前进说,对韦俊这种普通朋友就没必要说了。
    韦俊抬手看了眼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等下还有约,先走了。”
    洛天远嗯了一声,“慢走。”
    等韦俊开车走后,洛天远才提着东西走进小区。
    ——
    没几天后,陆行森分别找了沈清若与洛天远,说了他的打算以及建议。
    陆行森经常来西城,偶尔没事的时候也会去打听打听这边的师资力量,在省会城市来说,西城的高中算不错了,可跟京市比起来,到底还是差一些。
    为了孩子的长远发展,其实去京市读高中会更好一点。
    洛天远之前之所以在京市买房子,除了想给女儿留点产业以外,就是想带女儿去京市念书了。
    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搁置了,当陆行森提起来的时候,作为老父亲而言,无疑是心动的。
    洛天远大学就是在京市念的,他知道京市的师资力量,这几年走南闯北,也知道西城跟京市的差距在哪里,他想的比较远,有陆家这层关系在,至少去了京市,也会多一层保护,对他,对女儿来说都是好事。
    不过,这件事主要还是得以两个孩子的想法为重,沈清若的意愿也很重要。
    对于洛书颜跟沈宴来说,去哪里读高中都是一样的,当然啦,内心深处还是向往京市。
    沈清若也经过了一番思索,在跟洛天远进行了深刻的聊天以后,她也动了心。
    洛天远在南方这一块的事业自然没得说,只是北方市场一直没正经严肃的打开,像洛天远这样的人,要说对京市没有想法,那肯定是假的,他除了要在京市开笑颜时装分公司以外,最主要的还是想在那边开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公司。
    沈清若之所以会被打动,是因为她现在的格局跟从前不一样了,高度也不一样。
    如果她跟着去了京市,不管她是去笑颜时装,还是去新开的科技公司,以她现在在西城的成绩,过去京市至少也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