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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是啊,何其的“狼狈”与“挫败”!
    锦绣慢慢、慢慢地伸出手,轻抚着男人的脸。不知为什么,她有点想吻吻他了。就用那种一个贤妻乖媳的模样、真正地“温婉如水”去吻吻他。
    这个男人,她忽然对他有点同情怜悯起来。
    他何曾想娶过她呢?
    那么的圣洁、庄重、文明、知书识礼,满脑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满脑子的“道德仁义道理礼教礼仪与规矩”……是啊,要她接受这么一个女人,一个自己如此粗鄙粗糙且又不靠谱的声名狼藉的女人,并且地,满心满意还不忘放弃说要改造……甚至,甚至到如今……到如今的这幅“狼狈挫败”的样子,用他的话说,就是人不人,鬼不鬼了!他不想被她所诱惑,却一次次地,掉进网来……
    是的,锦绣竟对这个男人同情怜悯起来。
    他还在吻她,极其漂亮的唇峰,玫红色的嘴唇颜色,极尽君子圣贤的睿智干净儒雅之气,自然,和王翰那样的粗糙和豪放是不同的。可是,尽管如此。他还是孟浪起来乐。都说正人君子一孟浪,那就更加更加的无耻和不要脸。他进入锦绣的身体时,尽管,口里的那声“挫败”和“狼狈”让他看起来又一种淫/靡黯淡的颓然,可是,这种黯淡和颓然,反而让他和她肉/体结合变得更加刺激外加性感。像一瓶烈酒,锦绣忽然喝得晕涛涛的,
    最后,他又叫起了她的名字。是她的乳名,“霏霏”,耳鬓厮磨地,锦绣的心,又一次地发颤、软化。
    像琴弦奏在风里的微妙之感。
    或者,一个女人,大抵再好强,她的母性本质,注定会成为一个最最致命的脆弱点。致使敌人一击而就中。
    锦绣的母性,让她被她的敌人所利用击中了。
    重重深吸一口气。“相公,我……”她正想说,我要不要为他去改变?我要不要为这个促使她母性大发的男人彻底脱胎换骨、饱养烟霞改变自己?变成……变成一个他喜欢的那种真正的贤良淑德“小媳妇”模样……?“相公,我……”缓阖了阖睫毛,她正要说。忽然,他又是一个挺进。温柔不再,霸道而十足地。锦绣的背皮猛烈一抖。
    嘴角不自觉地弯弯翘起来,颇为自嘲而恼怒地:叶锦绣啊叶锦绣!你是吃“荤”吃得猪油脂蒙了心了吧?要她因为这个男人而去改变自己,去饱养烟霞改变自己?这是凭什么!
    凭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嗯咳,其实性/爱这种事情真的微妙。根据调查,可能结了婚的妹纸才懂得起,性生活协不协调调,直接影响夫妻男女感情关系。
    男主和女主,应该属于性生活很协调那种(捂嘴)。
    下一章提升男主武力值,让你们懂,其实男主对女主不比男二差。想换男主的,再排下队。科科~~~~
    第30章 相爷的醋罐(上)
    锦绣最后决定, 还是要改变点什么,也许是为卢信良, 也许, 是为了她自己
    那是送王翰离京赴职的回来不久。
    是的,王翰要走了, 离开京都,远调北部疆域,协助边关守将杨守凉抗击蒙古部落的外侵。
    朝堂打仗之事太过复杂, 暂且不提。
    王翰说:“要本将军率兵增援, 也可以!但是,神机营的副将和精锐必须由本将军亲自挑选,除此, 我王翰还有一个条件——”“什么条件?”卢信良问, 回答得也很干脆利落:“只要时局许可,王将军就是要天上的星星,蚂蚁肚里的苦胆——本相能办到的, 自然都会认真考虑!”
    其实,他想说的是, 只要能把你这姓王的“绿帽”快点弄走, 条件,我卢某自然是由着你开!
    当然, 言辞表情,依旧儒雅谦和。他卢大相爷,可不是这种只知舞刀弄枪的鲁莽糙汉。
    王翰说:“霏-霏!”
    他把卢信良左三圈右三圈, 转着来回上下一打量,倒背着两手。眼神鄙夷,姿态甚为高傲。
    卢信良的脸一拉。“你肉不肉麻,啊?——我说你这姓王的,你到底肉不肉麻?”当然,他没有明说。整了整衣袍,掠了掠袖子。卢信良笑了,倒背两手,依旧很是谦和温润雅致地一笑:“她是本相老婆!”一顿,怕对方没有听清楚,又牵了牵嘴角,“王将军,你口里的霏霏——她,可是本相的老婆!”
    王翰淡淡地勾了个嘴。
    其实,这话一出来,他也觉得多余。
    王翰这个人,倒不是那等死守着儿女情长成天叽叽歪歪怨天怨地放不开的人。他可以为锦绣这作死作孽的小冤家守身如玉,为她随时敞开他那宽厚有力的怀抱,默默地守她,等她,然而,要他为个小娘们,整天要死不活,恨天恨地的,连其他的什么事情都不干了,那人生,岂不是大亏特亏?不过,王翰有时候也有气得不行的时候,咬牙切齿,恨锦绣这小冤家太不懂事,一想起这些,他就窝火骂:“我让你作!让你作!啊?你说你嫁给我哪里不好?”甚至,一气急了,用最过瘾的字眼骂她。骂完了,气也解了,然后,随便往哪个沙场上的草地一倒,又四仰八叉,擦起他的刀啊剑的起来。
    总之,他放得开。
    当然,莫若锦绣不懂,就连王翰自己也不懂。他到底,为这小冤家痴心这般,是究竟看上了她哪儿?
    只记有一次,约莫是锦绣十七岁光景。是的,锦绣在那军营一呆,就是三年。青青的草地,湖水河畔。锦绣仍戴着顶小军帽,男儿打扮,和一群年轻士兵讲笑话,甚至还说起了荤段子。这一幕,不巧便被刚巧路过的王翰所看见了,脸拉得比驴子还长:“你是个女孩子!”他说,“——还是个小姐!是大家闺秀!”意思是,怎么能和那些糙野士兵混在一起。总之,他不高兴,连拖带拽地,说什么要把锦绣带走。而锦绣呢,却不怎么理他,嘴上骂骂咧咧回敬他一句也就完了。后来,又过三五日,突然,一个年轻、同样也是十七岁模样俊俏小士兵,他跑过来对王翰说:“王、王少将……我、我觉得我有点不对劲儿?”
    “——嗯?”
    王翰眼也没瞅这个小兵将一眼,手拿着帕子擦刀柄。
    小士兵说:“我、我怀疑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的,有、有断袖——”
    王翰一听,“哟”地一声,这可不得了!
    当然,那小士兵说的,自然是霏霏。他说他怀疑有断袖,就是爱上并喜欢了男装打扮的十七岁锦绣。
    王翰那天一直拉沉着张臭脸。见谁,谁也不理。也是后来,当他再次看见那个小士兵一直跟踪在锦绣背后鬼鬼祟祟、想献殷勤的时候,他冲上前,把那小士兵一阵暴打暴踢。“——王少将!王少将!”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了,连锦绣也看不下去忙来拉劝。王翰一把将锦绣拽了出去,往马背上一抱,一夹马腿肚子,接着,黑风扫脸地,把锦绣带到了一个地方。然后,他说:“不行!你不能再和那些混账东西闹成一团!”
    “为什么?”锦绣也黑着张脸。
    “不为什么!”
    王翰倒也脸厚,一挑眉,“因为,你以后是要做本少将夫人的女人,自然不能和那些男人们混在一起!”
    语气非常霸道强悍,不给对方一丝考虑应付的空间。
    锦绣骂他是个疯子,哼地一声,理也不理,掉头就走。
    越来越成熟美丽妖娆的身段和韵味,锦绣俨然长成了个大姑娘。她走得小蛮腰一扭一扭,即使丑陋的军装也遮掩不了。
    王翰看着她,忽然地,他就懂了,手捏着下颔:原来,这个女人,他看着她长大,就连每次的葵水月事都是他帮着打理解决。他觉得自己就像她的阿爹,所以——不行,“女儿”就算要“嫁”,也只能嫁给他这个“阿爹”才是!
    王翰实在对这姓卢的男人,连正眼都不想去瞧一下。
    现在,虽是放开了,他还是要说。
    板着张脸,难得的郑重与严肃:“我知道她是你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