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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定是想的那样,她不能忍受自己道德上有瑕疵,所以才如此冷淡。
    想到这一点,他几乎是狂喜,眼角眉梢的笑意几乎掩藏不住:“无妨,你来了便好。”
    他声音柔柔地:“去后院的桃花林玩吧,我让人给你送姜糖过去。”
    陆晚晚心底一窒。
    她不喜欢吃姜糖,宁蕴不知道。上一世她在宁家遭难的时候嫁过去的,嫁去不过三天,宁蕴和老侯爷便被流放边疆。
    女眷原本要被打发回原籍,但陆晚晚舍不得宁蕴,毅然决然陪她走了三千里流放的路。
    从繁华富庶的京城到荒凉的北地。
    磨破了五双鞋子,一双柔嫩的脚鲜血淋漓。
    到了北地,宁蕴每天都要干苦工。
    陆晚晚和宁夫人则赁了一间陋室,为人缝补浆洗过活。
    最苦的时候,家里的米只煮得出一碗粥。
    宁蕴要干活,陆夫人害着病,陆晚晚将粥一分为二,给了他们俩,自己饿得饥肠辘辘,走路的时候摇摇欲坠。
    日子过得真是苦,可陆晚晚一点也没有抱怨,她喜欢宁蕴,哪怕是受尽世上最苦之苦,也绝不怨恨半句。
    宁蕴待她也真是好,冬日里将她冰冷的脚捧在怀里暖着入睡。
    环境艰难,夫妻俩却乐呵呵的。
    开春宁蕴立了功,脱了囚犯的名,上头奖励了他一钱银子。他回到家,将银子交给陆晚晚,让她买些爱吃的东西。
    她掰着铜板过日子惯了,舍不得买杏仁酥、榛子酥之类的,又拗不过宁蕴,只好买了最便宜的姜糖——她告诉宁蕴自己从小就喜欢吃姜糖。
    生姜气味辛辣,她吃不惯,为了哄宁蕴,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每次他得了钱,总会顺手给她捎一袋姜糖。
    久而久之,她便吃惯了。
    可是,宁蕴不知道,就算她习惯了姜糖的味道,却还是不喜欢。
    她愿意这么做,不过是因为喜欢他而已。
    陆晚晚揪着衣袖,半晌没有说话,他为何会突然说这些话?
    她冥冥之中有种感觉,宁蕴待她,好像有些不一样,相比上一世她的一路追逐,他似乎变了许多——如此殷勤热络?到底是为何?
    他喜欢自己?
    冷不丁冒出这个想法,陆晚晚快被自己吓了一跳。
    被宁蕴喜欢可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眼下她的处境,被他喜欢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虽垂眸,却也感觉得到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她闷嗯了声,柔柔软软地说道:“好。”
    ————
    丫鬟带陆晚晚姐妹俩去后山花林。
    层层叠叠桃樱盛开,花开似海,整个山头似覆上一层粉色轻纱,风过处,花飘如雨。
    陆晚晚在凉亭中喝了片刻的茶,她靠坐在凉亭里,听着远远近近的风声,落花沙沙掉落的声音,小鸟在树枝上跳跃的声音,怡然自乐。
    她已经许久没有这般心境。
    过了不久,来路处便传来些许窸窣足音。
    云锦厚底锻靴踩在青石路上,发出达达的脚步声。
    想是宁家的宾客到了。
    陆晚晚整理了一下衣衫,站起来。
    便见两名男子带着小厮走了过来。
    其中一人道:“顾兄,你脸上怎么了?受伤了?”
    顾朝摸了摸脸颊上的伤处,回想起那一日他从皇城出来,正打算回家,经过府前巷子的时候,忽然冲出两个黑衣蒙面人。
    那两人分工明确,一人引开抬轿的轿夫,一人将他从轿子里拖出去,不由分说便是一顿猛揍。
    边揍那人还边问他:“你还敢不敢强抢民女了?”
    他前几日到京畿县上巡访,在县上偶遇了一名女子。他见那女子生得美貌,动了心思,便向县官施压,强要了那女子过来,也不管别人早已定亲。这事知道的人不多,黑衣人是如何知道的?
    那人揍他颇有章法,只挑脸上现眼的地方打,下手极狠,骨头几乎都要裂了。
    他痛得直求饶:“好汉饶命,以后再也不敢了。”
    那人似还不解气,又问:“你还敢去祸害陆家大小姐,谁给你的熊心豹子胆?”
    顾朝忙不迭说:“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企图染指陆小姐,好汉饶命,以后我再也不敢了。”
    那人逼着他赌咒立誓,这才肯放了他。
    他挨了一顿黑打,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此事又是他私德有损,不好张扬,在家装了好几日的病,这才敢出门。
    这都月余了,脸上青痕犹在。
    他气得咬牙,道:“被狗咬了?”
    “狗咬了?”另外一人自然不信:“狗怎么会咬成这样?”
    “李大人见笑了。”顾朝抬抬袖子,维持自己的斯文体面:“前些日子回府路上碰到一条恶狗,对我穷追不舍,不小心摔倒碰伤的。”
    两人渐渐走近,远远便见前方凉亭中有几名女子。
    白衣女子婀娜纤细,站在粉色花海之中,飘然如仙。
    心头一动。
    爱美人,人之常情。
    顾朝道:“也不知前方是哪家小姐?”
    另一人挑眉:“不如去打个招呼,一见便知。”
    一拍即合,双双上前。
    走得近了,顾朝才认出原来是陆晚晚。
    顾朝表面一派正直,但他十分好色。
    他喜欢生得美的女子,见一个揽一个,却从不放在宅子里。因要维持他清风两袖的形象,他揽回来的女人都安置在各处的庄园。
    但上次在镇国公府,他在人群之外,遥遥看了眼陆晚晚,他便决定娶她进门。
    仙人之姿,人间难得,庄子太委屈她。
    这种绝色女子,若不能娶回家里日日好生疼爱,那活这一遭又有什么意思?
    他忘了自己挨的打,喉头滚烫,上前朝她一揖:“陆小姐安。”
    陆晚晚还了一礼,道:“公子万福。”顿了顿,又问:“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他道:“在下顾朝。”
    陆晚晚一愣,觉得这名字很熟悉,片刻后才想起,他就是新科状元顾朝,上陆家提过亲的。
    她盈盈一笑,道:“久闻顾大人才名远扬,今日一见,仪表非凡,果然是人中龙凤。”
    她拒绝过人家提亲,此时遇着怕他心中有忿,故意说些好听的话。
    话音方落,便听不远处传来咋咋呼呼的一声呼喊:“晚姐姐,我来了。”
    徐笑春一面扯着睡眼惺忪的谢怀琛的衣袖,一面催他:“快点,晚姐姐在等咱们呢。”
    谢怀琛昨夜和李远之他们赌钱赌到天亮,还没睡醒,一大早就被徐笑春三催四请喊起来,这会儿睡意正浓,揉了揉眼,懒懒的说:“人在那儿,又不会跑,慌什么?”
    徐笑春辨清了亭子里的另外一人,说:“不好,顾朝也在这里。”
    谢怀琛陡然来了精神,脊背一挺,利落道:“在哪儿?”
    徐笑春遥遥一指:“晚姐姐旁边。”
    谢怀琛嘴角扯起一丝冷笑:“这小子抗揍啊,这都还敢来?走。”
    换做他扯起徐笑春脚下生风,走得飞快。
    徐笑春见他斗志昂扬,劝道:“哥,等会儿有话好好说,你别胡来,小心吓到晚姐姐。”
    “放心,我有分寸。”
    他理了理衣襟,问她:“今早出门匆忙,你给我看看,谢染头发给我梳好没有。”
    “一丝不苟。”徐笑春拍了拍他的肩头:“人模狗样,啊呸,风度翩翩。”
    谢怀琛难得地没同她计较。
    ————
    顾朝在陆晚晚那声“一表非凡、人中龙凤”中春风沉醉。
    陡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状元郎,别来无恙啊。”
    谢怀琛的声音慵懒、率性,还有几分讥笑嘲讽,绝不像套近乎。
    顾朝魂灵一冷,认出了声音的主人,年前拦路揍他的那人,声音和这人的一模一样。
    他羞愤的转身,看到谢怀琛大步走了过来,身后跟着名小巧玲珑的女子。
    两人的身形,和偷袭他的人身形极度相似。
    他想起拳头打在脸上的痛感,冷不丁打了个激灵,他心有诧异,问:“阁下是?”
    谢怀琛抖了抖衣襟,往椅子上一坐,手扶着椅背,翘起二郎腿,漫不经心地道:“小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谢名怀琛。”
    顾朝一哆嗦,他听说过这个二世祖的名声,谢家也并非他能与之抗衡的。
    可想起自己莫名其妙挨的那顿打,心又难平。
    顾朝咬了咬牙,从齿缝中挤出几个字:“原来是小公爷,久仰大名。”
    谢怀琛一笑:“比不上状元郎名动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