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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我徒儿还小
    郑丰谷和刘氏都受到了大惊喜,以至于连分家的郁气都在不知不觉中消散不见了。
    略略消化了此事之后,郑丰谷就匆匆的出门去找郑丰庆和他二叔了,而刘氏一边留意着炖兔子的灶火,一边坐在太阳照不到的阴凉地做针线,心思却早不知飞去了什么地方。
    云萝拿了几片碎布头,想要缝一个小荷包,她自以为针脚已经十分细密,且非常直溜不打一点拐儿,简直不比缝纫机差,却连郑云桃都敢来嫌弃她针脚明显,缝隙太大,都能伸出一根手指头了!
    你倒是伸一根手指头出来给我看看!
    心里的憋气可别提了,偏云桃还从刘氏的针线篮子里翻出了一只鞋底,递给她看,说:“三姐,二伯娘纳鞋底的针脚都比你的密实呢。”
    云萝瞥了那鞋底一眼,凉凉的说道:“鞋底纳得太硬,容易打滑。”
    虎头就在这个时候进了门,径直走过来,先跟刘氏打了个招呼,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银锭子,说道:“今儿运气好,在村口遇到了金公子,他要走了猪獾,给了足足一两银子呢。”
    他本来早就拿过来了,不过奶奶说这边正忙着,让他先等等,他刚才看到二叔去他家找他爹了,这才连忙过来。
    云萝把银子接过来,转身要回屋,却被虎头一把按回了小凳子上面,说道:“不分了,太婆说你家里正是要使银子的时候,不能再分你的钱白占了便宜。”
    本来说好了的,两人一起去山上,赚了钱三七分,他三,她七。但其实都知道,他其实一直在占便宜。
    云萝想了下,也就没有跟他客气,直接将银子往怀里一收,点头道:“好。”
    云桃凑过来看了眼,羡慕的说道:“一只猎物就能赚一两银子?这也太厉害了!”
    虎头撇撇嘴说道:“那猪獾可是有二十多斤重呢!”当然,若真拿去镇上售卖,肯定也是不值一两银子的。
    孙氏在那边死死的盯着云萝,有些话便习惯性的脱口而出,“死丫头还敢藏私房钱?给我!”
    云萝抬起眼皮撩了她一眼,虎头更是诧异的问道:“大奶奶,你们不是已经分家了吗?咋还问小萝要钱?”
    孙氏脸色一变,好像才反应过来他们刚刚分家,以后她再也不能染指几个儿子家里的钱财了。
    而这话从虎头的嘴里说出来,她更觉得脸皮子发涨,有种被胡氏活生生看了笑话的难堪。
    偏虎头半点眼色都没有,看到她阴沉沉的脸色还以为又要上手来抢小萝的银子,当即往两人之间一站,皱着眉头虽没有说话,但那眼神却明晃晃的,让孙氏觉得简直是在剥她的皮。
    莫名的,这两人竟好像对峙上了,云萝不愿虎头为此惹上孙氏,自己也不想在家里跟孙氏闹腾,就将手中的碎布头和针线往篮子里一扔,转身拿了篓子和柴刀,跟虎头说道:“山上的几株野葡萄都要熟透了,你陪我上山去摘一些回来。”
    虎头皱着眉头一脸牙酸的模样,“那酸津津的东西,有啥好吃的?”
    不过话虽如此,但他还是陪着她往山上摘野葡萄去了。
    景玥正坐在河边树荫下,思考着该如何不动声色的靠近阿萝,远远的就看到了往山上去的两个身影,不由得挺直了脊背,真想也跟着上山去。
    他这些天时常跟着金来往村子里跑,连村民都已经认识了这两位据说比金公子还要尊贵的公子。
    景玥转头看着身旁的好友,目光微闪,似不经意的问道:“你近来似乎心事重重的,在这江南的地界上,还有你卫小侯爷解决不了的事?”
    卫漓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看向波光粼粼的河面,嘴角紧抿,紧皱的眉头也不见松缓。
    有些事即便是好友也不能告知,这是他家最隐秘的大事,不敢泄露半分。
    自那日见了那个叫郑云萝的小姑娘之后,他就一直心神不宁的,可派人查了这么多天,却始终没有查出什么可疑之处。
    或许,真的是人有相似,只是个巧合?
    可,相似的容貌,相似的生长状况,还有天生神力,怎么看都像是卫家人。
    但除此之外,刘氏当年生孩子的时候并无意外发生,甚至有几个婆子还是亲眼看到她出生的,而这些年来,她也算是长在村民们的眼皮子底下。
    景玥默默的垂下眼睑,也盯着河面看,若仔细看,却能看到他的眼神竟是空茫的,好像遇到了让他不知该如何抉择的困难。
    看了这么多天,看着她在这个小村子里虽小波折不断,但也算是平静安乐,他竟有些不敢把她拉进他的世界。
    可就算他什么都不做,几年后她依然会被认回去,依然会踏入到那个旋涡之中。
    前世,她被认回去的具体情形他并不知晓,只听说好像是卫老夫人遇见了她,又经历多方查探之后才确认。
    在那之前的事情他知道的更不多,偶尔听她提起,似乎还有一个师父,不过那个时候她师父早已经失踪多年,不知生死。
    他忽然神色一动,师父?
    这几天卫漓在派人调查,他也没有闲着,自然知道阿萝的师父是村里的一个猎户,是七八年前从外面逃难来的,似乎是叫张拂。
    只是这人的行踪不定,并不能经常在村里看到他,也不知是真的如村民所说的那般跑山里去了,还是有别的因由,而他前世从不曾见过这个人,就连听说,也不过偶尔的两嘴。
    正想着这个叫张拂的猎户,就见有个乱糟糟的壮汉沿着河岸走了过来,看样子是顺着河道从山上下来的,因为他肩膀上还扛着一头黑皮野猪,举重若轻,大踏步而来。
    原本分散在不远处的侍卫们顿时警惕的靠近过来,那壮汉也是脚步一顿,似乎要转身往另一个方向拐弯,不与他们碰撞,但抬起的脚步却在看到景玥的面容之后再次顿住,似见到了多不可思议的事,猛的瞪大了眼睛。
    景玥也缓缓的挺直了身子,直盯着来人。
    卫漓好奇的看了来人一眼,又看着景玥,“怎么?”
    景玥没有理会,似乎终于从对面满脸的络腮胡中认出了人来,缓缓的吐出了两个字,“傅叔。”
    这一刻,他忽然福至心灵的想明白了许多事情,傅彰,张拂!
    所以,他竟然是阿萝的师父,而前世的这个时候,他已经死了!泄露行踪,被人追杀,拼着最后一口气终于把当年的东西交到了他的手上之后,却连一句遗言都没来得及交代。
    而他这一次到江南,就是算着时间,专门为他而来。
    张拂,不,是傅彰,他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遇到景玥,愣了下后,环顾四周,然后他将肩上的野猪随意的扔到一边,几步走到了两人的面前,然后盘着腿就坐下了,压着声音问道:“小王爷,您怎么会在此地?”
    景玥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你先前说这些年一直躲在一个小村子里,原来竟是此处?”
    “是。”
    “你上次离开时说认了个徒儿……”
    傅彰点头,想到乖徒儿就忍不住咧开了嘴,带着几分显摆的说道:“我那徒儿虽是个乡下丫头,但最最机灵聪慧,上次也是因为担心失踪太久让徒儿担心,才与小王爷匆匆分别。”
    目光在景玥的身上转了一圈,关切中也透着点小心的问答:“小王爷的伤势,可是都好了?”
    景玥下意识的伸手抚过腰腹间的一处伤口,眼睑低垂看不见他的眸光流转,忽然嘴角勾起轻笑了一声,说:“已经无碍,当日在山上救了我的,恐怕正是你那徒儿。”
    傅彰一愣,“怎么会?”
    “本以为是没必要,所以也没有仔细与你分说,当日在山上救了我的是一个叫郑云萝的小姑娘。”
    这可真是太巧了!
    傅彰愣愣的点头,不经意间与他对视了一眼,忽觉得他眼中的神采颇为夺目,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呢,就下意识的说了一句:“小王爷,我徒儿还小。”
    卫漓顿时“噗”的笑出了声来,下一秒又迅速的绷起脸,只侧目看着身旁好友的眼神颇有几分戏谑。
    好友这几天不同寻常的表现他可都看在眼里呢,对他的心思自也有了些许猜测,不由得惊异万分。
    这是看上了一个乡下丫头?
    景小王爷好气,可身边这两位,一个是好友兼阿萝的兄长,一个是长辈更兼阿萝的师父,他忽然发现不管对他们做什么都特别的没有底气。
    又发现傅彰在看卫漓,他不禁心中一动,思绪转了一圈,便问道:“傅叔怎么会认了那么个小徒儿?”
    傅彰迅速的将目光收了回来,心中却是惊疑不定。
    能跟小王爷走得这么近,在这江南的地界上,必然是卫小侯爷无疑。可这卫小侯爷怎么会与他的乖徒儿长得这般相似?
    忍不住脑补出了一场又一场的阴谋算计,而他的乖徒儿无不是这些阴谋算计下的牺牲品。
    其实乖徒儿在白水村过得也挺好的,什么都不知道,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可若她当真出身尊贵,又为何要在这乡下清贫一生?况且他也不知事情究竟如何,怎能擅自掐断她的寻亲之路?
    傅彰的小心肝乱颤,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跟小王爷说一说他乖徒儿的身世。
    云萝可不知道她的身世即将被掀开,也不知她师父是怎样的纠结为难,她正和虎头一起,各背着个篓子上山摘了满满的两篓子野葡萄。
    这一趟上下山虽不远,但也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们下山后往河边走了一趟,将野葡萄连着篓子一起放进河水里冲洗了两遍,回到家中已是黄昏。
    满院子都是炖肉的油香味,郑丰谷三兄弟都出去邀请今日分家的几位见证人来吃席,郑二福则已经先一步过来,正坐在屋檐下跟郑大福说话。
    看到两人背了这么两篓子野葡萄回来,滴滴答答的还把背上的一大片衣裳都给打湿了,郑二福不由得问道:“摘这么些野葡萄回来做什么?酸津津的当心倒了牙。”
    这些野葡萄可酸得很,还有一股子涩味,也就那贪嘴的小孩子会“嘶嘶哈哈”的吃个新鲜,一不小心就把牙都给酸倒了。
    虎头跟着云萝一起把野葡萄都倒在了干净的笸箩里,摊开等待着晾干水分,随口回道:“我也不晓得小萝摘这么多来要干啥,这东西连猪都不要吃!”
    云萝凉凉的瞥了郑虎头一眼,将笸箩垫了个凳子放到屋檐下,不跟他一般见识。
    文彬颠颠的跟在旁边,伸手扯了一粒放进嘴里,轻轻一咬,顿时酸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虎头侧目,刚说了这东西连猪都不吃,你就摘了往嘴里放,是想证明自己不是猪还是咋地?
    缓过那劲儿,文彬睁开了眼睛,但小脸却仍皱成一团,好奇的问道:“三姐,你要吃这些酸葡萄吗?”
    云萝摇摇头,说道:“不吃,用它赚钱送你去读书。”
    “这咋赚钱呐?太酸了也没人喜欢吃呀。”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葡萄酒的配方真是再简单也没有了,比粮食酿酒更简单,却比米酒更稀罕。
    古诗上不都说了吗?葡萄美酒夜光杯,炸鸡啤酒对瓶吹。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背了篓子打算去镇上。毕竟光有葡萄也酿不出葡萄酒来,还得有糖,且是大量的白砂糖。
    到镇上时,正是最热闹的时候,街头巷尾都摆上了小摊,人流不息,熙熙攘攘,而她穿过人群进了一家杂货铺。
    白砂糖在这里仍是稀罕物,价格昂贵。
    为避免麻烦,她走过一家又一家的铺子,几乎将镇上的杂货铺、食品铺都转了一圈,身后的背篓里已经堆积了半篓子的纸包,大的有两斤、小的却不过才半斤,零零总总加起来二十多斤全都是白糖。
    低头数着手上仅剩的二十多个铜钱,她抬头对土陶铺子的掌柜说道:“大叔,能不能便宜些?我只有二十八文钱了。”
    一个五十斤装的酒坛子要三十文,这还是最便宜且有明显瑕疵的。
    都怪白糖太贵,二十多斤白糖花了她好几百文钱,带的钱都不够花了。
    掌柜低头看着这个比酒坛子也没高多少的小丫头,笑着说道:“就算再给你便宜些,这么大的坛子你也拿不回去啊,叫家里的大人来吧。”
    她摇头,“不用,我能拿回家。大叔,你算我便宜些,我下次还来你家买。”
    掌柜被她这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行行,如果你能搬得动这个酒坛子,我就只收你二十八文钱!”
    云萝闻言,当即将最后的二十八枚铜钱往他手里一塞,然后一只手就把酒坛子给拎了起来。
    可惜身高不大够,她最后还是用双手将它抱在了怀里。
    只见她背后一个篓子,怀里一个大酒坛子,她小小的一团被夹在中间几乎看不见影子,看得掌柜一阵心惊胆战的,生怕她摔了。忙紧走两步想把人拦下来,却见她脚步轻快,眨眼间就跨出了铺子的门槛。
    不过没走几步,她前面就突然出现一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后退,抬头。
    日光在他的背后投射出万丈光芒,金灿灿的看不清神情模样,但她还是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景玥。
    他伸手将大酒坛子从她怀里拿了过去,又好奇又好笑的问道:“你这是要做什么?”远远的看着还以为是谁家的酒坛子长了脚,会自己走路了呢。
    酒坛子被拿开,云萝的视野也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又后退一步,让自己的脖子不用仰得那么辛苦,说道:“酿酒。”
    “你还会酿酒呢?”他适时的露出惊讶的表情,随之桃花眼弯弯,笑眯眯的说道,“那等酿好之后可一定要给我尝尝。”
    云萝眨了下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他像是在哄小孩子。
    景玥的睫毛轻颤,稍稍偏移了视线——唔,过了,好像又惹阿萝怀疑了。
    原来阿萝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如此聪敏灵透了吗?真不愧是阿萝!
    他的眼神紧接着又亮晶晶的,连他手上拎着的粗糙土陶酒坛子都似乎反射着闪闪的光芒。
    云萝被他看得有点慌,一个没忍住就又后退了一步。
    她这小心警惕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他忽然轻笑了一声,不同于刚才哄人的模样,而是轻快的,发乎内心的笑靥,刹那间柔软了所有的表情,似有芬芳袭人,最娇艳的花儿在无声的绽放。
    云萝不由得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的笑容略微失神,似乎整个世界的变得软乎乎的。
    然后,她看着他蹲下,恍若一瞬间摘下了所有的面具,目光融融,神情专注而郑重,说:“在下景玥,京城人士,今年十二岁,不知是否有幸能与姑娘交个朋友?”
    这一刻,她仿佛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片深情,又好像听见了另一个声音,却恍恍惚惚如同隔了几个世界,什么都听不清楚。
    不禁闭了下眼,有点头晕。
    景玥脸色一变,慌忙伸手扶着她,“阿萝!”
    “啪!”酒坛子站立不稳翻倒在地上,碎成了十多块。
    云萝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那种头晕恍惚的感觉也在瞬间抽离,好像一切都只是她的错觉、幻觉。
    她低头看了碎成十几块的酒坛子好一会儿,然后抬头,直勾勾的盯着他。
    景玥也在看着她,目光从紧张到无辜不过是在转眼间,半晌,他轻咳了一声,小心的说道:“正巧还没有走远,我赔你两个,可好?”
    一刻钟后,云萝坐着马车,摇摇晃晃的离开了庆安镇,她身边是竹篓子,对面是娇艳如花的景小王爷,两人之间则是两个大酒坛子。
    四面的帘子全都掀起,随着马车的前行,有清风迎面吹拂,倒是不显得闷热。
    云萝的目光从前方车辕上的车夫身上扫过,然后转到对面,“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每次见面,都能见到他与好友形影不离的,而从金公子的口中,她也得知了那位常穿白衣、疑似跟她长得有几分相像的小公子乃是江南卫家的小侯爷。
    景玥正试图将挡在他前面的酒坛子拨弄到里头,闻言一顿,说道:“好友家中有事,暂时离开几日。”目光却深了几分。
    卫漓终究还是从傅彰的口中得知了阿萝的身世,昨日连夜赶回越州府,接下来大概就是连番的调查和确认。
    从那天在山上相遇开始,阿萝的事就逐渐失去了控制,他控制不住的想来找她,甚至控制不住的把卫漓也一起引到了这里来。
    然而此刻想来,他如此迫不及待的想把她带回去,是不是做错了?
    她还这么小。
    云萝并不知道他的纠结,但听了他的回答就说道:“你没事吗?其实你不必专程送我这一趟。”损一赔二,她已经赚了。
    景玥现在可一点都不想离开,“我不过是个闲散人,反正也无事可做,倒不妨送你一程。况且,我们是朋友,总不能闲着马车却要你走路回家。”
    云萝:“……”谁跟你是朋友了?
    前方的车夫也眼珠子溜溜的滑了半圈,默默的在心里哀嚎着:我的小爷,那么多事等着你去处理呢,说什么闲散人,你的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马车在路上行驶的速度不慢,很快就到了白水村,除了过分颠簸之外没别的不好。
    悄悄的捏了捏被颠麻的大腿,云萝避开他来搀扶的手,直接跳了下去。
    家里的人听到动静正走出来察看情况,见到云萝从马车上下来,不由得诧异,又看几眼站在马车边的锦衣公子,简直要看花了眼。
    “小萝,你这是……”
    景玥听到声音后转过身,目光从站在大门口的几人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微微一笑,对刚才出声的刘氏拱手说道:“在下不甚摔坏了阿萝的坛子,就送了她一程当是赔罪。”
    门口的几人不由得抽了几口气,这小公子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刘氏也被他笑得晕乎乎的,本就木讷老实不善言,现在更是脑子都转不动了,只愣愣的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话听清楚。
    唯有云萝侧目,莫名觉得此人脸皮有点厚,自来熟、顺杆儿爬。
    从前些天在镇上的相遇到今天的突然要跟她交朋友,之后的专程相送,还有那叫得格外顺溜的“阿萝”,让她恍惚都要以为在山上的初次相见只是个虚幻的梦境了。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人啊!
    心有警惕,但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如此费尽心思的接近,总不能真要跟她交朋友吧?
    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