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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说到这,其实大家已经觉得这游戏有点不对劲了,但玩家们都很有默契地得过且过,不去寻根问底——万一被封号了找谁哭去?
    是真是假哪有那么重要,好玩就行了,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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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是冬麦收获的季节,上党又迎来一波大丰收,因为这次的种子都是去年筛选出来最饱满健康的种子,收获比去年还多出半成,很多流民赶上了这波收获热潮。
    成熟的小麦必须尽快收割,因为它们一成熟,就会在两天内完全倒地掉穗,那时再想从泥土里捡起来,就是百倍的困难。
    流民被分拆成小队,和上党兵民一起参与抢收,炎炎烈日,汗如雨下,却带不走他们心中的满足。
    这种收获的快乐,饱食的人永远不会懂。
    在这种情况下,上党又爆出一个大新闻。
    去年秋收时就看到农人辛苦,心有触动,那位精通机械的工程大佬在这冬麦的种植期间翻阅各种文献,终于成功在古代复制了1831年最初版本、由两匹马牵引拉动的收割机,这种收割机被拖曳时会理发推子那样绞入麦草,平整地放在后边的麦箱里,一机可当十人用,得到无数玩家吹捧,魏瑾也大大方方地给了一万点的贡献,游戏外也登上热搜。
    但实验田和应用的差别就很大了。
    这个收割机一点都不适合上党这个落差高低不齐的平地——把这机器从一亩地移动到另外一亩地时,需要十几个人抬动,而且遇到的田间的石头还会卡坏刀片,更不可能上坡田,坏了几次后,农人和民兵队都嫌弃它太娇贵,拒绝用它来收割,只能被放一边当摆设。
    机械大佬血亏,研发费用和材料费用都成了纯成本,不得不卖身给游析鱼,机器下田的视频传出后,让一众吃瓜网友哈哈大笑,纷纷贡献弹幕。
    “这机器不错的,只是需要俺们的东北大平原!”
    “噫,有点远哦,东北那疙瘩现在还都是古树沼泽成堆呢,想砍成一片耕地——哪怕当年有党的光辉照耀,也得要六十年啊。”
    “可怕!我就睡了一觉,开发北大荒要提上日程了么?”
    “华北也是大平原,关中也有好地,谢谢!”
    “长江中下游必须有姓名!”
    “成都平原,天府之国,不试试吗?”
    “你们在想屁吃呢?这些地方已经被开垦的私人小块土地根本不可能用大规模农机,再说了,你们缺的是收割的人么?缺的是地啊!”
    “就是,还农机呢,等石油打出来了再想这些吧,如今快点开航海,土豆红薯才是你们的出路。”
    “女神不是我说,给我一号,我愿意去开荒东北的,保证奉献到底。”
    “对啊,你只要开放公测,别说三江平原了,一年我们就能征服美国大平原!”
    “我我我,女神,我育种专业的,杂交水稻了要解一下吗?”
    ……
    在云玩家们努力求号的时间里,玩家们当然也没有闲着,踊跃建设上党,他们虽然很多事情都只是三分钟热度,但这些未来人口却成功吸引了本地人注意。
    无论哪个时代,心思活络的人都很多,一些聪明的本地人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跟风。
    玩家们弄的酒店,他们就弄民宿。
    玩家们会榨油,他们也懂得了。
    豆腐、面食、甚至是妆容、衣服、修路盘炕……
    只要能学的,他们就像海绵一样尽可能地吸收着知识。
    有玩家弄公共马车亏损后不玩了,十几个庶民就倾家荡产地把他手上的几匹车马盘下来,自己弄得红红火火。
    玩家们就像一群鲶鱼,搅动其它人生存环境的同时,也激活了他们的改变生活的愿景。
    连那些在上党度假游玩治病的士族们,也挑选着接受了上党的一部分,这里的饮食、衣服、饰品,都已经成为洛阳的新潮流,并且在洛阳士族的示范下,向其它地方蔓延开去。
    比如裤子,这种胡人喜欢穿的东西士族最开始是拒绝的,他们觉得正襟危坐才是名士风范,更有心性内涵,跪坐在席间,身接大地,道法自然,有天地人之道,“胡坐”那种把腿垂下来的行为是蛮夷的坐法,不屑为之。
    但随着那上党的口袋沙发和桌椅的畅销,本来就以放达不羁自称的士族们试过几次后,悄悄真香了。
    裤子穿着方便,不像纨绔需要绑在大腿上,而且护着那里感觉很是舒适,不像跪坐时,总能感觉凉飕飕的。
    还有那些郡守用来奖励属下的衣服,也甚是好看,让手下人照着缝制一套,也显得潇洒风流啊。
    吴王司马晏就是真香的贵族之一,专程来求医的他最近眼睛感觉好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畏惧光,却已经不头痛呕吐了,获得了新生。
    他写给侄儿的回信里提起了上党最近的变化,重点提起了魏瑾新办的学校。
    信里,他忍不住向洛阳人士夸奖了自己。
    因为上个月,自己成功阻止了一场郡守的荒谬之行。
    那魏瑾竟然建立学校,教导庶民,简直是岂有此理,他亲自前去见了此女,要求他停止这些悖乱之举,经义文章何等贵重,岂可轻许卑贱者,简直是侮辱书文。
    在被自己质问之后,魏瑾立刻让步,表示是个误会,她只是招选工匠,传承手艺,学生也就学些文字、算术,并不解儒家与玄学经义,不修儒道之法。
    自己当时满意地表扬了她知错就改,还向她提议在上党开办官学,只教士族子弟经义,以分士庶。
    魏瑾会拒绝了好几次,终是被他说服,答应只在官学里教导士族经义,绝不会教以庶民。
    他阻了魏瑾启用寒门的机会,只要她手下无人,不还只能使用士族治下么?
    如此,上党便翻不了天去。
    第74章 未雨绸缪
    写完信的吴王司马晏满意地将信封起,着人带回洛阳,交给那边一直关注上党的皇帝。
    他有些叹息,又有庆幸。
    叹息自己从小就有眼疾,无法继承大统,又庆幸因为眼疾,没有落入诸王纷争中。
    而他的弟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被选上位之后,被东海王几番逼迫,几乎无还手之力,只能仰人鼻息,委屈求全,若父皇在天有灵,也不知会不会后悔将皇位让给痴愚的长兄。
    叹息了一会司马家的悲剧后,他看了看天色,便沐浴焚香,换上轻薄的绸衫,坐在敞篷的马车上,悠哉悠哉地去了城外。
    天朗日清,店铺繁华,人流如织,两边的行道树遮蔽了太阳,它们都是去年修路时从荒野里移种过来的,品类千奇百怪,高低不一,但都甚是粗大,如今枝叶繁茂,看起来就甚是悦目。
    在这种大树下,凉风送暖,比走在洛阳宫城里都还惬意。
    唯一的不好,就是路还是太堵了些,司马晏看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流与人群,莫名地想念自己在洛阳时前后都有仆丛开道,他人避让的样子——但在上党就不行,人多堵住路了,立刻就有人跳出来要他交罚单,简直目无尊卑,不知道八议之制里,皇亲是“大罪必议,小罪必赦”的么?
    但这魏瑾每谈到贵族权限,就威胁他们“上党地小人寡,又有杂胡众多,不懂律法,岂是士族久留之所,若吴王不喜,还是尽早回洛阳,以免发生意外”,就只能忍下来了。
    他的住所已经升级成了城西的一处小院,从这里出城只是一般堵,很快就出了主城区,进入一处平整的大庄园。
    庄园倚靠河岸,风景优美,有秋千吊桥,四处皆有石墩歇息。
    而在靠山的坡上,依山而建一处高台,高台正对山坡,而容纳数千人观景。
    司马晏的亲随将马车停在山脚,递上一张金票后,便被亲随扶着上了青石小路,来到坡上最好的一块位置坐着。
    很快,周围也有其它熟人过来,纷纷向他打招呼,其中一位大腹便便,头发稀疏的中年人正好坐在他旁边,便与他攀谈起来。
    “吴王殿下,许久不见,气色甚好啊。”
    “裴侍中亦如是。”两人相互问候。
    “吴王殿下也来看月中的汇演?”
    “南华姑娘歌舞倾城,每月就表演那么一两次,岂有错过之理,这次的票我是花了十倍价才抢到啊。”
    “吾亦如是,居上党,大不易矣。”吴王叹息道,“好在有平时帮着洛阳亲友捎带些物件,收些回礼物,方能久居于此。”
    其实他们都有钱,但多是土地庄园,那是立家之本,无论如何都不会卖的,平时闲钱都是庄上每年产出,花得快了,便没有多余。
    “谁不是呢。”那裴侍中也有心有戚戚,“我那小女成日闹着想来上党,可她如今正是相看亲事的年纪,怎么能四处奔走。”
    这时戏未开场,两人闲谈着话题,亲随们支起小桌案,到一边的小店里买了热火,沏上茶。
    “咦,这茶汤甚是奇异,”裴侍中闻着茶香,轻抿一口,“既无姜,又无桂、黄芩之料,纯以及茶叶,倒是朴实无华。”
    “这是上党新出的叶茶,只沸水滚之,便闻其香,”司马晏悠然道,“吾原本也觉得甚是朴实,及不上吾等身份,但却见那茶室之中的茶艺,冲、泡、饮各有奇技,还可配上清风、明月、松吟、竹韵、梅开、雪霁此等妙趣,其道之深,让吾甚是着迷。”
    除了每次“功夫茶”价格高得连他都有点承受不起之外,这茶道简直是完美无暇,当然,价格不能算是缺点,如果每人都能给得起价,那岂能展现出他们这些名士的不同?
    “吴王说的可是那潞城中新开的茶室?”裴侍中赞道,“吾前些日子回洛阳,最近才回来上党不久,还未去过,到时还要请吴王殿下在茶道上赐教一二了。”
    “小事。”吴王优雅地拿起只有鸡蛋大小的茶碗,轻轻一品,摇头晃脑,仿佛喝的不是茶,是在嗑药。
    秀了一波潮流后,吴王又问了这位裴侍中如今洛阳流行什么。
    裴侍中当然无所不答。
    于是很快聊起了最近的代购事宜。
    他们聊着聊着话题就到了最近代购什么东西最火的话题上。
    “若说如今最需之物,除了口脂、镜子、珠粉之外,”裴侍中顿了顿,笑道,“当是《成仙》这部奇书了。”
    “哦,此书竟然已卖入洛阳了么?”吴王一惊,“吾记得此书便是在上党,也是难得一见啊。”
    “第一册 传过去罢了,”裴侍中摆摆手,“如今洛阳甚多士族传抄,吾这一回去,带了后边三册,一时间,吾家宾客如云,甚多人来求借,让吾不得不找人抄了百十本,这才平了风波,对了,这书出新本了么?”
    吴王叹息道:“未曾呢,那写书人去壶关做事了,说是要更新要延误半月!吾已让人去壶关守着,一但有新本出,立刻快马送来。”
    “如此大好!”裴侍中赞道,“那到时下官还要沾您的光,一睹为快了。”
    “小事、小事,”吴王说到这,又甚是愤慨,“上册结束时,那龙傲天区区庶子,却凭借奇遇与士族嫡脉出生的叶良辰一战成名,最后胜负却又让我等听下回分解,甚是可恶!”
    “不错,但吾更欣赏那尊者赵昊,不以奇遇、不以法决,只以一颗破天求败之心,登上仙途。”
    “赵昊刚极易折啊,”吴王摇头晃脑,想着书中无数仙法道书,奇异幻境,还有那冰姿玉骨的姑射神人,“以风度而论,那龙仙子必然是叶良辰之妻……”
    “不然,赵昊与龙仙子更有缘分,你看这第三回 里,龙仙子独救他一人……”
    “胡言!”吴王不喜道,“那时就他一人罢了,龙仙子心地良善,当然便救了,叶仙人可是与龙仙子自幼相识,有过总角之交……”
    “那又如何!书中有言:有缘千里相会,无缘见面不识。”
    就在两人争得面红耳赤之时,旁边一人插嘴道:“你们想什么呢,明明龙傲天都是仙女的真命天子……”
    “放肆,区区庶子,岂可肖想成仙!”
    “有何不可,岂不闻龙公子言: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
    南华准备上台时,就听手下来报,说看台上有人闹事,她皱皱眉,问什么原因。
    “又是吵《成仙》剧情的。”她手下是一名玩家,无奈道,“那写小说的写买股文不说,还讨好三方读者,士族皇亲平民三个主角,每次都让他们相互打脸,真不知道有什么好吵的。”
    这种作者要是在现代,能被读者喷到自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