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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章 自己人,别开腔
    男生围绕的话题很简单,钱、女人、游戏、房、车、手表……
    房、车、手表都离他们有些远,钱也一样,游戏产业又不够成熟,能聊的只有女生了。
    根据他们的打听,学校漂亮的女生可不少,最好看的就是那个叫林欢笙的,宿舍里五个,有三个都是奔着她来的,宋宪不是,毛有粮也不是。
    方翰林说:“林欢笙咱们就别想了,太漂亮了。那些学姐倒是可以考虑,还有和咱们同一届的女生,要是找一个高质量的宿舍,一起联谊就好了,倒是咱们哥们儿一人一个。”
    梁超撩了一下长头发,说:“宿舍联谊我觉得靠谱,不过咱们哥几个怕是有点困难,这事儿还得靠宋宪。”
    宋宪一直在一旁安静的听着,很少发表言论,没想到话题绕了一个圈儿,还是转到自己身上了。
    “都看着我干嘛?”
    就连有些憨的毛有粮都说:“宋宪,装傻就不够兄弟了。虽然我也不想承认,但你的确是咱们宿舍魅力最大的。还得你去牵头,作为兄弟,你总不能自己吃饱了,看着兄弟们饿肚子吧?”
    宋宪翻白眼,“什么叫我吃饱了?我没吃!”
    方翰林:“嗯,你想吃的话,能撑死。”
    梁超叹气:“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得,被道德绑架了。
    宋宪笑着说:“让我去找女生宿舍联谊,那些女生也是冲着我来的,你们能有把握吗?”
    “……”
    又被气到了。
    程飞杨说:“能!你给我们创造好机会条件,我们要是泡不上也不赖你啊。”
    “对。”
    宋宪又偏着脑袋想了想,“咱们是学经济学的,说白了,就是以后要做生意的。我是个商人,可不干赔本的买卖。”
    “你啥意思?要钱?”
    “要钱多俗气啊?我这人最不喜欢谈钱。”宋宪用手指了指剩下两个上铺中的一个说:“我床都还没收拾,桌子柜子也没,你们懂得。”
    为了姑娘,毛有粮同志勇敢的站了出来,拍着胸脯说:“就这点小事儿,我来。”
    其余哥几个纷纷竖起大拇指。
    ……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其实也就是报道,第二天领书,第三天才开始正式上课。
    宿舍五个人去了一趟学校的超市,采买了一些生活用品,然后打算等到第六个兄弟到宿舍后,一起出去喝酒的,可是等了半天也不见人。
    等到了饭点,大家也就不等了。
    随便找了家平房饭店点了一些菜,正当梁超要点酒的时候,方翰林拦住了他说:“在这喝酒没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大家望着他。
    方翰林从一旁拿了一瓶大可乐走过来说:“委屈兄弟们先喝这个,等咱们吃的差不多,再去酒吧玩。你们没去过吧?”
    “酒吧?去那要不少钱吧?”毛有粮说:“我没钱,我不去。”
    方翰林豪气干云的一挥手,“哥能让你掏钱吗?等会去酒吧,消费都算在我头上。你们也都别客气,要在一个屋里住几年的兄弟,推脱就没意思了啊。”
    宋宪并未表态,也不喜欢在这种时候抢风头。从衣着、手表还有他胸前的项链看得出来,方翰林的家境不错,身上还有一些生意人的“味”,请喝酒这点钱还是不缺的。
    另外,宋宪还从这人身上看出了一点野心。他好像想通过这一顿酒,稳固自己在宿舍里的主导地位。
    没有人同意,也没有人反对,那就算是默认了。所以在吃完饭之后,就奔着酒吧去了。
    在深大的边上,也有一条以学生为客户目标的学生街,文化用品,饰品,衣物鞋帽,小商品,生活用品,小吃都很齐全,当然也包括酒吧。
    到了大学,是没有老师会管你去这种场所的,毛有粮几人就好像是被束缚已久的野马,想要放纵,酒吧这种地方就特别合适。
    酒吧有好几家,而且大家都没去过,绕了一圈大家都有些举棋不定,宋宪说:“我不喜欢太闹的,就找一个相对安静的吧。”
    “那行,就去这家吧,欢畅酒吧。”方翰林说着,推门走了进去。
    实际上,这个酒吧绝对算不上是个清吧,搭建了一个舞台,有三个男生穿着张扬,一个鼓手一个贝斯手一个还有一个拿着吉他的主唱。
    三人在台上尽情的嘶吼着,唱着一首宋宪并不熟悉的摇滚曲。
    没办法,这就是学生街中最“安静”的一家了。
    不过摇滚的魅力是极有感染力的,台上几人狂野的表演形式还有富有激情的节奏,带动着气氛,将整个场子炒的很热。
    因为今天是开学,酒吧的生意很好,几人运气也好,有一个空桌子。
    坐下之后开始点酒和果盘,宋宪还看了一眼价目表,就算在这物价不低的深城都不便宜。但方翰林点东西的时候非常大方。
    等酒上来了,哥几个碰了个杯。
    梁超喜欢这种气氛,他指着台上那三人组成的摇滚乐队说:“我一直有个摇滚梦想,你们看我这头发,就是为了玩摇滚留的。就这还差点被我爸把腿打折了。”
    程飞杨拿着一瓶啤酒,身体跟着律动说:“我也喜欢,要不咱搞个乐队?”
    梁超猛地点头,“我看行!你会什么乐器?”
    “我不会,但是可以学。也可以主唱。”程飞杨很认真的说。
    毛有粮用牙签挑起一块哈密瓜往嘴里塞,含糊不清的说:“我不信,你给我们唱几句。”
    “唱就唱!”程飞杨把手上的酒一放,然后咳了两下清了清嗓子,跟着台上的摇滚乐队,梗着脖子也开始嚎。
    确实是嚎。
    台上的主唱唱到高音时,还能很好的在调上。而这家伙呢?就好像是月圆之夜要变声的狼一样,就光是嚎。
    宋宪几人还以为这家伙真的很猛,期待值很高,结果这家伙一开嗓,宋宪刚喝进嘴里的酒就喷了出来,呛的咳嗽。
    等那一嗓子嚎完,程飞杨还在自我陶醉的问:“怎么样?当主唱绰绰有余吧?”
    宋宪的咳嗽刚停,刚缓过劲儿,一听这话连忙说:“大哥,自己人,别开腔。”